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謀殺、性侵、死因研訊、司法覆核
法庭記者日復日聽審
見證記錄
——當審訊落幕,我們有沒有走近真相和公義?
演算法當道
言人人殊的時代
——法庭新聞應怎樣報道?
香港法庭媒體《法庭線》第二本作品,收錄創立三年來逾 50 篇記者與編輯室的思考手記,帶領讀者到法庭現場,述說報道背後考量,側記人們追求公義的過程。
「身在現場,見證記錄」從不止於記錄本身。《法庭線》希望打開編輯室的門,讓讀者看見法庭新聞怎樣做?除了記下各宗案件背後的新聞判斷,我們也希望向讀者說明:我們為何如此報道?在現今時代,我們遇到甚麼限制?又如何試圖跨越?
邀請讀者走進《法庭線》創辦三年來的路,與我們一起思考、思索法庭新聞的意義。
《法庭線》
《法庭線》是 2022 年 5 月開始運作的香港法庭媒體,由前法庭記者創立,秉持獨立、準確和持平的新聞原則,盼在瞬息萬變的時代,繼續在香港和法庭現場,見證記錄。
網站:https://www.thewitnesshk.com
作者自序/法庭新聞怎麼做?《法庭線》編輯記者思考手記
在今天的香港,讀者需要怎樣的法庭新聞?
近年社會氣氛改變,大眾看待法庭的態度亦隨之轉變。在資訊傳播碎片化的年代,新聞往往被過度簡化,用以印證各自的既有立場,亦有人選擇迴避,與新聞保持距離。
即使如此,記者仍然每天踏入法院,在現場記錄漫長審訊,一字一句細讀判詞,從法律辯論中尋找值得向讀者交代的報道。雖然庭上的爭論有時艱澀複雜,裁決未必如人意,但若沒有人仔細報道、梳理整個過程,我們便無法如實記錄法律制度下每天嘗試爭取公義的人與故事,無從趨近真相,戳破偏見,更難以建立理性對話與互相理解的基礎。
三年來,《法庭線》在變局之中摸索前行。本書所輯錄的,是我們最真誠的工作紀錄── 我們往返於法庭與編輯室之間,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嘗試以不同方式呈現庭上的爭議與理據,將那些值得關注的案件帶到讀者眼前。但每一篇手記,除了記錄案件本身,也寫下了我們當下的思考:為何如此書寫?如何取捨?又有哪些限制,是我們一時難以跨越的?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從不止於記錄本身。我們更希望讓讀者看見法庭新聞的製作過程。這本手記五個章節涵蓋多宗法庭案件報道背後的故事、前線記者的第一身觀察與感受、編輯室的取材與新聞傳播的考量、對法律及司法制度的思考,以及經營一家小型媒體所面對的現實挑戰。
盼能從新聞工作者的角度,為大眾理解法庭新聞以至整體香港新聞行業,提供一個切入點。讀者如欲深入了解手記提及的案件詳情,可掃描文末附設的QR碼,查閱相關報道、人物專訪及案件整合,延伸閱讀,對照思索。
唯有公開透明呈現新聞製作過程,我們才能邀請讀者一同思考,理解客觀條件的限制、現實之複雜,以至我們與公義之間的距離。
願這份紀錄,能成為理解這個時代的其中一個起點。
《法庭線》編輯室
序
第一章:追尋真相與公義路上
MIRROR 演唱會墜屏案被告無罪 責任誰屬?
詹培忠兩億賣殼案 不起眼的金融犯罪
《白日之下》重現殘疾院舍黑幕
「康橋之家」性侵案 3分鐘片段內容曝光
馬家健冤案 師爺如何誤導認罪?
47人案庭外 排隊旁聽有錢收?
47人案裁決 「判詞先係主角」
721非白衣人案審訊 畫面的重要
721非白衣人案 刑期數字之外
831五年整合 監警會報告補遺
同性伴侶替代框架 裁決能否推動改變?
房屋和遺產覆核案終極勝訴 同志平權一步一腳印
還記得鄧桂思嗎?
粉嶺高球場覆核案 揭示環評報告疏漏
大坑西邨重建收樓案 法官親自整理居民狀書
北角車禍致命案 律政司混淆法律原則?
《幻愛》放映會限聚令撤控 謎團未解
第二章:法庭現場
實習記者初體驗:法庭採訪有幾難?
實習記者成長記:怎樣盡力記錄?
聽障青年襲警案 襲人有沒有公平審訊?
採訪手記:聽障青年襲警案 他的道謝為我打氣
採訪手記:與南丫海難家屬走過的11年
南丫海難:未解的心結 不能觸碰的痛
採訪手記:支聯會案判詞的黑色方塊
林卓廷披露廉署調查案 終極上訴現場
採訪手記:清潔工疑遭磚擊斃 與別不同的謀殺案
法庭特寫:虐殺男嬰案 狹小法庭內公義如何伸張?
謀殺案報道限制與法庭特寫
採訪手記:梁健輝案 一場平靜結束的死因研訊
第三章:走入新聞室 說好法庭故事
為法庭新聞「平反」
為甚麼我們不報道?
IG圖字數多與少
一圖讀得懂?
一人影像部
記者開咪 Podcast登場
理大衝突數據分析專題背後
首獲新聞獎 努力記錄時代
推翻暴動罪的關鍵畫面
香港首次法庭聆訊直播
47人案裁決日 法庭內外
47人案判刑一刻 數據背後故事
「點解唔報裁決理據?」
當記者被恐嚇
法治死了嗎?
如果沒有公民團體
第四章:內望司法制度與法律改革
「冤獄比放過有罪的人更不公義」
終院海外法官離任 香港有何損失?
裁判官犯錯有無後果?
一道屏風
性罪行何以急需改革?
另類療法的法律空白
「賣豬仔」再現 販運人口無罪?
遵從法律原意就能維護公義?
「判刑後,然後呢?」
查探死因能否不問責任?
第五章:守住法庭線 由跑新聞到學經營
啟航:守住記錄法庭這條線
《法庭線》一周年:一場未完的社會實驗
《法庭線》兩周年:如何讓讀者看得見
記《公民司法認知》出版
2025 年小媒體求存記
特別收錄
《法庭線》三周年專訪
茫茫大海中 航行了三個年頭的船
/阿果
第一章:追尋真相與公義路上
MIRROR演唱會墜屏案被告無罪 責任誰屬?
各位讀者:
男團 MIRROR 於 2022 年 7 月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嚴重事故,巨型屏幕從天花墜下,壓傷兩名男舞蹈員。舞台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及其延伸公司共 3 名職員,事後被控串謀欺詐罪。經過 16日審訊,3 人於 2025 年 5 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庭為何認為3人無罪?涉案屏幕又為何會突然墜落?《法庭線》記者早前整理審訊內容和法官頒下的 78 頁判詞,嘗試重組事故發生的前因後果,今期手記跟大家扼要重溫重點。
先說說 3 名被告在演唱會中的角色。
主辦單位「大國文化」於 2021 年籌辦 MIRROR 演唱會,聘用「藝能工程」為舞台工程總承辦商。案發時,首、次被告同為藝能的項目經理,負責統籌及監督舞台工程;第三被告則為另一公司「廣域策劃」的項目經理及燈光設計師。網上資料顯示,廣域為藝能的延伸公司。
演唱會牽涉多個單位,為何是這3人被控告呢?關鍵之一,是在事故發生後,警方發現藝能提供的負重表嚴重低估器材重量,10 項器材的實際重量較申報重量超出 3.2 倍,其中 6 塊LED 屏幕超重 1.7倍。
電郵紀錄顯示,這份負重表由第三被告發送給首被告,首被告再將文件提交康文署,並抄送次被告。控方又指,3人曾出席演唱會準備會議,並解答工程公司問題,顯示他們知悉負重表內容,有責任確保向署方提交的資訊準確。
要達致「串謀欺詐」的定罪門檻,控方除了要證明負重表有不實陳述,還須證明被告知情並有意圖造假,且被告之間有協議欺騙康文署,法官在判詞中逐點分析。首先,就是否有人刻意造假,法官認為,負重表上申報的器材重量,採用了粗路估算數字計算,錯處非常明顯,種種跡象顯示草擬者是不小心、粗疏或缺乏經驗,而非故意虛報,否則他應該會避免留下如此明顯的錯處,以免在審核時被發現。
至於被告是否知道負重表有不實陳述,法官認為,案中沒證據證明 3 人有份草擬該負重表,而他們作為演唱會統籌或協調人員,很可能只曾粗略翻閱文件,然後將文件轉交給相關人員,未必有仔細留意內容,知悉屏幕的實際重量。此外,法官認為各被告均沒工程相關的專業知識,去核實負重表的數字,這本來亦非他們的職責。
那麼,被告有沒有意圖造假呢?法官認為,案中沒有人要求演唱會必須使用該批屏幕,多名證人,包括演唱會製作團隊,主辦單位等均同意,為保安全可更改舞台設計,反映各被告沒受壓虛報負重表,亦不會從中得益。法官亦信納,若被告於演唱會舉行前知悉屏幕超重,只需提出移除屏幕便可解決問題,毋須在負重表造假,因此沒意圖虛報。
針對「串謀」指控,法官同樣認為,控方未能證明 3 名被告如何、何時及為何要達成協議,以失實陳述誘使康文署批准演唱會進行,也沒有證據顯示 3 人曾就此討論。
由於控方舉證未能達致「串謀欺詐」的定罪門檻,3 名被告均獲判無罪。
那麼負重表出錯,有人要負責嗎?判詞透露,負重表很可能由藝能處理懸掛器材的部門草擬,並首次提到有文件顯示,負重表由一位叫「Makic Chiu」的人製作,惟審訊中沒有人提及「Makic Chiu」的角色。
另外,判詞指出,康文署依賴外聘顧問,包括「輝固工程」審批圖則,以決定是否批准演唱會進行,但「輝固」未有妥善履行職責,其中「輝固」的工程師未能發現圖表上多項錯處,不符專業水平。
說到這裡,或許大家最關心的,是為何屏幕會墜下?
雖然案件揭示涉案負重表錯漏百出,但法官採納專家分析指,負重表出錯並非導致屏幕墜落的原因,真正的主因是鋼索勞損致斷裂。判詞提到,有多個因素導致鋼索迅速老化,包括東莞分判商「銚龍」提供的鋼索及絞車系統不達標,粗製濫造,加快了鋼索磨損。
此外,證供揭示事故前一日,原來已有跡象顯示懸掛裝置出問題。在 MIRROR 演唱會第三場當日,其中一塊屏幕出現傾斜問題,由分判商「協興隆」負責檢查維修。專家指出,屏幕傾斜反映絞車系統有問題,若有人及時移除屏幕,本可避免意外。然而,審訊中並無「協興隆」或「銚龍」等代表作供,未能進一步了解這兩間公司在事故中的角色。
隨着案件審結,似乎仍留下不少疑問未解答。
《法庭線》編輯室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