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制度暴力,打破「依法」迷思:芝加哥七人案的歷史意義
文/沈旭暉(國立中山大學政治所副教授)
英國小說家毛姆在《月亮與六便士》說:「惡魔要做壞事,總要引用《聖經》的話。」如今宗教的力量遠非昔日強大,歷史諸多的暴政,則借「法律」為行惡的工具,企圖經由制度暴力,正當化自己施加於抗爭者的諸般劣行。
在香港,我們看見二○一九年至今對抗爭者的指控,荒謬不公、秋後算帳的法院審理。在台灣,大家追溯「美麗島事件」的大審,於轉型正義之中再尋覓公理。其實,就算是許多香港、台灣民眾欣賞的民主大國,美國也曾在民主進程出現偏頗的審議:一九六九年「芝加哥七人案」(Chicago Seven),是美國歷史極具意義的案件,象徵了六十年代末美國內部的各種衝突、差異,其中公民堅守理想,在劣境之中仍然極力反抗政府暴行的精神,尤值得我們謹記於心。
對許多人來說,「芝加哥七人案」並不陌生,因為二○二○年在Netflix上映的改編電影《芝加哥七人案:驚世審判》,已經深入淺出地還原歷史事件。這部電影許多內容,都參考自美國作家Jon Wiener撰寫的《芝加哥七人案》(Conspiracy in the Streets: The Extraordinary Trial of the Chicago Seven),相較而言,電影側重戲劇性,企圖呈現未來的改革、光明;此書則盡量紀實,仔細將法庭長達兩萬兩千頁的原始審判紀錄,精簡至193頁,是原始史料的真實、詳細。難得中文版面世,自然值得全球華人仔細閱讀。
在一九六九年的「芝加哥七人案」,眾人受審的罪行指控,源自「一九六八年民主黨全國大會抗議活動」(1968 Democratic National Convention protest activity),示威領袖希望在總統大選前夕,於芝加哥遊行示威,反對政府以人民名義持續越戰,生靈塗炭。可是,政府拒絕他們申請在公園集會的權利,致使一萬多名民眾與警察、國民警衛隊及士兵衝突。八個月後,聯邦檢察官起訴八名領導人,罪名是「跨越州界,以煽動暴動」。在長達十個月的法院審議,被告面對各種制度暴力的事件,以及嘲諷司法不公的態度,備受舉國關注、討論。
歷史大事,絕非謬然發生。「芝加哥七人案」之前,這些示威浪潮早已存在。一九六七年十月,示威民眾在五角大廈的大規模遊行,反對越戰;一九六八年一月,共產黨發動「新春攻勢」(Tet Offensive),突襲南越,士兵甚至攻入西貢市中心的美國大使館駐地,令美國民眾失去取勝信心。
同年四月,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遭白人暗殺,引發大批的黑人示威,政府嚴厲對應,終使警民衝突,無數傷亡。同年六月,相對代表民權運動聲音的羅伯特.甘迺迪(Robert Kennedy)在加州初選被暗殺。其後,共和黨的老牌保守政客尼克森(Richard Nixon)召集「沉默的大多數」,宣稱支持「法律和秩序」,團結保守派白人,以求勝出總統選舉。這些話語,不論是香港、台灣以至世界各地,我們都一再看見它們不斷再現。
尼克森宣誓就職的兩個月後,三月二十日,檢察官就起訴芝加哥八名被告。其中鮑比.希爾(Bobby Seale)和其他七位被告不一樣,只曾在芝加哥演講一次,和被其他告並不全部認識,甚至沒有親身參加芝加哥示威。政府只是希望借由這次政治審判,處理黑人組織「黑豹黨」黨主席的鮑比。在審判過程,鮑比一再強調要自我辯護,卻被維護政府、歧視黑人的法官剝奪公民權利,並施加綑綁、堵嘴的刑罰,最後法官以起訴無效將他踢出法庭,由八人案變成「芝加哥七人案」。
「芝加哥七人案」的被告,從一開始已經知道這只是「擺樣子公審」(show trial),審判主要目的是宣告被告罪名,將其定性為「自封領導者的少數人欺騙樸實的人民,操縱他們去執行非法暴力行為」,殺雞儆猴。因此,他們七人連同兩位律師,希望能反借這場公審宣揚自己是「為了結束不道德且錯誤的戰爭,公民們所做的合法努力」,才做出種種示威,並展示當時美國政府橫蠻的一面。
在法庭審判的對話紀錄,我們可以看見法官的「依法」偏頗,陪審員被迫與世隔絕,施壓令他們作出有罪判決,許多有利被告的證人不被接納作證,控方證人清一色都是建制中人等。這些紀錄,都令我們一再反思、質問:誰定義了何謂暴力?為何民眾必須為了政府的推波助瀾,引發的警民衝突負責?公民抗命的行動,與制度暴力相比,兩者誰更為危害國家發展、人民權利?而連擁有三權分立傳統、媒體監督力量龐大的美國,法院也可以作出這類判決,審判過程也可以如此粗暴,那「舉國體制」下的國家,如何「依法」審判政治案件,被告如何因為人質物質、而受到民主國家難以想像的壓力,更令人想起也窒息。
「芝加哥七人案」有光明的結局,七位被告最終在上訴法院因「司法錯誤」推翻罪名,一九七五年美國撤出最後一批在越南的美國人員,戰爭告一段落,他們各人也成了美國社會尊重的人權鬥士。但世界各地仍有許多假借法律之名行惡的審判,尚未看見光明,而且還有邁向黑暗深淵的趨勢。因此,我們都應謹記「芝加哥七人案」的信念,被告之一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庭上發言:
「我們不認為它最高,我們認為人民才是這片土地的最高法院。我們不能尊重我們認為不合法的權威,我們只能抵抗這種不合法的權威。我們不能尊重屬於暴政的法律,而法院正處於暴政的陰謀之中。當法律處於暴政狀態時,唯一的秩序就是叛亂和不尊重,我們展現的就是這些,而所有可敬的自由人展現的也是這些。」
序章──被審判的一九六○年代
喬恩.維納
在一九六○年代末,美國內部的各種衝突似乎被提煉出來,一口氣爆發於芝加哥共謀案的法庭。這場審判的焦點是一九六八年八月在芝加哥舉行的示威活動,當時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 外圍,有一萬多名青年示威反對越戰,以人民的名義來對抗戰爭製造者。他們面對著人數相近的警察、國民警衛隊及士兵,而全美電視台向數百萬名觀眾播出這場衝突,「標誌著國家內政及文化秩序的危機」。八個月後,聯邦檢察官起訴八位示威領導人,指控他們串謀煽動暴亂。這場審判占據了新聞頭條好幾個月,迫使全美民眾得在反戰運動者的激情與訴求,以及主戰派的戰術與論述之間做出抉擇。
在法庭上,被告面對了代表現實中所有不公與壓迫的法官和檢座。被告人以美國法庭罕見的嘲諷和蔑視態度來對待法官,從而激怒了主流社會,也使各地年輕人為此興奮不已。艾比.霍夫曼(Abbie Hoffman)對陪審團拋飛吻,還和傑瑞.魯賓(Jerry Rubin)一起穿法官袍出庭,並且用意第緒語來辱罵朱利葉斯.霍夫曼(Julius Hoffman)法官(這兩位霍夫曼先生都是猶太人)。戴夫.戴林澤(Dave Dellinger)直接在陪審團面前說副警長的證詞是「狗屁」;黑豹黨(Black Panther Party,簡稱BBP)的鮑比.希爾(Bobby Seale)由於被公然剝奪請辯護律師的權利,又多次被駁回自己代表自己的請求,因此稱法官是「腐爛的種族歧視豬」及「法西斯主義騙子豬」。
朱利葉斯.霍夫曼法官則將「鎮壓平民的政府官員」一角,發揮得淋漓盡致,尤其他還下令綑綁鮑比.希爾並堵上他的嘴。於是,透過電視和報章雜誌,全美人民都看見這幅令人驚悚的景象──在美國法庭上,一名身披鎖鏈、嘴被堵住的黑人男子,奮力吶喊、要求自己應有的權利(法庭中不得使用攝影機,因此只有素描畫面流傳)。
經年累月的越戰、數百個校園中的反戰示威、城市貧民窟裡的各種暴動叛亂,以及尼克森在民主黨執政八年之後入主白宮,最終導致了這場法庭對峙。
對於檢方來說,這次審判的目的是要改寫示威及反戰運動的歷史,將「為了結束不道德且錯誤的戰爭,公民們所做的合法努力」,轉為「自封領導者的少數人欺騙樸實人民,操縱他們執行非法暴力行為」。
事實上,被尼克森政府點名的領導人們,來自不同的社會運動族群,對於美國該怎麼改變,他們有著不同的想法及改善策略。在芝加哥面對檢察官的三個不同團體領袖分別是:文化激進派的艾比.霍夫曼及傑瑞.魯賓,這兩人是易皮士(Yippies)的領導人;政治激進派的戴夫.戴林澤、湯姆.海登(Tom Hayden)及倫尼.戴維斯(Rennie Davis),他們是全國動員結束越戰團體(National Mobilization Committee to End the War in Vietnam,以下簡稱Mobe)的領導人;還有黑豹黨的主席,黑人激進派的代表鮑比.希爾。
文化激進派:易皮士
文化激進派的艾比.霍夫曼與傑瑞.魯賓,是青年反叛的一分子,他們對「自由」的定義比政治激進派更為廣泛。越戰所帶來的不合理權威,導致他們不只抵制政策, 也抵制幾乎所有社會人士該有的價值與觀念。此種反主流文化拒絕工作及對財富的追求,支持玩耍及對快樂的追求。它拒絕家庭生活,支持公社生活;它擁抱毒品,視其為娛樂及通往啟蒙之路;同時主張以性自由替代性壓抑。由於來自青年國際黨(Youth International Party)的易皮士以幽默挑戰不公及濫權,它更為政治帶來了歡樂色彩。他們最著名的事蹟,發生於一九六七年的紐約證券交易所:艾比.霍夫曼從二樓通道向交易大廳撒鈔票,吸引交易員們爭先恐後地搶著撿錢,從而造成股市停擺。這種反主流文化在超大型搖滾音樂節上讚揚年輕人,例如一九六九年八月的伍茲塔克音樂節,將四十多萬名年輕人聚集到紐約州北部,舉辦三天和平與非暴力的活動。而在一九六八年八月的芝加哥,易皮士們計畫舉辦屬於自己的「生命節慶」,以此挑戰他們在民主黨全國大會上看見的「死亡節慶」。
受審時三十三歲的艾比.霍夫曼,是才華洋溢的叛逆激進分子。他畢業於布蘭戴斯大學,曾在一九六○年代參與早期的民權與和平運動。他了解媒體的力量,並且致力於擬定能顛覆媒體現況的策略。在一九六七年的一次記者會上,他說將在五角大廈進行的反戰示威是「趕走惡靈的驅魔儀式」,一支「權力歸花特遣隊」會包圍五角大廈,並使其「升空」。
艾比認為法庭是實踐自己游擊劇理念的理想場所。他是被選為證人出庭的兩名被告之一,其證詞相當精采,而且經常很搞笑,如以下這段對話:
問:「從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出生,到一九六○年五月一日之間,有任何事在你人生中發生嗎?」
答:「什麼都沒有,我相信這就是所謂的美國教育。」
另一名文化激進派的被告是傑瑞.魯賓,他在開始受審時為三十歲。傑瑞成長於辛辛那提的藍領階級猶太家庭,之後在柏克萊大學成為學生激進分子,還是在奧克蘭阻止運兵車的領導人。他曾競選柏克萊市長,並獲得百分之二十二的選票。傑瑞在一九六六年時展開激進媒體政治,他穿著革命戰爭時期的軍服,出現在當時正調查反戰活動、令人畏懼的「眾議院非美活動調查委員會」前,四處發放《獨立宣言》影本,因此贏得了新聞頭條與報導;他說自己想告訴年輕人:「你不必害怕,你可以把恐懼變成勇氣。」一九六七年秋季的反戰示威,各方領導者原本計畫於美國國會大廈集會,正是因為傑瑞的建議,而改到五角大廈示威。
黑人激進派:黑豹黨
民權運動在一九六○年代中期變得更激進,「我們一定會勝利」的心態,被「黑人力量」取代;此一口號在一九六六年時首次出現,於受到麥爾坎.X(Malcolm X)啟發的激進分子之間流傳,後來因聯邦政府未能阻止美國南部腹地的民運人士遭受攻擊,進而被激化。「黑人力量」對不同的人代表不同意義,而打著此口號的新興團體中,最為著名的是黑豹黨。黑豹黨是一九六六年時,由休伊.牛頓(Huey Newton)及鮑比.希爾在奧克蘭所成立,並因倡導武裝自衛對抗警察攻擊而聞名。黑豹黨的十點計畫包含停止警察暴力、全民就業,以及免除黑人男性的兵役。與其他一九六○年代末的黑人激進團體不同,黑豹黨樂於與認同其革命目標的白人激進分子結成同盟,包含民主社會學生會(Student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簡稱SDS)及後來的地下氣象組織(Weather Underground)。黑豹黨還舉辦了數個幫助貧困兒童的早餐計畫,但也有三十位黨員透過攜槍進入加州立法機構的舉動,表達他們的信念。當時,鮑比.希爾宣讀了一份聲明,然後與其他黑豹黨員一起被逮捕。
鮑比.希爾是黑豹黨的黨主席,在受審時為三十三歲,他在人前的形象是個激烈的武裝自衛倡導者。「真正的鮑比,」湯姆.海登後來記錄著:「確實是充滿憤怒且具煽動力的人,但在面具背後的他,同時散發著人性、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幽默感,並且渴望著單純的正義。不是每位黑豹黨員都像鮑比如此負責任。」
在芝加哥示威和審判發生的前一年,像黑豹黨這樣的黑人激進分子,其世界觀與反主流文化完全不同。對美國的嬉皮士來說,一九六七年是「愛之夏天」,「花的孩子」湧進音樂會或公園裡,高唱〈你需要的就是愛〉(All You Need Is Love),這首在那年夏天登上榜首的披頭四名曲。然而,對美國黑人而言,那是一個「漫長又炎熱的夏天」,貧民窟暴動與叛亂導致數千人受傷或遭到逮捕,甚至有人因此罹難,在紐瓦克和底特律尤其嚴重。
這種白人與黑人青年之間的差異,越發證明鮑比.希爾不可能是芝加哥共謀背後的主謀之一。一九六八年的黑豹黨對反抗民主黨並不感興趣;在開庭之前,除了湯姆.海登以外,希爾根本沒有見過艾比.霍夫曼、傑瑞.魯賓或其他被告;他只在芝加哥做過一次演溝,並沒有參與策劃示威活動。但尼克森政府當時遵循「法律與秩序」的鎮壓作風,想要處理黑豹黨,起訴並監禁他們的領導人,因此希爾才會被指控為芝加哥共謀案的一員。
政治激進派:全國動員結束越戰團體Mobe
除了文化激進派與黑人激進派外,第三個被牽扯進芝加哥大審的團體,是由戴夫.戴林澤、倫尼.戴維斯和湯姆.海登所代表的政治激進派。
當時五十四歲的戴夫.戴林澤是被告中最年長者,同時也是終身的基督教社會主義者及和平主義者。身為富有律師的兒子,戴林澤從耶魯大學及牛津大學畢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作為和平主義者的他拒服兵役,並因此坐了三年牢。他反對韓戰,接著在一九六○年代中期,成為Mobe的主席。負責報導此次大審的《紐約時報》記者J.安東尼.盧卡斯(J. Anthony Lukas),如此描述戴林澤:「他看起來像下了班的童軍團長。」
受審時二十九歲的倫尼.戴維斯,則是標準的健全美國人,他在證言裡敘述,他第一次到芝加哥是參加一場農業青年社團舉辦的養雞競賽,並且得到第四名。他畢業於歐柏林學院,在一九六○年代中期成為新左派最有才華的組織者。根據盧卡斯的記載,倫尼在領導Mobe時,「做了大部分的籌備工作」,包括示威活動和之後的審判。他曾在一九六七年去過北越;辯方選他為出庭作證的兩名證人之一。
湯姆.海登受審時也是二十九歲。盧卡斯寫道,在所有被告人中,湯姆擁有「最純粹的智慧」。他成長於密西根州一個愛爾蘭天主教中產家庭,從密西根州立大學畢業,同時也是民主社會學生會(Student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簡稱SDS)的創辦人之一。一九六一年,他在美國南方與民權運動者一起工作時,在密西西比州的麥庫姆市遭到一群白人暴徒毆打。次年,他替民主社會學生會撰寫《休倫港宣言》(Port Huron Statement),陳述新左派的理想與目標。他曾花三年協助安頓紐瓦克的窮人,並在一九六七年七月,見證了為期一週的叛亂;他在一九六五年時也去過北越。他是Mobe和全國運動的關鍵策略家,而且比其他被告者更希望有個完善的辯護策略,不僅能對抗法庭,還要贏得部分陪審員的支持,使得陪審團無法達成決議,好讓被告們可以繼續反戰工作,免於鋃鐺入獄。
另外被起訴的兩人是約翰.弗羅因斯(John Froines)與李.維納(Lee Weiner)。弗羅因斯是年輕的化學博士,維納則是西北大學的社會學博士生。他們曾在芝加哥示威活動擔任領隊,但並不是全國示威活動的領導人;事實上,他們在審判結束時也獲判無罪。
戰爭與審判
檢方和法官堅持此審判是在「檢視煽動叛亂的陰謀」,而辯方則堅持此審判是在「檢視越戰與公民能示威反對戰爭的權利」。官方對於越戰的說法,是該國被蘇聯和中國共產黨入侵,要努力去協助捍衛民主;辯方認為這場戰爭基本上是越南自二戰結束後,為了對抗法國殖民主義而開始的抗爭,是其爭取獨立的延續。一九五四年,這階段隨著越南勝利和日內瓦協議而結束,和平條約將越南一分為二:共產主義的北方與及美國支持的南方。根據日內瓦協議,越南會在兩年內進行選舉並完成統一。
被告們經常指出,南越並不是一個民主國家,而且早在一九五六年,民主就已被擋在越南門外。當時,由於共產黨顯然會贏(畢竟他們領導了獨立抗爭),艾森豪總統停止了選舉,隨後美國開始派軍隊來保護自己成立的西貢政府。被告們也常指出,民主黨對越戰的責任比共和黨更多,因為甘迺迪曾派出一萬六千名美國「顧問」。林登.詹森(Lyndon Johnson) 則大幅拉高等級:在芝加哥召開民主黨大會時,美國已送了五十萬士兵去攻打越南,而且在這小國投下的炸彈數量,比雙方在二戰期間使用的炸彈更多。
被告們被起訴之際,已經籌劃了四、五年的反戰活動。他們大多曾參與民主社會學生會於一九六五年四月,在華盛頓舉辦的第一次反戰遊行,當時約有兩萬五千人參加,讓所有人(包括主辦者)都感到訝異。到了一九六七年,民主社會學生會有三萬名成員,遍布於二百四十七所分會,從哈佛、耶魯、普林斯頓大學,到工人階級的社區大學都有成員。隨著戰爭規模愈來愈大,破壞愈來愈多,民主社會學生會進一步提升其言論與策略,他們鼓勵年輕人燒毀自己的徵兵卡,拒絕服兵役,而且有好幾千人確實這樣做了。一九六七年十月,透過在五角大廈的大規模遊行,反戰運動的人數和影響力又創新高。那場遊行啟發了「到芝加哥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現場遊行」的想法。到了一九六八年,民主社會學生會呼籲群眾:「從抗議到抵抗。」
一九六○年代在一九六八年進入白熱化。在芝加哥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的示威活動完畢後,接下來七個月所發生的事件,打碎了多數美國人理解世界的方式。首先是戰事的到來。美國官方常宣告潮流正在轉向,他們預見戰爭即將結束,但一九六八年一月下旬,共產黨發動「新春攻勢」(Tet Offensive),在同一時間突襲南越的各個城市跟省會,最後其士兵攻入位於西貢市中心的美國大使館駐地。新春攻勢讓美國人覺得無法相信自己的領導人,而且越南戰爭不可能獲勝,但戰爭仍在繼續;到一九六八年八月代表大會的抗議示威時,已有近三萬名美國人以及數十萬名越南人死亡。
一九六八年,面臨連任壓力的詹森,在民主黨初選中受到明尼蘇達州參議員尤金.麥卡錫(Eugene McCarthy)的質疑。三月底,詹森退出連任競選,之後紐約州參議員羅伯特.甘迺迪(Robert Kennedy),以第二位反戰候選人的身分參加初選,當時的副總統休伯特.韓福瑞(Hubert Humphrey)則成為黨內的常規候選人。在芝加哥的代表大會上,似乎能看到關於候選人、戰爭和民主黨未來的真正選擇。
然後在四月,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在美國田納西州孟斐斯遭白人暗殺,引發美國史上最大一波的黑人暴動與叛亂。芝加哥市長李察.戴利向警察下令,黑人社區中的縱火者「格殺勿論」,而搶劫者則「開槍致殘」。事件發生後才四個月,戴利又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上與示威者對峙,當時示威領袖們很擔心戴利對「街頭暴力」的立場。
同年六月,美國遭受第二次巨大的打擊。在加州初選當晚,羅伯特.甘迺迪於洛杉磯遭一名巴基斯坦民族主義者暗殺。
與此同時,另一陣營的理查.尼克森(Richard Nixon)則重回美國政治舞台。六年前的一九六二年,尼克森卸下艾森豪總統的副手職位後,未能贏得加州州長選舉。尼克森將對一九六○年代的反擊當作其競選總統的動力,召集「沉默的多數」(保守派白人的暗語)聯合起來,支持「法律和秩序」(抵抗這些激進黑人和反戰學子的代號)。
芝加哥發生了什麼事
這八名被告遭指控「密謀在芝加哥發起街頭暴動」,但在代表大會召開前的幾個月裡,每個團體的領導人都盡可能規劃合法且和平的抗議活動。易皮士跟Mobe都向芝加哥市政府申請過示威許可,但是遭到了拒絕。他們上法庭請求許可,結果也被拒絕。沒有許可證,自然就不會供電給樂團的舞台,更不會有「生命節慶」。這幾乎保證警察跟示威者之間必定會有猛烈衝突。
負責調查芝加哥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事件的委員會,後來將當時的狀況描述為「警察暴力」。這些事件在審判期間被特別放大審查,重點如下:
一九六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日:代表大會正式開幕的前一天。示威者與抗爭人士開始在林肯公園聚集,市政府已下令,對公園實行晚上十一點的宵禁。在示威的第一天晚上,湯姆.海登和倫尼.戴維斯帶領遊行隊伍從公園出發,前往與會代表們下榻的康來德希爾頓飯店(Conrad Hilton Hotel)。午夜時分,警方強制執行宵禁,以催淚瓦斯和警棍攻擊公園裡的民眾,並逮捕他們;數千人在街上逃竄。
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一:代表大會的第一天,艾比.霍夫曼和傑瑞.魯賓敦促示威者們力守公園。湯姆.海登下午被逮捕,晚上就被保釋。到了晚上十一點的宵禁時刻,有三千多人在公園裡遭到警察攻擊。警方不僅發射催淚彈,還用霰彈槍擊發空包彈。湯姆.海登再度被捕入獄,然後又被保釋。
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二:黎明時分,詩人艾倫.金斯堡帶領示威者們一起誦經、祈禱及冥想。反戰群眾在芝加哥體育館裡集會,室內約有四千多人,他們聆聽戴夫.戴林澤、艾比.霍夫曼與其他人的演講,以及費爾.歐克斯(Phil Ochs)等人的演奏。鮑比.希爾則在林肯公園向兩千多人發表公開演說。晚上十一點,警察衝入公園並用警棍毆打民眾。某些示威者因此向四周疏散,他們打破商店櫥窗,與警方打持久戰。
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三:約有一萬兩千名警察、六千名士兵,及五千名國民警衛隊被動員召集,而在離希爾頓飯店不遠的格蘭特公園(Grant Park),中午時有超過一萬五千名示威者聚集在舞台區。在演講過程中,有位青少年爬到旗桿上,警察們穿越群眾企圖阻止他,並用警棍和瓦斯攻擊人民。倫尼.戴維斯被警察毆打到需要住院治療;艾倫.金斯堡跟狄克.格雷戈里(Dick Gregory)發表了演講;戴夫.戴林澤嘗試把群眾帶往露天音樂台,但被警察們擋住了去路。在同地區的某個角落,警察持續用警棍跟催淚彈攻擊抗議者。這場戰鬥持續到當天傍晚,原本還在報導代表大會將提名韓福瑞的電視台,都開始直播示威者被警棍毆打的畫面。
大會會場內,來自康乃狄克州的民主黨參議員亞伯拉罕.魯比科夫(Abraham Ribicoff),在場上發言反對韓福瑞,譴責其所謂「芝加哥街頭的蓋世太保戰術」。市長戴利在國家電視台的鏡頭前大罵魯比科夫,雖然當下畫面被消音,但懂脣語的人仍清楚看到他大喊:「媽的,你這婊子養的猶太人,他媽不要臉的混帳東西,滾回家去!」湯姆.海登和其他在希爾頓飯店外的示威者,被推進了破碎的玻璃落地窗,而警察們衝進飯店裡,直接將大廳跟等候廳變成戰場。本次大會正式結束。
當然,尼克森贏了十一月的選舉,但也只是險勝:在七千萬張選票裡只贏了不到六十萬票,總共只獲得百分之四十三的普選票。因為深南部(Deep South) 有第三位候選人喬治.華萊士(George Wallace),他是南方白人保守勢力及種族歧視者的首選。歷史學家認為,如果韓福瑞在競選結束前挺身表態反戰,極有可能會贏得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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