提醒
我的朋友莉宗——我親愛的、無可取代的、交往已久又很會惹人生氣的朋友莉宗,總是有本事送來一些讓人為難的禮物,像那座未完成的雕像,占去了我三分之二的臥室空間,還有幾幅油畫,讓她晾在我的走道和飯廳裡好幾個月,理由是她的畫室變得太小了。現在,各位手上拿著的是她最新的禮物。有天早上她登陸我家,把我打算用來吃早餐的桌子清得一乾二淨,然後堆上一大疊筆記本,是她剛過世不久的父親留下來的。紅紅的眼睛代表她花了一整夜讀那些筆記,隔天晚上我也做了同樣的事。不苟言笑、愛嘲諷、一板一眼,雖然曾經是德高望重的國際知名人士,但對聲譽完全不感興趣,這就是莉宗的父親,我這輩子見過他五六次,每次都感到惶惶不安。如果有些什麼是我在他身上絕對想像不到的,那就是他在有生之年竟然寫下了這些日記!處於暈眩狀態的我,請教了吾友波斯泰的看法,他長年擔任莉宗父親的家庭醫生一職(他也曾經為馬洛桑 一家人看病)。他立刻做出回答:出書!不必猶豫,把它寄給妳的編輯出版!然而此事有個難處。要求編輯出版某知名人士的手稿,但必須遵從作者囑咐保持匿名,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逼迫那位正派又受人尊敬的書籍工作者答應此一特殊要求,我是否應該為此感到內疚?交給各位評判吧。
D.P.
親愛的莉宗:
妳已經結束我的葬禮回到家了,想必有點難過,但是巴黎在等著妳,妳的朋友、妳的工作室、幾幅尚未完成的畫作、許許多多的計畫——包括裝潢歌劇院,還有妳對政治的激情、雙胞胎的未來、生命、妳的生命。驚訝吧,一到家就收到公證人R先生充滿公文用語的來信,宣布他持有妳父親指名給妳的包裹。好傢伙,老爸死後留下來的禮物!妳當然飛奔而去。然而公證人交給妳的是個多麼奇怪的禮物:不折不扣是我的身體!不是有血有肉的身軀,而是我悄悄寫了一輩子的日記(唯獨妳母親知道這事,最近幾天)。所以說,驚訝吧。我爸寫日記!你是怎麼啦,老爸,那麼崇高、遙不可及的你,日記?而且還寫了一輩子!女兒,這不是抒發個人心情的日記,妳知道我一向對於檢視起伏不定的心理狀態頗不以為然。此外,妳在日記裡也找不到任何內容和我的職業、我的想法,以及我的演說有關這些東西,套用艾提安誇張的說法就是——我的「奮鬥」,全都不在這本日記裡。沒有任何屬於社交圈與面對世界的父親。都沒有。莉宗,這日記只屬於我那獨一無二的軀體,千真萬確。由於我一向不是個多麼「肢體派」的父親,所以這日記會讓妳感到更加意外。我不敢說自己的孩子、孫子從來沒看過我赤身裸體,但很少見到穿泳衣的我倒是真的,更別說逮到我在鏡子前面炫耀我的二頭肌。糟糕的是,我也不認為自己有多麼樂於親熱。要我向你們——妳和布魯諾,說出自己的小傷小痛,我不如死了算了——現下已成事實,但也算壽終正寢。「身體」從來不是我們之間討論的話題,更別說,我還讓妳和布魯諾自己去面對身體上的變化。可別把這個現象看成是漠不關心或什麼特殊的羞恥心;生於一九二三年的我,不過就是我那時代的一介中產階級份子,屬於仍然使用分號的一員,永遠也沒辦法穿著睡衣吃早餐;我就是得一早起來洗了澡、刮了鬍子、穿戴好當天的服裝才能露臉。莉宗,身體是你們這一代發明出來的。至少在使用身體、讓身體成為注意力的焦點這方面是如此。不過,要是說到我們的心靈和軀體所維持的關係,恰如百寶袋面對穢物排放機,其中的沉默不論在今天或是我那年代都同樣沉重。如果我們再進一步鑽研的話,也許會發現最知道害臊的,反而是衣服穿得最少的色情片演員,或是脫得恰到好處的人體藝術家。說到這還得提一提醫生(妳上一次讓醫生聽診是什麼時候的事了?),現在的醫生面對身體簡單得很,就是再也不碰它了。他們把身體當成細胞拼圖,身體是X光的、超音波的、掃描過的、分析過的,還是生理的、基因的、藥物的,以及製造抗體的工廠。這個現代的軀體,大家愈是分析它、愈是暴露它,它就愈不存在。早已遭到廢除。存在和展示成反比。我是為了另一個身體才每天寫日記;為了我們一路上的夥伴,我們生存的有機體。日復一日的記錄,這麼說也太過了;不需要以為它是鉅細靡遺的日記,它的內容不在於審查一個又一個的日子,反倒像是記錄一個又一個的意外。說到意外,我們的身體是很大方的。從我這一生的第十二年開始,直到第八十八年也就是最後一年為止,這中間時常會有大段的沉默,妳念的時候就知道了,在那幾段生命的沙灘上,我們的身體自然會被遺忘。然而只要我的身體向我的頭腦展示存在的訊息,他就會發現我手上拿起了筆,認真面對當天的意外。我運用手邊的一切,以最嚴謹的態度描述這些訊息,但不帶有科學研究的意圖。我心愛的女兒啊,這就是我留給妳的遺產:它並不是生理學的論文,而是我的祕密花園,從許多觀點來看,其實也屬於每個人最大眾化的地盤。我把它交給妳。為什麼指定給妳呢?因為我愛妳。在我活著的時候沒有對妳說這句話也就算了,可是請務必接受我死後的這個小小心意。要是葛瓦還活著,我一定會把這日記交給他,身為醫生的他應該會覺得有意思,而且身為孫子的他會感到很有趣。我是多麼愛那個孩子啊!年紀輕輕就死了的葛瓦,以及如今成了外婆的妳,你們組成了我可靠的幸福行囊,是我邁向重大旅程前的臨終聖餐。好了,情感抒發到此為止。隨妳決定該如何處理這些日記本;如果妳覺得父親送給女兒這禮物並不合適就扔了吧,如果妳願意也可以交給家人傳閱,或是妳認為有必要將它出版。若是最後這個選項,請務必隱去作者的名字——誰要當作者都無所謂,還得把人名、地名都改了,誰知道哪個段落也許就冒犯了某個人。不需要全都發表,妳是沒辦法應付的。再說了,這些年當中掉了好幾本,而且也有不少篇幅的內容完全是在重複,那些都跳過去吧;眼前我想到的,像是小時候我記錄自己做了多少引體向上,練了幾次腹肌,或是年輕的時候,把自己當成性生活的會計師,累積出一長串豔遇名單。也罷,妳想怎麼做就全都隨妳吧,都好。
我是愛妳的。
爸爸
六十四歲二個月又十八天
1987 年12 月28 日 星期一
葛瓦和菲立普對小芬妮開的那個蠢玩笑,讓我想起自己之所以開始寫日記的那一幕,也就是促使日記產生的那個創傷。
夢娜喜歡把東西清空,她安排了一場大火把舊的物品燒了,大部分是從馬內斯 那年代就有的東西,歪掉的椅子、發霉的床架、被蟲蛀蝕的手推車、沒用的輪胎,也就是說這場焚燒規模龐大而且惡臭撲鼻(不過整體的感覺,不像出清舊貨時的拍賣那麼淒慘)。她把這差事交給男孩子負責,結果他們決定重現貞德 受審的過程,小芬妮則被召去扮演聖女的角色,她的尖叫聲讓我放下了手邊的工作。話說葛瓦和菲立普花了大半天的時間向芬妮吹噓貞德的功績,她不過六歲,從來沒聽過這些。他們把天堂的優點說得天花亂墜,使得小女孩滿心喜悅、一蹦一跳拍著手走向祭壇。等到她看見火堆,同時大夥兒作勢要把她活活丟進去時,她一路尖叫跑到我這兒來(夢娜、莉宗和瑪格麗特都到城裡去了)。她的小手緊緊抓著我,恐懼萬分。外公!外公!我試著安撫她,不停地說「好了、好了」、「沒事了」、「沒什麼」(可不能說是沒什麼,甚至很有什麼,但那時我還不知道冊封聖女的計畫)。我讓她坐在我的膝頭上,發現她衣服濕了,事實上,她嚇得尿在褲子上了。她心跳的速度快得嚇人,呼吸變得又急又淺。腮幫子咬得那麼緊,我真怕那是抽搐。我讓她泡個熱水澡,她才斷斷續續、哭兩句說一句,揭發了兩個蠢蛋為她做的策畫。
就這樣我想到了自己寫日記的起源。一九三六年九月,我十二歲,快十三。我是童軍,之前是幼童軍——有個怪裡怪氣的名字叫「小狼」,這稱呼來自《叢林奇譚》 裡的某個動物,當時很流行。不過,我後來成了童子軍,此事非常重要,不再是「小狼」,沒那麼矮,我長高了,我是大人了。漫長的假期接近尾聲,我在阿爾卑斯山某處參加童軍營。有支小隊偷了我們的旗子,所以我們要和他們作戰,一定得把旗子拿回來。比賽規則很簡單,每個人把領巾轉到背後,塞進短褲的腰帶裡。對手也一樣。這條領巾就叫做「命」。我們不僅要在襲擊的時候把旗子帶回來,還要盡可能拿走別人的「命」。我們也把拿走的命叫做「頭皮」,繫在腰帶上。誰能拿走最多的領巾,誰就是厲害的戰士,也就是「競獵高手」,好比第一次世界大戰時,飛行員擊落多少飛機,座艙內就掛上多少德式十字架。總之,我們玩起了戰爭遊戲。由於我不是很壯,戰爭一開始就把命給丟了。我中了埋伏。兩個敵人把我壓在地上,第三個出手把我的命扯下來。他們把我綁在樹上,儘管人都死了,還不讓我有重新投入戰場的機會,然後就把我丟在那兒。森林的深處。綁在一棵松樹上,樹脂黏在我裸露的腿上和手臂上。敵人溜了。戰友跑遠了。我時有時無地聽到一些叫聲,但聲音愈來愈小,最後就什麼也聽不見了。樹林裡澈底的寂靜侵入了我的想像力。這種林間的沉靜讓人聽見了所有可能的細微聲響:斷裂、摩擦、嘆氣、輕笑、大樹之間的風聲⋯⋯。我想那是動物,剛才被我們的遊戲打擾,現在都跑出來了。當然不會是狼,我已經長大了,不會再以為有什麼吃人的狼了,絕對不會是狼,但可能是野豬。野豬會怎麼對付綁在樹上的男孩呢?沒事的,牠根本不想理他。可如果是隻母的,後頭還跟著幾隻小仔呢?不過我也不怕。我只是因為周遭的一切都有待探索,才想到了這一類的問題。我愈是努力掙脫、愈讓繩子鬆了一些,身體就黏上更多的樹脂。樹脂會不會變硬?有一點可以確定,我是不可能擺脫繩子的,因為童軍很會打這種解不開的結。我覺得很孤單,可是我不認為他們找不到我。我知道有不少人會來這個森林,我們經常遇到來採藍莓和覆盆子的人。我知道只要作戰結束,就會有人來替我鬆綁。即使敵方的人把我忘了,我們小隊也會發現我不見了,他們會告訴大人,然後我就得救了。所以我不害怕。我很有耐心地承受痛苦。當時的環境為我的想像力所提供的一切,都讓我的理智毫無困難地加以掌控了。有隻螞蟻爬上我的鞋子,然後是我的腿,被牠弄得有點癢。這隻孤獨的螞蟻打擊不了我。就牠一隻,我的評斷是「無害」。即使牠咬我,即使牠爬進我的短褲、我的內褲,也不會造成悲劇,我能夠忍受這點痛。在森林裡被螞蟻咬不是什麼大事,這種痛大家都很熟悉,都能面對,短暫的痠痛而已。這就是我當時的精神狀態,平靜地當個昆蟲學家,直到我的目光落在另一棵松樹旁的蟻窩上,準確說來離我這棵樹有兩三公尺遠。那是由松樹針葉形成的偌大墳頭,上面蠢動著黑色與褐色的生命,靜靜地矗立著又極其恐怖地蠢蠢欲動。等到我看見第二隻螞蟻爬上我的涼鞋時,我就再也無法控制自己的想像力了。如今已不是咬兩下的問題了,這些螞蟻會蓋滿我的全身,把我活活吃了。我的想像力沒有把細節展示出來,我沒有去想螞蟻大軍會沿著我的腿爬上來,吞食我的生殖器與肛門,或是從我的眼眶、耳朵、鼻孔鑽進我的身體,然後從裡面順著腸子與一個又一個的腔室吃將起來,我的腦袋裡沒有出現自己變成人體蟻窩的畫面——綁在這棵松樹上,從死掉的嘴裡吐出成排的工蟻,忙著把我一小片、一小片地搬到三公尺外,兀自蠢動的駭人胃部去,我沒有想像這些種種酷刑,但是當我在閉上眼睛、張開大嘴、放聲尖叫的那一刻時,所有那些影像全都出現在我充滿恐懼的叫聲中。那是求救的呼喊,它必須傳遍整座森林以及森林外的世界,我的聲音在尖叫之中碎成上千支細針,我在重新變成小男孩時所發出的聲音,把整個身軀狂吼了出來,我的括約肌也隨著我的嘴開始號叫,毫無限制,體內的陳年舊物順著兩條腿向外出清,我能感覺得到,短褲滿了以後它開始流,瀉出來也就罷了,還和樹脂混在一起使得我恐懼加倍,因為那個氣味,我認為那氣味會讓螞蟻興奮,還會引來別的動物,我的兩扇肺葉在呼救聲中散成片片,整個人讓淚水、口水、鼻涕、樹脂和大便所覆蓋。可同時,我看得很清楚,那蟻窩根本沒把我放在眼裡,蠢蠢地只顧著自己的工作,處理數不盡的雜務。除了流浪到我這兒的兩隻螞蟻外,其餘的——想必有幾百萬隻,完全無視我的存在。我看著蟻窩,觀察它,甚至還非常了解它,但太遲了,驚駭勝過一切占領了我,無暇顧及現實,我從頭到腳都對活活吞食散發出恐懼,此一恐懼只來自我的腦袋,螞蟻沒有參與其中,我當然模模糊糊地清楚這一點。後來沙普列神父——他確實叫沙普列,問我是不是真相信螞蟻會把我吃掉時,我說不,他要我承認是不是在自己嚇自己,我說是,他說我用那些叫聲把終於出現並為我解圍的遊人嚇個半死,是不是覺得很好玩?我說我不知道,你被帶回來時全身都是大便,像個小嬰兒一樣面對你的夥伴,難道不覺得丟臉?我說會,所有這些問題他都是一邊拿著水管為我沖洗一邊問的,最大塊的也沖掉了,但沒有脫掉我的衣服。這是制服我告訴你,童軍的制服你記清楚了,你有沒有想過哪怕一秒鐘,那一對散步的遊人會對童軍生出什麼樣的看法?沒有,對不起,我沒想到這一點。不過,老實說,這場鬧劇還是讓你挺得意的,是不是?不要撒謊,不要告訴我你並不覺得很得意!你還挺享受的,不是嗎?我不認為當時自己知道該如何回答,因為我還沒開始寫日記,結果一寫寫了一輩子,努力把身體與頭腦區別開來,要從此保護我的身體免受想像力的侵襲,保護我的想像力免受不合時宜的身體表現的侵襲。還有,你母親會怎麼說?你有沒有想過你母親會說些什麼?沒有,我沒有想到我媽,而且既然他問了我這個問題,我就想到在我大吼大叫的時候,有一個人我沒有喊到那就是媽媽,老媽是我唯一沒有喊出來的人。
於是我被送回家了。來接我的是老媽。第二天我開始寫日記,第一句話就是:我不怕了,我不怕了,我不怕了,我不怕了,我再也不會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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