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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序
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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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歐洲史經典入門書
【自1924年發行以來至今多次重印】
全面搭建歐洲史的發展框架,系統描繪歐洲史興衰起伏脈絡
從十七世紀的政治鬥爭到二十世紀的全球衝突
具學術深度,通俗易懂,了解近代歐洲史的理想入門讀物
▎國家與權力的轉型
第一卷回顧了十七、十八世紀的重大事件,特別是英國和法國的政治變遷。英國國會與君主之間的爭權鬥爭,奠定了代議制度的基礎。而在法國,路易十四的統治則展現了絕對君主制的巔峰。這一卷更闡述了俄羅斯和普魯士的興起,以及英法在印度和北美洲的殖民競爭,揭示了早期現代國家體系的形成過程。
▎改革與轉型
第二卷聚焦於十八世紀的社會和政治改革。歐洲的舊制度逐漸面臨挑戰,各國開始探索新的治理模式。改革精神在法國大革命前夕達到了高潮,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和政治變革。這一卷闡述了從啟蒙思想到改革運動,歐洲如何在變革中尋求新的平衡。
▎法國革命與拿破崙時代
第三卷詳細講述了法國革命及其後果。從革命的爆發到拿破崙的崛起和統治,這一時期的變革影響了整個歐洲。作者描繪了革命初期的動蕩和第一次法蘭西共和國的建立,隨後是拿破崙的統治和他的軍事征服,最終歐洲各國在拿破崙戰爭中的聯合作戰和拿破崙的敗亡。
▎歐洲的重建與動盪
第四卷描述了從維也納會議到普法戰爭之間的時期。維也納會議後,歐洲進行了重新劃分和重建,隨之而來的是反動和革命的浪潮。工業革命的興起以及1848年革命在法國、奧地利、德意志和義大利的爆發,反映了歐洲社會的變革和不斷變化的政治格局。這一卷還探討了義大利統一和德意志帝國的成立,以及奧地利與匈牙利的聯合。
▎大戰前的歐洲
第五卷探討了歐洲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的政治和社會改革。德意志帝國的崛起,第三共和時代的法國,以及英國在政治和社會領域的變革,構成了這一卷的核心內容。這些改革不僅改變了各國的內部結構,也對國際關係產生了深遠影響。
▎歐洲史與世界史
第六卷將歐洲史與世界史連繫起來,闡述了十九世紀歐洲勢力的擴展和西方文明的傳播。英國的殖民擴張、俄羅斯帝國的變遷、土耳其與東方問題、歐洲與遠東的關係,以及非洲的探險和瓜分,這一切都象徵著歐洲在全球舞臺上的重要地位和影響力。
▎二十世紀與世界戰爭
第七卷集中於二十世紀初的重大事件。自然科學的進步及其對社會的影響,1914年戰爭的起源,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初期和末期,以及隨後的俄羅斯革命和大戰後的歐洲重建,這些內容構成了這一卷的主體。這一卷展現了二十世紀初期的動盪和變遷,為理解現代歐洲奠定了基礎。
本書特色:本書由知名史學家何炳松所著,涵蓋了從17世紀初至20世紀初的近代歐洲史。全書分為七卷,詳述了各個重要時期的歷史事件與發展,包括法國大革命與拿破崙的影響、維也納會議及其後的革命等。作者以廣泛史料為基礎,闡述歐洲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的變遷,並探討歐洲勢力的擴充及其對全球的影響。
【自1924年發行以來至今多次重印】
全面搭建歐洲史的發展框架,系統描繪歐洲史興衰起伏脈絡
從十七世紀的政治鬥爭到二十世紀的全球衝突
具學術深度,通俗易懂,了解近代歐洲史的理想入門讀物
▎國家與權力的轉型
第一卷回顧了十七、十八世紀的重大事件,特別是英國和法國的政治變遷。英國國會與君主之間的爭權鬥爭,奠定了代議制度的基礎。而在法國,路易十四的統治則展現了絕對君主制的巔峰。這一卷更闡述了俄羅斯和普魯士的興起,以及英法在印度和北美洲的殖民競爭,揭示了早期現代國家體系的形成過程。
▎改革與轉型
第二卷聚焦於十八世紀的社會和政治改革。歐洲的舊制度逐漸面臨挑戰,各國開始探索新的治理模式。改革精神在法國大革命前夕達到了高潮,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和政治變革。這一卷闡述了從啟蒙思想到改革運動,歐洲如何在變革中尋求新的平衡。
▎法國革命與拿破崙時代
第三卷詳細講述了法國革命及其後果。從革命的爆發到拿破崙的崛起和統治,這一時期的變革影響了整個歐洲。作者描繪了革命初期的動蕩和第一次法蘭西共和國的建立,隨後是拿破崙的統治和他的軍事征服,最終歐洲各國在拿破崙戰爭中的聯合作戰和拿破崙的敗亡。
▎歐洲的重建與動盪
第四卷描述了從維也納會議到普法戰爭之間的時期。維也納會議後,歐洲進行了重新劃分和重建,隨之而來的是反動和革命的浪潮。工業革命的興起以及1848年革命在法國、奧地利、德意志和義大利的爆發,反映了歐洲社會的變革和不斷變化的政治格局。這一卷還探討了義大利統一和德意志帝國的成立,以及奧地利與匈牙利的聯合。
▎大戰前的歐洲
第五卷探討了歐洲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的政治和社會改革。德意志帝國的崛起,第三共和時代的法國,以及英國在政治和社會領域的變革,構成了這一卷的核心內容。這些改革不僅改變了各國的內部結構,也對國際關係產生了深遠影響。
▎歐洲史與世界史
第六卷將歐洲史與世界史連繫起來,闡述了十九世紀歐洲勢力的擴展和西方文明的傳播。英國的殖民擴張、俄羅斯帝國的變遷、土耳其與東方問題、歐洲與遠東的關係,以及非洲的探險和瓜分,這一切都象徵著歐洲在全球舞臺上的重要地位和影響力。
▎二十世紀與世界戰爭
第七卷集中於二十世紀初的重大事件。自然科學的進步及其對社會的影響,1914年戰爭的起源,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初期和末期,以及隨後的俄羅斯革命和大戰後的歐洲重建,這些內容構成了這一卷的主體。這一卷展現了二十世紀初期的動盪和變遷,為理解現代歐洲奠定了基礎。
本書特色:本書由知名史學家何炳松所著,涵蓋了從17世紀初至20世紀初的近代歐洲史。全書分為七卷,詳述了各個重要時期的歷史事件與發展,包括法國大革命與拿破崙的影響、維也納會議及其後的革命等。作者以廣泛史料為基礎,闡述歐洲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的變遷,並探討歐洲勢力的擴充及其對全球的影響。
作者簡介
何炳松(西元1890~1946年),知名史學家和教育家。較早介紹西方史學理論與方法,強調西方史學原理與中國傳統史學的對比與貫通,與梁啟超並稱為「中國新史學派的領袖」。代表著作有《歷史研究法》、《歷史教育法》、《西洋史學史》、《秦始皇帝》等。
序
弁言
此係著者於民國九年至十一年在北京大學史學系所用之《近世歐洲史》講義,大體以美國名史家魯賓遜與比爾德二人所著之《歐洲史大綱》第二卷為藍本,並取材於二人所著《現代歐洲史》一書。至於篇章之排次,則純取法於《現代歐洲史》,因其極為明白有條理也。
至於本書之主旨為何,則〈大綱序文〉中有數語極其簡要。茲故引其成文為本書之弁言,其言曰:「歐洲通史,為學校中最難應付之一種科目。男女學生,似均有明白人類全部過去之必要,若無此種知識,即不能真正明瞭若輩所處之世界,蓋唯有過去可以說明現在也。舊日之歷史教科書,大部分均係過去『事實』之簡單記載。殊不知值得吾人之研究者實係過去之『狀況』,過去之『制度』與過去之『觀念』也。而且舊日之史書多注意於遠古而略於現代,以致學生無明白過去與現在之關係之機會。」
「此書之目的在於免除舊籍之通病。第一,不重過去事實,而重古人生活狀況,所抱觀念,及狀況與觀念變遷方法之說明。第二,本書以篇幅之半專述一百五十年來之現代史,蓋現代史與吾人最有直接之關係者也。」
此係著者於民國九年至十一年在北京大學史學系所用之《近世歐洲史》講義,大體以美國名史家魯賓遜與比爾德二人所著之《歐洲史大綱》第二卷為藍本,並取材於二人所著《現代歐洲史》一書。至於篇章之排次,則純取法於《現代歐洲史》,因其極為明白有條理也。
至於本書之主旨為何,則〈大綱序文〉中有數語極其簡要。茲故引其成文為本書之弁言,其言曰:「歐洲通史,為學校中最難應付之一種科目。男女學生,似均有明白人類全部過去之必要,若無此種知識,即不能真正明瞭若輩所處之世界,蓋唯有過去可以說明現在也。舊日之歷史教科書,大部分均係過去『事實』之簡單記載。殊不知值得吾人之研究者實係過去之『狀況』,過去之『制度』與過去之『觀念』也。而且舊日之史書多注意於遠古而略於現代,以致學生無明白過去與現在之關係之機會。」
「此書之目的在於免除舊籍之通病。第一,不重過去事實,而重古人生活狀況,所抱觀念,及狀況與觀念變遷方法之說明。第二,本書以篇幅之半專述一百五十年來之現代史,蓋現代史與吾人最有直接之關係者也。」
目次
弁言
緒論
第一卷 十七、十八兩世紀之回顧
第一章 英國國會與君主之爭權
第二章 路易十四時代之法國
第三章 俄羅斯及普魯士之興起奧地利
第四章 英國、法國在印度及北美洲之競爭
第二卷 十八世紀之狀況及改革
第五章 歐洲之舊制
第六章 改革精神
第七章 法國革命以前之改革
第三卷 法國革命與拿破崙
第八章 法國革命將起之際
第九章 法國革命
第十章 第一次法蘭西共和國
第十一章 拿破崙.波拿巴
第十二章 歐洲與拿破崙
第四卷 自維也納會議至普法戰爭
第十三章 維也納會議及歐洲之再造
第十四章 維也納會議後歐洲之反動及革命
第十五章 實業革命
第十六章 西元一八四八年之法國革命
第十七章 西元一八四八年之革命—奧地利、德意志、義大利
第十八章 義大利之統一
第十九章 德意志帝國之成立及奧地利、匈牙利之聯合
第五卷 歐洲大戰以前之改革
第二十章 德意志帝國
第二十一章 第三次共和時代之法蘭西
第二十二章 英國政治上及社會上之改革
第六卷 歐洲史與世界史之混合
第二十三章 歐洲勢力之擴充及西方文明之傳布
第二十四章 十九世紀中之英國殖民地
第二十五章 十九世紀之俄羅斯帝國
第二十六章 土耳其與東方問題
第二十七章 歐洲與遠東之關係
第二十八章 非洲之探險及其分割
第七卷 二十世紀與世界戰爭
第二十九章 二十世紀初年之歐洲
第三十章 自然科學之進步及其影響
第三十一章 一九一四年戰爭之起源
第三十二章 世界戰爭之初期(一九一四至一九一六年)
第三十三章 世界戰爭之末期及俄羅斯之革命
第三十四章 大戰後之歐洲
緒論
第一卷 十七、十八兩世紀之回顧
第一章 英國國會與君主之爭權
第二章 路易十四時代之法國
第三章 俄羅斯及普魯士之興起奧地利
第四章 英國、法國在印度及北美洲之競爭
第二卷 十八世紀之狀況及改革
第五章 歐洲之舊制
第六章 改革精神
第七章 法國革命以前之改革
第三卷 法國革命與拿破崙
第八章 法國革命將起之際
第九章 法國革命
第十章 第一次法蘭西共和國
第十一章 拿破崙.波拿巴
第十二章 歐洲與拿破崙
第四卷 自維也納會議至普法戰爭
第十三章 維也納會議及歐洲之再造
第十四章 維也納會議後歐洲之反動及革命
第十五章 實業革命
第十六章 西元一八四八年之法國革命
第十七章 西元一八四八年之革命—奧地利、德意志、義大利
第十八章 義大利之統一
第十九章 德意志帝國之成立及奧地利、匈牙利之聯合
第五卷 歐洲大戰以前之改革
第二十章 德意志帝國
第二十一章 第三次共和時代之法蘭西
第二十二章 英國政治上及社會上之改革
第六卷 歐洲史與世界史之混合
第二十三章 歐洲勢力之擴充及西方文明之傳布
第二十四章 十九世紀中之英國殖民地
第二十五章 十九世紀之俄羅斯帝國
第二十六章 土耳其與東方問題
第二十七章 歐洲與遠東之關係
第二十八章 非洲之探險及其分割
第七卷 二十世紀與世界戰爭
第二十九章 二十世紀初年之歐洲
第三十章 自然科學之進步及其影響
第三十一章 一九一四年戰爭之起源
第三十二章 世界戰爭之初期(一九一四至一九一六年)
第三十三章 世界戰爭之末期及俄羅斯之革命
第三十四章 大戰後之歐洲
書摘/試閱
第一章 英國國會與君主之爭權
第一節 詹姆士一世與君權神授之觀念
英國與其國會 英國位於島中,四面環海,故與歐洲大陸戰爭之機會絕少。歐洲大陸諸國戰事方殷之日,正英國昇平無事之秋。當中古時代,國會制度已甚發達。然至中古末造,國會之勢力極微。十六世紀初年,亨利八世尚有藐視國會之態。
伊莉莎白在位時代之國會 至十六世紀末年,女王伊莉莎白一世頗欲伸其實權於國會之上,國會竟有抵抗之能力。蓋是時商業日盛,民智日開,加以戰勝西班牙後愛國之心日益發達,而對於專制君主仇視益深也。他日斯圖亞特王朝繼起,唯以擴充君權為事,故有十七世紀之內亂。其結果則王權衰落而國會之勢日張。
詹姆士一世之即位 西元一六〇三年女王伊莉莎白一世卒,蘇格蘭王詹姆士六世入主英國,改稱詹姆士一世。英國、蘇格蘭及威爾斯三國自此合稱為大不列顛。詹姆士一世為都鐸朝亨利七世之後,故得入承英國大統。
詹姆士一世對於君主之觀念 詹姆士一世既即位,頗欲壓制國會以自逞。同時對於君權觀念又復主張專制。彼固學者,且喜著書。曾有關於君主之著作刊行於世。意謂君主可以任意立法,而毋庸得國會之同意;凡屬國民均是君主之臣子,生殺予奪權操於君。又謂明主雖應守法,然絕不受法律之束約,而且有變更法律之權。又謂:「與上帝爭者既謂之瀆神……則與君主爭者豈非罔上?」
君權神授 此種主張在今日視之固近謬妄,然在當日則詹姆士一世不過摹仿前朝諸君之專制及大革命以前之法國王,並非創舉。以為君為民父,上帝實命之。人民既尊重上帝,即不能不服從君主。故為君主者對於上帝負責任,非對於國會或國民也。至於詹姆士一世與國會爭權之陳跡實為他日其子查理一世喪命之機,茲不多贅。
詹姆士一世在位時代之著作家 詹姆士一世在位時代之著作家極足以照耀於史冊,而為英國之光榮。世界最著名之戲曲家莎士比亞即生於此時。莎士比亞於伊莉莎白時代雖已有著作,然其名著──如《李爾王》(King Lear)及《暴風雨》(The Tempest)諸篇──實於詹姆士一世時代出世。同時並有大哲學家培根著《學問之增進》(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一書行於世。其意略謂舊書如亞里斯多德等著作已不可恃,吾人應加意於動植物及化學之研究,以便知其究竟,而利用之以謀人類狀況之改善。培根之能文殆可與莎士比亞相埒,所異者不過散文韻文之別耳。是時並有英譯《聖經》之舉,至今為英國文譯本之最。
哈維 是時又有名醫生名哈維者潛心研究人體之機能,遂發見血液循環之理,為生理學上別開生面。
第二節 查理一世與國會
査理一世 詹姆士一世之子為查理一世,雖較其父為稍具君人之度,然其固執己見失信於民則與其父同。其父之惡名未去,即與國會啟爭執之端。曾向國會籌款,國會恐其靡費也不允,乃思以戰勝他國之榮結好於國會。當三十年戰爭時,西班牙曾竭力援助舊教徒,至是查理一世雖無軍餉亦竟與西班牙宣戰,籌劃遠征隊赴大西洋中劫奪西班牙之商船,而終不得逞。
査理一世之橫暴 國會既不允納款於王,王遂以強橫之方法徵稅於民。英國法律雖禁止君主不得向人民要求「禮物」,然並不禁其向人民假款。查理一世遂實行假貸之舉,紳士因不允而被逮者五人。於是君主無故逮捕人民之問題遂起。
《權利呈請書》 英王橫暴之跡既著,國會遂起而限制之。至西元一六二八年提出著名之《權利呈請書》於政府。書中對於國王及其官吏之橫徵暴斂極言其非法。又謂此後非得國會之允許,國王不得向人民要求禮物、假貸、捐款、賦稅等。非根據《大憲章》不得任意逮捕或懲辦人民。軍隊不得屯駐於民家。查理一世不得已而允其請。
宗教意見之衝突 是時王與國會之宗教意見又生衝突。蓋查理一世之後本係法國之舊教徒;而德國之華倫斯坦及蒂利又有戰敗丹麥之事,同時法國名相黎希留又竭力摧殘新教徒。詹姆士一世及查理一世均有與法國、西班牙合力保護英國舊教徒之意。下議院中之新教徒漸懷疑慮。同時國內禮拜堂亦漸多復行舊教儀式者。
査理一世之解散國會 此種情形既著,國王與國會之意見益左。西元一六二九年之國會對於國王之舉動頗為憤激,遂被解散。從此英國無國會而治者前後凡十一年。
査理一世之暴斂 王既解散國會,然實無統治之能力。加以橫徵暴斂大失民心,伏他日國會重振之機。如徵收「船稅」即其一端。蓋英國沿海各港向有供給戰船於國家之義務,查理一世忽令其納捐以代之。並向居在內地之人民徵收同樣之船稅。意謂凡英國人均有輸款護國之義。
漢普頓 其時有漢普頓(Hampden)者為白金漢郡之縉紳竟行反抗輸納船稅二十先令之舉。此案遂提交於法庭以審之,卒以法官多數之同意判其有罪。然國人自此切齒矣。
勞德 西元一六三三年查理一世命勞德(William Laud)為坎特伯雷大主教。勞德以為欲鞏固國教及政府之勢力,則英國國教應折衷於羅馬舊教及喀爾文派新教之間。並謂為國民者應遵守國教之儀式,然政府不應限制人民對於宗教之良心上主張。勞德既任大主教之職,即有查視其轄地各教堂之舉。凡教士之不遵國教儀式者則提交「高等特派法院」審判之。如其有罪,即免其職。
新教徒中之黨派 是時英國之新教徒分為二派:一為高教會派,一為低教會派。前者雖反對教宗及聖餐,然其遵守舊教儀式則與昔無異。故其對於勞德之主張異常滿意。後者即清教徒,則頗不以勞德之舉動為然。蓋此輩雖異於長老會派之主張廢止主教制,然對於教會中之「迷信習慣」──如教士之法衣,浸禮所用之十字架,聖餐禮中之跪拜等──無不反對。至於長老會派之教徒雖有與清教徒相同之處,然並有仿行喀爾文派制度之主張,故與清教徒異,此不可不辨者也。
獨立派 此外又有分離派,亦稱獨立派。此派主張各地方應自有宗教之組織,故對於英國國教及長老會派均反對之。英國政府禁其集會,故至西元一六〇〇年時頗有逃至荷蘭者,居於萊頓地方。至西元一六二〇年有乘美弗勞爾船移民於北美洲之舉,即美國歷史上所謂行腳僧團者是也。北美洲新英諸州之殖民即出諸此輩之力。其教會之在北美洲者至今稱為「公理會」。
第一節 詹姆士一世與君權神授之觀念
英國與其國會 英國位於島中,四面環海,故與歐洲大陸戰爭之機會絕少。歐洲大陸諸國戰事方殷之日,正英國昇平無事之秋。當中古時代,國會制度已甚發達。然至中古末造,國會之勢力極微。十六世紀初年,亨利八世尚有藐視國會之態。
伊莉莎白在位時代之國會 至十六世紀末年,女王伊莉莎白一世頗欲伸其實權於國會之上,國會竟有抵抗之能力。蓋是時商業日盛,民智日開,加以戰勝西班牙後愛國之心日益發達,而對於專制君主仇視益深也。他日斯圖亞特王朝繼起,唯以擴充君權為事,故有十七世紀之內亂。其結果則王權衰落而國會之勢日張。
詹姆士一世之即位 西元一六〇三年女王伊莉莎白一世卒,蘇格蘭王詹姆士六世入主英國,改稱詹姆士一世。英國、蘇格蘭及威爾斯三國自此合稱為大不列顛。詹姆士一世為都鐸朝亨利七世之後,故得入承英國大統。
詹姆士一世對於君主之觀念 詹姆士一世既即位,頗欲壓制國會以自逞。同時對於君權觀念又復主張專制。彼固學者,且喜著書。曾有關於君主之著作刊行於世。意謂君主可以任意立法,而毋庸得國會之同意;凡屬國民均是君主之臣子,生殺予奪權操於君。又謂明主雖應守法,然絕不受法律之束約,而且有變更法律之權。又謂:「與上帝爭者既謂之瀆神……則與君主爭者豈非罔上?」
君權神授 此種主張在今日視之固近謬妄,然在當日則詹姆士一世不過摹仿前朝諸君之專制及大革命以前之法國王,並非創舉。以為君為民父,上帝實命之。人民既尊重上帝,即不能不服從君主。故為君主者對於上帝負責任,非對於國會或國民也。至於詹姆士一世與國會爭權之陳跡實為他日其子查理一世喪命之機,茲不多贅。
詹姆士一世在位時代之著作家 詹姆士一世在位時代之著作家極足以照耀於史冊,而為英國之光榮。世界最著名之戲曲家莎士比亞即生於此時。莎士比亞於伊莉莎白時代雖已有著作,然其名著──如《李爾王》(King Lear)及《暴風雨》(The Tempest)諸篇──實於詹姆士一世時代出世。同時並有大哲學家培根著《學問之增進》(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一書行於世。其意略謂舊書如亞里斯多德等著作已不可恃,吾人應加意於動植物及化學之研究,以便知其究竟,而利用之以謀人類狀況之改善。培根之能文殆可與莎士比亞相埒,所異者不過散文韻文之別耳。是時並有英譯《聖經》之舉,至今為英國文譯本之最。
哈維 是時又有名醫生名哈維者潛心研究人體之機能,遂發見血液循環之理,為生理學上別開生面。
第二節 查理一世與國會
査理一世 詹姆士一世之子為查理一世,雖較其父為稍具君人之度,然其固執己見失信於民則與其父同。其父之惡名未去,即與國會啟爭執之端。曾向國會籌款,國會恐其靡費也不允,乃思以戰勝他國之榮結好於國會。當三十年戰爭時,西班牙曾竭力援助舊教徒,至是查理一世雖無軍餉亦竟與西班牙宣戰,籌劃遠征隊赴大西洋中劫奪西班牙之商船,而終不得逞。
査理一世之橫暴 國會既不允納款於王,王遂以強橫之方法徵稅於民。英國法律雖禁止君主不得向人民要求「禮物」,然並不禁其向人民假款。查理一世遂實行假貸之舉,紳士因不允而被逮者五人。於是君主無故逮捕人民之問題遂起。
《權利呈請書》 英王橫暴之跡既著,國會遂起而限制之。至西元一六二八年提出著名之《權利呈請書》於政府。書中對於國王及其官吏之橫徵暴斂極言其非法。又謂此後非得國會之允許,國王不得向人民要求禮物、假貸、捐款、賦稅等。非根據《大憲章》不得任意逮捕或懲辦人民。軍隊不得屯駐於民家。查理一世不得已而允其請。
宗教意見之衝突 是時王與國會之宗教意見又生衝突。蓋查理一世之後本係法國之舊教徒;而德國之華倫斯坦及蒂利又有戰敗丹麥之事,同時法國名相黎希留又竭力摧殘新教徒。詹姆士一世及查理一世均有與法國、西班牙合力保護英國舊教徒之意。下議院中之新教徒漸懷疑慮。同時國內禮拜堂亦漸多復行舊教儀式者。
査理一世之解散國會 此種情形既著,國王與國會之意見益左。西元一六二九年之國會對於國王之舉動頗為憤激,遂被解散。從此英國無國會而治者前後凡十一年。
査理一世之暴斂 王既解散國會,然實無統治之能力。加以橫徵暴斂大失民心,伏他日國會重振之機。如徵收「船稅」即其一端。蓋英國沿海各港向有供給戰船於國家之義務,查理一世忽令其納捐以代之。並向居在內地之人民徵收同樣之船稅。意謂凡英國人均有輸款護國之義。
漢普頓 其時有漢普頓(Hampden)者為白金漢郡之縉紳竟行反抗輸納船稅二十先令之舉。此案遂提交於法庭以審之,卒以法官多數之同意判其有罪。然國人自此切齒矣。
勞德 西元一六三三年查理一世命勞德(William Laud)為坎特伯雷大主教。勞德以為欲鞏固國教及政府之勢力,則英國國教應折衷於羅馬舊教及喀爾文派新教之間。並謂為國民者應遵守國教之儀式,然政府不應限制人民對於宗教之良心上主張。勞德既任大主教之職,即有查視其轄地各教堂之舉。凡教士之不遵國教儀式者則提交「高等特派法院」審判之。如其有罪,即免其職。
新教徒中之黨派 是時英國之新教徒分為二派:一為高教會派,一為低教會派。前者雖反對教宗及聖餐,然其遵守舊教儀式則與昔無異。故其對於勞德之主張異常滿意。後者即清教徒,則頗不以勞德之舉動為然。蓋此輩雖異於長老會派之主張廢止主教制,然對於教會中之「迷信習慣」──如教士之法衣,浸禮所用之十字架,聖餐禮中之跪拜等──無不反對。至於長老會派之教徒雖有與清教徒相同之處,然並有仿行喀爾文派制度之主張,故與清教徒異,此不可不辨者也。
獨立派 此外又有分離派,亦稱獨立派。此派主張各地方應自有宗教之組織,故對於英國國教及長老會派均反對之。英國政府禁其集會,故至西元一六〇〇年時頗有逃至荷蘭者,居於萊頓地方。至西元一六二〇年有乘美弗勞爾船移民於北美洲之舉,即美國歷史上所謂行腳僧團者是也。北美洲新英諸州之殖民即出諸此輩之力。其教會之在北美洲者至今稱為「公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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