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煌言,曾與鄭成功合作反清,一起北征、攻打南京。兵敗後,鄭成功遠走臺灣;張煌言則選擇以死明志,被清廷處決於杭州。張煌言從容就義的氣節及其抗清事蹟,並未隨著時間而消逝,反而在民間傳頌不絕,後世學者形容他是「南明抗清的最後一人」、「一代完人」。
然而,細究清代的兩個半世紀,張煌言的歷史形象並不一致,有著多次轉變的過程:從南明的「志士」、清初的「逆寇」,進而成為「儒家忠臣」,再到清朝後期的「革命先驅」,最終以「民族英雄」的形象延續至今。本書在論述此過程的同時,也探究「社會記憶」和「歷史書寫」之間的複雜互動關係,並分析形象轉變的社會變遷、群體認同等內在因素。特別是清中葉以降的急劇社會變遷,是如何左右人們的歷史記憶;張煌言的抗清事蹟、歷史地位,又是如何被一次又一次的重構和書寫。
陳永明
香港大學文學士、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文學碩士、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哲學博士。現任香港大學中文學院中國歷史文化副教授,研究領域為中國思想史、中國史學史、南明史及清史。著有《清代前期的政治認同與歷史書寫》(2011),及〈清入關後的滿化文化政策──以服飾和語言為中心的考察〉(2016)、〈政治抑壓下的集體記憶: 清初張煌言事蹟的傳播〉(2016)、〈乾隆《貳臣傳》立傳原則平議〉(2013)、〈從「為故國存信史」到「為萬世植綱常」──清初的南明史書寫〉(2010)等論文近四十篇。
序
張煌言是南明史上少數頗具偶像魅力的歷史人物。自他身故後,其悲壯的抗清事蹟,不但沒有隨著時光逐漸遭人遺忘,反因當事人遺著的傳世和士人的謳歌而在民間廣為傳播,並一再為史家所書寫。綜觀有清一代,這位歷史人物既是浙江一帶老百姓共同擁有的社會記憶,同時也是南明史研究的焦點之一。其聲名之隆,即使在清亡後仍歷久不衰。張氏雖謂曾「抗清十九年」,惟考諸史實,他真正獨當一面在抗清運動中發揮重要影響力的時間,大約只有短短的五年(1654-1659),後世論者卻每將他與奠定臺灣抗清基地、被清人視為心腹大患的鄭成功相提並論。箇中原因,頗有值得細心玩味之處;與此相涉的社會記憶和歷史書寫等問題,亦有深入探討的價值。
「社會記憶」與「歷史書寫」本屬兩個不同範疇的事。一般而言,前者乃係社會群體對特定人、事的集體回憶,當中往往帶有濃厚的情感因素和主觀判斷,很多時候,真相與想像之間更糾纏不清。反之,後者則為史家依從嚴格學術規範,對人類往事的重構和敘述,其間雖自擬定課題、篩選資料以至撰寫策略,處處均不無主事者的「一家之見」,但若是嚴謹的史學著作,原則上仍必須接受證據的制約,力求筆下做到「言必有據」,決不天馬行空,又或任憑己意而「游談無根」。因此,過往有不少人會認為兩者判若鴻溝,不應混作一談。然而,自二十世紀末以來,越來越多從事文化研究的學者開始注意到,社會記憶與歷史書寫,事實上一直存在著一種複雜而又微妙的互動關係,並非完全毫不相干。
大抵上,社會對某人某事的集體記憶,在特定的環境下,每每會成為史家所關注的課題,而經史家書寫的人和事,又會反過來影響社會,強化和延續了大眾對該人該事的記憶。這種情況在中國社會尤為明顯,特別是在社會經歷急劇變遷的時期。此因中國人向來重視「以史為鑑」,強調史學的「經世」價值。長久以來,每當星移物換、社稷為虛之際,寫史便成了史家用以扶危定傾,藉此振衰起敝的重要道德使命。至於統治者和野心家挪用歷史,以求達到政治目的之做法,更是屢見不鮮的現象。
若從這方面來看,不難發覺社會記憶或歷史書寫,均牽涉到社會話語權的博弈。參與其事者,或多或少都希望藉此重新界定他們身處世界中的常識和真理,從而重塑和規範他們眼前所見的失衡社會秩序。觀乎張煌言的歷史形象,在清代兩個半世紀中,由「抗清志士」、「儒家忠臣」、「革命先驅」到「民族英雄」的更替,無疑正是這種博弈下的結果。當中所折射出的,不單是論者在政治立場上的改轅易轍,更反映了不同時代的人,在世界觀上的根本改變 ―― 由「抗清志士」到「儒家忠臣」,固是政治立場上由「華夷之辨」到「滿漢一體」的一百八十度轉變;而由「儒家忠臣」到「革命先驅」,則是思想理念上從服膺傳統「君權神授」,到倡議現代「主權在民」的知識型(épistème)過渡。同樣地,張氏「民族英雄」形象的出現,也標誌著中國人在國際問題上,已揚棄了舊有的天朝模型,轉而擁抱舶來的國族主義(nationalism)。借用法國思想家傅柯的話說,這些變動不啻是一種思想上的「斷裂」(rupture)。
也許,於族群認同問題紛擾不休的當下,重新反思我們的歷史記憶,似亦不無裨益。
綜觀入清以來,涉及張煌言的文字,不時散見於史著、文集之中,而近代有關張氏的研究亦為數不少。因應本書匿名審查人的建議,書末特意加入一篇附錄 ―― 〈清代以來的張煌言研究〉,介紹自清初至今有關張氏詩文的輯存,以及後世張傳的書寫情況,俾便讀者可以清楚掌握作所欲闡述不同時期的歷史書寫。
序
導論
第一章ˉ百折不回的抗清事蹟
家世及早年經歷
加入抗清行列
從漂泊到北伐
從歸隱至遇害
第二章ˉ臨難毋苟免的忠君信念
堅持拼死抵抗的少數派
綱常為本的抗清理念
寧死不屈的忠君志節
忠君與孝親的兩難
第三章ˉ從逆寇、抗清志士到儒家忠臣的形象轉化
西湖墓穴中的「王先生」
明遺民筆下的故國志士
清初史著中的儒家忠臣
全祖望的定調
從逆寇到忠臣
第四章ˉ褒忠文化中的勝朝孤忠
清室的旌表
「一代完人」形象的確立
表忠史學中的張煌言
歷史記憶的文化環境
第五章ˉ革命話語中的民族英雄
清末張氏遺著的流傳
革命風潮與張傳的重寫
民族英雄地位的確立
結論
徵引文獻
附錄ˉ清代以來的張煌言研究
索引
第三章ˉ從逆寇、抗清志士到儒家忠臣的形象轉化(摘錄)
明遺民筆下的故國志士
大抵上,時至清代,「國亡寫史」已成中國的史學傳統,而對於明朝遺民而言,這無疑是他們可以報效故國的最後工作。不少曾經親身參與抗清運動的志士,在事敗歸隱山林之後,經常以國史為念,並且擔心自己與同儕的救國事蹟最終會因史冊失載而湮沒於後世。對於黃氏等遺民史家來說,為故國寫史,為勝朝忠臣立傳,固是無可推諉的「後死之責」,而其意義不僅僅在於緬懷過去,同時更具有彰顯人間正氣的現實意義。黃宗羲替張煌言所寫的墓誌銘,開宗明義便道出這一點:
語曰:「慷慨赴死易,從容就義難。」所謂慷慨、從容者,非以一身較遲速也。扶危定傾之心,吾身一日可以未死,吾力一絲有所未盡,不容但已。古今成敗利鈍有盡,而此不容已者,長留於天地之間。愚公移山、精衛填海,常人藐為說鈴,聖賢指為血路也。是故,知其不可而不為,即非從容矣。
這番話,反映了他對士人職責的認識。在黃宗羲心目中,「扶危定傾」是人臣不可推卸的責任,只要一日「吾身未死」、「吾力未盡」,便不容苟且塞責。士大夫既以天下為己任,則在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面前,其考量的重點便不在成敗得失,而應在於「義之所在」。換言之,他們不應因為本身的努力或可能徒勞無功,而放棄作為「四民之首」所應盡的使命和責任。職是之故,儘管環境惡劣,末代忠臣的努力在別人眼中有如「愚公移山、精衛填海」,不但實際效果成疑,還會換來世人的訕笑,被譏評為不識大體;惟在道德責任的驅使下,他們卻仍然堅持不懈,務求「鞠躬盡瘁,死而後已」。黃宗羲對張煌言至死不屈的肯定,旨在道出:明末忠臣所體現的,正是儒家傳統強調「知其不可而為之」的「從容」道德精神。
黃宗羲對明遺民姜埰(升菴,1607-1673)於明亡後堅持客死異鄉的評論,或可以作為補充。姜氏原為山東萊陽人,崇禎四年(1631)進士,明亡前因言獲罪,貶戍宣州。據黃氏記述:
甲申(崇禎十七年,1644)二月,遣戍宣州衛。未踰月而京師陷,先生不敢以桑海之故,弁髦君命,終身不返故居,卒葬於敬亭。
譜載,姜埰在謫戍宣州衛途中,不幸遭逢國變而流落江南,後雖得南京政府赦罪,但念及並未獲得先帝寬宥之旨,有生之年都不敢違背出戍之令,堅持不應私自回鄉,臨終前更一再囑咐子女,要把他葬在宣州,以示其不忘先帝之志。黃氏對姜氏看似近乎迂腐的作法,評價如下:
君子曰:可謂仁之盡,義之至也。夫國破而君亡,是非榮辱,已為昨夢,先生猶硜硜不變,自常人言之,未有不以為迂者也。試揆之於義:朝廷無放赦之文,臣子營歸田之計,謂之不違得乎?故升菴歿於戍所,劫所不得不然;先生葬於戍所,劫可以不然而義所不得不然者也。古人作事,未嘗草草 ……。先生下窆宣城,而後戍事告終,……是之謂「義至」。
從黃宗羲對姜埰因無朝廷「放赦之文」而不敢「營歸田之計」的稱許,可見他認為人臣的職責必須貫徹始終,力求做到「仁盡義至」。在他看來,仁人志士這種發自內心的自我要求,並不會因為外在環境的改變而須臾或忘。這正好解釋何以他對張煌言「從容」之舉推崇備至。黃宗羲在張氏墓誌的結語中,特意將墓主與宋末忠臣文天祥作一比較,指出張氏的成就比諸後者有過之而無不及:
間嘗以公與文山並提而論:皆喙冷焰於灰燼之中,無尺地一民可據,止憑此一綫未死之人心以為鼓盪。然而形勢昭然者也,人心莫測者也。其昭然者不足以制,其莫測則亦從而轉矣。唯兩公之心,匪石不可轉,故百死之餘,愈見光彩。文山之《指南錄》,公之《北征紀》,雖與日月爭光可也。文山鎮江遁後,馳驅不過三載;公丙戌(1646)航海、甲辰就執,三度閩關,四入長江,兩遭覆沒,首尾十有九年。文山經營者,不過閩、廣一隅;公提孤軍,虛喝中原而下之,是公之所處為益難矣。
黃宗羲在其《行朝錄》的序言中曾自言,他之所以著力於勝朝舊事,無非欲藉助史傳,使後世「知一二遺老孤臣,心懸落日,血濺鯨波,其魂魄不肯盪為冷風野馬,尚有此等人物」。由此足見,黃氏為張氏寫誌立傳,目的便是要表彰死者值得敬佩的「從容就義」道德勇氣,使之得以流芳百世。正如另一同時的遺民林時對(1615-1705)所說:「孤臣軼事憑遺老,寫向琅函萬古傳。」這種動機,可以說幾乎是所有明遺民撰寫南明史的主要原因之一。類似例子不勝枚舉,例如明遺民高宇泰(1618-1678)為明季死難忠臣所作的《雪交亭正氣錄》,其用意便在於使「人心繇而不泯」,讓忠臣的行誼「得憐且愧者十百於億萬人之中」。又如查繼佐《國壽錄》之命名,實寓有「其人雖死,而其事不朽」之深意。借用侯方域(1618-1655)所言,抗清者「功不成,節乃見」,彰顯「故明養士三百年」之報,可以說是明遺民為明、清易代死節者立文字的共識。
更重要的是,從明遺民的角度出發,他們為勝朝寫史,還可以用來表白自己堅貞不屈的志節,特別是為殉節忠臣所立的文字,它不但是對死者的崇敬,同時也對自己遺民身分表示肯定。在大多數清初明遺民的心目中,那些在易代之際殺身成仁的同儕,其節操與自己於明亡後堅拒不出的志節是一致和相通的,兩者之間並無高下之分。用黃宗羲的話說,「遺民者,天地之元氣也」,「自有宇宙,祇此忠義之心,維持不墜,但令淒楚蘊結」。他以宋史為例,指出:
宋之亡也,文(天祥)、陸(秀夫)身殉社稷,而謝翱、方鳳、龔開、鄭思肖徬徨草澤之間,卒與文、陸並垂千古。……謝、方、龔、鄭,皆天地之元氣也。
儘管遺民與殉國者生死殊途,但是他們為故國所作的犧牲,卻同樣教人肅然起敬。因此,對於死難者的追思和表彰,也同時意味著對生存者的肯定和勉勵。若從這個角度來看,則黃宗羲替張煌言寫墓誌銘,亦可以理解成是他對本身道德抉擇的一種自我認同(self-identity)。作者視張氏為明忠臣的典範,並通過對其為故國獻身殉節的回憶,確認自己的遺民身分和責任,由此使自己更加堅信「盡忠守節」是每個前朝遺民必須堅守的基本道德原則。而一如為國捐軀,遺民志節也是儒家道德的最高表現,亦即黃氏口中所說的「天地之元氣」。職是之故,黃宗羲筆下的張煌言,不啻是作者源於忠臣情結的自我投射和自我期許。這也是當時整個明遺民群體,通過對敘述明季忠臣事蹟所建構的集體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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