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的觀念中,法律是生硬、冰冷的同義詞,然而制定法律的目的,不外使各種社會活動有規則可循,就好比設立交通標誌,使交通順暢而有秩序一般,法律其實是與生活息息相關、充滿趣味的一門學科。
潘維大
五版序
每年大學推甄申請時,當高中生被詢問:「為何想念法律系?」總有不少學生回答:「因為法律保護懂法律的人,我想要成為懂法律又能保護別人的人」。聽到這樣的回答,內心其實是五味雜陳的。
法律應該是中立的規定,保障所有的人。但法律用語通常較文言艱澀,再加上規定多如牛毛,不是太容易親近。因此,本書儘量選擇與讀者生活相關的法律作為介紹內容,在敘述上儘可能以口語化的方式,說明相關概念與規定,希望讓讀者在輕鬆的心情下,認識法律。
在編排上,本書以生活相關案例作為每章的開端,並於每章文末附上解說,避免單調的理論闡述。藉由生活化的實例、活潑的插圖、口語化的說明,輔以單元問題設計,供讀者閱後自我評量與討論,讓讀者快樂且有效率地瞭解日常生活中的法律。
本書最早成書於民國八十九年,當時第一章至第十一章之案例故事,由何佳梅律師協助,第十二章之案例由存誠法律事務所薛進坤所長協助。本次改版主要針對公民投票法、公司法之修正及民國一0七年公布實施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又稱「租賃專法」),就相關內容進行修訂與新增。
此次改版感謝三民書局輯群之鼎力協助。全書雖已盡心斟酌,仍恐有錯漏之處,敬請見諒與指教。
作者謹識
民國一0七年六月於東吳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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