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他曾經生活在一個名為香港的地方,
那裡有信念、關係、街道、時間感,和他多少顯得破碎的前半生。
一朝被捕,這些東西一一鬆動、斷裂,
他握上快艇的方向舵,是「著草」、是逃亡,
亦是一場未知的遠航。
有一段日子,時間不再往前走。
白天與黑夜失去界線,身體記得的,只剩下等待、反覆與沉默。
世界被縮小成一個房間,一些聲音,一點微弱的光。
所謂「自由」,對他而言不再是抵達,
而是一段被迫停下來的人生狀態──
一種介於此地與彼岸之間的流放。
終於在彼岸著陸後,
他回頭書寫的,不是抗爭的姿態,
而是一段曾經燃燒、被困、停滯,
最後被時間慢慢放行的生命歷程──
那些在動盪中逐漸失去重量的日常,
那些在選擇之後,必須獨自承受的漫長時間。
吳仲謙2012年起參與香港社會運動,反國教、傘運、旺角騷亂,至2019年反修例,乃至2020年逃離香港、經東沙群島抵達臺灣,滯留180天,爾後終於在美國尋得庇護。他的私人經歷與香港的政治動盪交織,反映一個世代的憂鬱、覺醒與理想的幻滅。此書與其說是社會運動的寫實記錄,更像作者自我反省和成長的結果,也是一封作者寫給過去和理想的家書。
作者簡介
吳仲謙
曾是一名影視工作者,亦是2019年香港反修例抗爭的其中一員。他自2012年起活躍於不同議題的社會運動,包括反對國民教育科、雨傘運動、2016年旺角騷亂等等。他在2019年被捕約一年後,從水路逃離香港,從此不能再踏足他的「家」。吳仲謙現居美國,並專注在寫作、攝影和飲食事業上。
序
〈自序 月光寶盒〉
二○二四年七月十三日,美國前總統兼總統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在賓夕法尼亞州舉行造勢大會時右耳中槍。美國上一個遭遇暗殺的總統,是一九八一年的雷根(Ronald Reagan)。四年一度、「一生僅此一次」的總統選舉如箭在弦。上一屆美國總統大選的時候,我身在臺灣。這一屆選舉彷彿在提醒我:你離開香港四年了。以往我對臺灣的印象是:夜市的東西很便宜、胡椒餅很好吃、鼎泰豐很貴、臺灣的夏天很熱但女生穿得很清涼,放天燈、玩仙女棒,反正就是吃喝玩樂。
中學畢業後,我和那班同學越走越遠,他們大都過著「正常」生活──有人念完大學出來就找一份穩定工作,然後結婚、生小孩;有人會背棄自己的理想,向「現實」低頭;有人會成為小時候討厭的那種人。從我第一次主動參加社會運動的那一天,我就知道我的人生會不太「正常」。
一直以來,我都希望在未來的某天,可以將這段經歷拍成電影。我不知道甚麼時候會拍,因為緣分還沒到,或者以後都不會到。我在下筆前有想過,這豈不是自揭瘡疤?對,但這正是我的目的,我認為有些事值得被記錄;寫書也是很好的機會,讓我正視自己的過往,理解歷史如何構成現在的我,從我的角度出發,將這十二年來在我身邊發生的大小事,一一化成文字,回頭走一次這條走了快三十年的不歸路。這書並非正式的歷史記載,也不是政治評論,它是我從二○一二年參與政治和社會運動以來的回憶錄,是我學會自我反省、學會在鏡子裡看自己的結果,所以內容絕對不客觀,政治非常不正確,有些我提到的事,發生了卻再沒有人提起過;有些你可能認識的人,在你的生命中出現過又黯然消失了。
我不喜歡香港,一直都想離開。香港是殘忍、現實的地方,它沒有讓人靜下來的空間,它不容許我做自己。然而,趕自己上絕路的,終究是自己,是我的選擇,從開始便選擇了反抗,這個結局已經是最差的情況中最好的了,是不幸中的大幸,粵語俗語中所謂「食屎食著豆」。離開後,我重奪了以往在指縫間流走的時間,重新認識自己,學懂靜下來,更多的跟隨內心想法。前幾年,我爸媽都說我任性、完美主義、不現實、不成熟,為甚麼我不可以像那個誰一樣地安分守己。我不知道成熟的定義是甚麼,如果去達成家人的、社會的期望就是成熟,這種對自己極不負責任的做法,我真的不能苟同。我接受自己、忠於自己,也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就是我。入獄不代表負責,逃亡也不代表不負責,法律更多時候只是用來管理平民的工具。
二○二五年七月十七日,是我離開香港的五週年。我不知道那一天該如何過──也許只是普通的一天,像平常一樣地做運動、看書、學西班牙文;也許值得我為它做一點特別的事,嘉許自己的勇氣和運氣。想著想著,倒不如在那一天,把這個只在新聞報導上出現過故事,呈現在觀眾眼前。我希望從個人角度出發,將這些年的公共事件和私人事件扣起來,在社會、政治每天改變時,「我」是如何反應的,這比起單純地分析社會時事,更能夠深入探討二○一九年抗爭開始的原由。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與其說抗爭是因為逃犯修訂條例而發生,我覺得這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最大原因是香港正逐漸步向死亡,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這裡的死亡並不是指香港會從世界上消失,也不單指政治,而是城市缺乏生氣,所有事物都同質化,香港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誰、在做甚麼。既然如此,大破、大立或者會帶來不一樣的景象。
在二○一九年的抗爭期間,我去了臺灣旅遊幾天,那是我第四次去臺灣,第一次在外地開車。三十年來,我去過臺灣五次。
第一次,我代表政黨青年部去臺北做政治交流;
第二次,我和前前女朋友去臺北玩;
第三次,我去小琉球參加金甘蔗影展;
第四次,我和前女朋友去高雄同墾丁玩;
第五次,我去了東沙群島尋求政治庇護。
至尊寶還沒變成孫悟空托世,是因為他沒找到月光寶盒回到五百年前。這個月光寶盒,我在二○二○年七月十七日找到了。
目次
自序 月光寶盒
▍第一卷:家
Part 1 啟蒙年代
左翼青年
「猢」
凍檸茶革命
埋單計數
臺灣(一)
手捲菸
〈西西弗斯之歌〉
SHG
Part 2 Do Not Go Gentle
佔領中環正式啟動.gif
電影學院
Re: 臺灣(二)
篤魚蛋
Warden
臺灣(三)
Home Sweet Home
鮮浪潮(二)
Part 3 但有一個夢
蝴蝶
「是你告訴我和平示威是沒有用的」
臺灣(四)
如果……
最後晚餐
WG
斑馬
▍第二卷:我是……
Part 4 180
臺灣(五)
希望
絕望
原來有人知道
WG (2)
Dream
Long Time No See
那邊見
Part 5 Lucky Bastard
隔岸觀火
埋單計數(二)
給六十歲的我
▍隨筆
最佳損友
The Redemption
無題(一)
無題(二)
後記
註釋
書摘/試閱
〈手捲菸〉(節選)
某天,Stone在臉書發訊息給我。
You know Derek?
Yea, why?
He died last week.
Dafuq… how?
Come out and smoke?
我和Stone是因為Derek而再見面的。我們都住在港島,約了在中間點的一間新釗記茶餐廳吃宵夜、抽菸。我是退學後才開始抽菸的,我的第一包菸,是某一天中學同學聚會後,我在太安樓對面的Circle K超商買的。
「黑冰唔該。」(我要黑冰,謝謝。)
黑冰應該是當年眾多菸民入坑的第一款菸。這是我第一次買菸,心情有點緊張。為甚麼第一次買菸會緊張呢?是怕被別人看見嗎?那個人是誰?他知道了會對我怎樣了嗎?
「吓?」(甚麼?)
可能我太小聲,他沒聽見。
「黑冰唔該。」(我要黑冰,謝謝。)
他在身後的菸櫃裡拿出一包菸。它和黑冰很像,都是黑色、藍綠色的硬盒,但卻不是黑冰,它有個「1」字在左下角。
「呢包?」(這個嗎?)
「係。」(對。)
那不是我想要的,但我很緊張,只想快點找個空位抽菸。
「四十九蚊。」(四十九元。)
當年一包菸不用五十元,某些牌子會貴一點。
我從西灣河走路回家。我在太古城道和英皇道交界那行人天橋的樓梯上,點起了我的第一根菸。可能是因為買錯「一仔」,菸很淡,我沒有咳嗽;我把煙霧從口中呼出,看著煙霧慢慢消散,好像把一點甚麼感覺抒發了。回家後,我知道Stone也是菸民,閒聊間我跟他說我開始抽菸了,他問我原因,其實我也不知道,只跟他說「我想」。幾天後,我收到了Derek的死訊。
Derek在二○一三年的某一天離我們而去。我跟他並沒有那麼熟悉,我們是臉書上的朋友,我在社會民主連線的籌款晚宴見過他,聊過幾句。Stone和他是好朋友,如果說Stone是個音樂家,那Derek應該是個藝術家或者詩人。他有一本筆記簿,裡面全都是Derek親手寫的歌詞、旋律、詩句、圖像和藝術意念,Derek離開我們之後,他的女朋友把筆記交了給Stone保存。
我和Stone約在筲箕灣電車總站旁那間新釗記,我帶了一個小背包出門。我並沒有帶太多東西,可是褲袋滿了,沒空間放菸跟打火機,只好多帶一個背包。
「你帶好多嘢咩?」(你帶了很多東西出門嗎?)
「唔係呀。」(不是。)
「咁你孭背囊搞咩?」(那你揹背包幹嘛?)
「包菸冇位擺呀。」(放我的菸啦。)
「銀包放屎忽個袋咪得囉屌,我都係咁之嘛!」(將錢包放屁股那個袋,前面不就有位置了?我都這樣子啊!)
那天之後,我沒有再揹背包出門。
吃過宵夜,我們到外面抽菸。他抽的是手捲菸,這是Derek教他的。我在抽我買錯的黑萬一。他教我用手按著菸嘴上的氣孔──有些菸只有一排甚至沒有氣孔、有的會有三排,按菸盒上標示的尼古丁和焦油含量而定。這樣會少吸一點空氣,令菸變得更濃。
我們出席了Derek的喪禮,這是我懂事以來第一次出席白事。上一次,我還是跟著父母出席、帶遊戲機去玩的屁孩。幾個星期之後,Derek的墓碑弄好了,我們便到墳場拜祭他。那個墳場不准訪客在墓前上香,我們把香插在牆上的一道裂縫裡,以表心意。上香後,我們走到外面抽菸,Stone為我捲了一支手捲菸,這是我第一次抽這玩兒,抽起來比盒裝菸更順滑,味道也更好,沒有盒裝菸的化學味,也不會像盒裝菸燒得那麼快。我們望著山下的景色和消失於眼前的煙霧,越來越短的菸直至菸絲燒光,我們再進去行三拜禮,便下山了。這是啟蒙年代的開端。
那個年代,高登是充滿創意的,成就了很多可能性,有不少的次文化都是從高登開始的。我拍的第一條短片,是我和兩個中學同學,以及一些在高登討論區認識,對拍片有興趣的朋友一起製作的。我們用我爸送我的相機,製作了一條模仿當時熱門遊戲《Hitman》預告片的短片,我朋友用後製軟件加了開槍的火光,也在不同物件上加上反光,整件事我覺得好厲害。製作完畢後,我們把連結放在各個網上討論區裡,短片最終在YouTube上有四千多個觀看。
在這之後,因為拍片無法維生,爸媽著我找兼職。我第一份工作,是在西營盤的一家以學校課室為主題的甜品店當服務生。工作內容非常厭悶,每天都是同樣的坐18X巴士到西營盤、在附近吃晚餐、整理桌椅、服務客人、收拾、回家。我從大概晚上六、七點工作到凌晨十二點或者一點,下班就坐在路邊抽手捲菸,然後坐紅色小巴回家。機械人般的生活模式,讓我墮入了憂鬱的漩渦中──若只為工作而活,人生是沒有意義的,我不喜歡當齒輪,我是一個比齒輪更有血有肉的存在。可能是因為憂鬱,本能使我更常找Stone抽菸、講幹話,在他身上,我看到人性和創意。
在決心拍片之前,我曾經有過一段迷惘的日子。那個時候,我還沒搞清楚自己的心思,只知道自己很不喜歡讀書,如果有機會,希望可以靠攝影維生。攝影記者這個職業,既能「拿相機」,又可以將事實透過相片呈現給觀眾,也許是我的天職,但我從來沒有申請過相關的工作。
二○一三年,在一個夏天的夜晚,我媽剛從大陸回來。她說約了她的生意拍檔Martin,和我們一家三口一起在附近的餐廳吃飯,說他有話要跟我講。Martin在晚飯間不斷以長輩的身分對我說教,不斷質問我到底是要怎樣──要讀書?要工作?甚麼工作?是否需要學歷?──十八歲的我沒有辦法好好回答,可能是我十分天真地以為,只要有實力,沙紙(畢業證書)就只是一張紙,總會得到你想要的工作,我也表明了我的想法,如果做攝影記者就要讀書,我寧願放棄。之所以有這頓晚餐,是因為他們看不過眼,想我做個「正常人」,就像「那個誰」一樣讀大學,畢業後找一份穩定的工作。他們攻擊我的意識形態,不斷批評我「不現實」、「自私」、「沒有為家人著想」,有小聰明卻沒大智慧。我才十八歲,他們想我怎樣呢?那他們有為我著想嗎?他們知道我想要甚麼嗎?也許我自己都不太清楚。我感覺自己從來沒有被賦予思考的空間,或者是因為社會一直都不鼓勵思考,而我作為出產自工廠的齒輪,腦海裡沒有「思考」這個概念,也是正常不過的事。
我沒有在那一刻反駁,只是Martin說甚麼我便聽甚麼,聽過便牢牢地藏在心裡,就像小時候被教訓一樣,藤條、衣架打下來也不能擋,千錯萬錯都是我錯。我流著淚看我爸媽,看他們任由一個外人在公眾場合大聲喝斥、批評自己的兒子,他們甚至覺得這是正確的事。餐廳的冷氣帶走了溼暖、憂鬱的空氣,卻無法使躁動的我冷靜下來。離開餐廳後,水汽黏在眼鏡鏡片上,開始往身體各處亂竄,纏繞著不安的我,逃不了也反抗不了,像要把我困在它裡面一樣。
時至今日,這些畫面依然清晰地保留在我的記憶裡。離開香港後,每次家人來電問候,我都有說不出的壓力。然而,時間不能倒行,我沒有辦法作出不一樣的回應,已造成的傷害也無法被逆轉,可能這就是所謂「原生家庭」的問題吧。我沒有如實將我的想法告訴他們,我想這裡不是屬於我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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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節選)
(……)
八月二十四日,我和隊友們到觀塘參加「燃點香港‧全民覺醒」遊行,我從大埔開車出發到九龍灣德福廣場。我比較早到,在停車場裡吹了一會兒冷氣,隊友來到時,他們發現車子的冷卻液正從車底流出來,當時我們沒有理會,打算取車的時候再看看怎樣處理。我和隊友商量過,當時的民怨和反抗陣營的士氣都處於高位,市民對武力的容忍程度有變高,也許可以一試,讓我們來再次衝破大眾的心理關口。
我們到達德福廣場時,遊行才剛開始,四周還沒有警察,也沒有示威者,所以直接前往遊行終點。我把附近幾支「智慧燈柱」裡的零件破壞了,更有人用鋸把整支燈柱拉倒。之後我們隨著人潮繼續前行,走到偉業街近牛頭角警署的天橋,被前方的警察防線攔停。現在已經沒有辦法回到車子拿東西了,停車場就在前面,外面全是警察,只好在現場隨機應變。
四時許,最前線傳來起鬨的聲音,速龍小隊正衝向示威者,所有人都在逃跑。這一刻,我沒有像其他人背著警察跑,我當時手中拿著登山杖,面向著正衝過來的警察倒後跑,心裡想著:當他們停下來,便可以乘勢反攻,嘗試捕捉落單的警員。即使武力完全不對等,我都不要再落跑。
就那麼一剎那,當時警察和我只有大概十米距離,我感覺到有人從後拉我(當時我背後是在撤退的示威者),接著我便跌倒在地上。還沒反應過來時,我已經被警員緊按在地上,護目鏡和裡面的眼鏡都被他們強行從臉上扯走,只能靠聲音判斷現場情況。幾個警員在我身旁「保護」著我,其中一個警員,正拿著一把黑色和橘色的槍,向示威者發射橡膠子彈,示威者的呼喊聲離我越來越遠。沒多久後,清脆的玻璃碎裂聲在不遠處傳來,隨後便是燃燒的聲音。幾個警察嘗試將我帶到較後的位置,他們要我站起來,卻只在地上把我拖行。我為了不受傷,兩隻腿只能夠跟著急促的步伐,不斷向後走,撐著上半身,遠離地面,那一刻整個人好像懸浮半空中一樣。掙扎間,我看到前方不遠處有一個火堆,就是剛剛玻璃聲傳來的那個方向。終於有人扔汽油彈了。
掙扎一輪後,我終於站了起來。警察帶我走到前面的牛頭角警署,期間我向記者不斷重複說著自己的名字和身分證號碼,希望有律師可以找到我。剛走進警署,我被帶到一個小房間,拘捕我的警員將我身上的裝備都拿了下來,他質問我為甚麼會有兩把車鑰匙在身上,我表示其中一把是我的,另一把是朋友託我保管的,我不清楚是甚麼車,他沒有再追問。我嘗試裝作配合,反正我人在他們手上,反抗對我不會有好處,他卻著我省點力氣,不要演。我問他拘捕我的罪名是甚麼,他說是「非法集結」。我和律師通過電話後,被帶到一個課室般的房間,那裡所有檯櫈都靠牆,圍住房間的中心排好。等待期間,不斷有其他年紀比我輕的人走進來,有的更是血流滿面,我沒有戴眼鏡,只能看到大概狀況。等待期間,他們要我打電話,叫家人帶替換的衣服到警署。原本穿在身上的衣物,都會被當成證物取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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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節選)
(……)
在出發前,縴人幫我在手機裡設定好了導航,我們的目的地是在南中國海的東沙群島。在這天之前,我以為「東沙」、「西沙」等島嶼都是沒人在管的,或者是大陸在管的。打開地圖仔細看過後,原來東沙群島隸屬臺灣高雄市旗津區,就是一年前我去過的那個旗津,而且島上是有建築物、有人在活動的。
香港跟東沙群島的直線距離只有不到兩百海里。根據縴人的講法,那時候南海的軍事演習和活動頻繁,為了安全只好繞路。我們將從碼頭向東南方走,穿過果洲群島以北海域後轉向南,在橫瀾島以東大約五到十海里處離開香港水域。繼續航行大概一百五十海里後轉向東,再一百五十海里後,在東沙群島以南約三十海里轉向北,直到在環礁外五到十海里處,進入臺灣管轄範圍後才停下來。從地圖來看,這路線就是個左右反轉的「J」字。他們要求我們在公海將船身號碼刮掉,避免他們被追查,也要不時用衛星電話匯報狀況。
果洲群島離開我視線範圍後,我按計畫轉向南行,同時把速度提高到二十五節,引擎在此時以每分鐘四千到五千轉高速運行。即使天晴,浪也不大,每次船在經過海浪之後,都幾乎被拋到半空中,船回到水裡那一下衝擊,快要把我粉碎。我寧可累一點,每次過浪時屈膝當緩衝,也不要減速,以最快速度離開香港。
導航裡有顯示香港和中國的水域界線,離開香港後再走大概一小時,才會到達中國水域的邊界。駛到公海後,我向船員們宣布這一喜訊──我們在裡面沒有被警察或者公安逮著,已經贏了一半。我把速度放下來,保持著最低速讓船不會後退,我們休息了幾分鐘。我用衛星電話向縴人傳簡訊,報告了休息前的船速、引擎轉速、現在位置和狀況一切正常。
那一刻抬頭望便是萬里晴空,遠處的幾片雲輔助我保持航向。我從來沒有出過海釣魚,也沒去過遊艇派對,這是我第一次來到公開水域。公海給我的第一印象是一片藍色,四周甚麼都沒有。我吃了一條能量棒,我們輪流在船尾小便後,再向終點出發。那時候船尾有一隻鞋子,裡面已經灌滿了海水,只是還沒掉進海裡。我瞄準它來小便,完事後便一腳把它踢到海裡去了。後來聽說鞋是Tommy的,而且我不是唯一一個對它小便的人。
在途中,我們見過貨輪、鑽油臺、插著中國國旗的舢舨,也見到飛魚在眼前躍出水面;沒有見到鯊魚和海怪,也沒有遇到海盜和突如其來的風雨,沒有從後追上的大陸炮艇。那隻舢舨上只有一個大叔在撈魚,我們與他最接近時的距離,可能只有數十米。在海上判斷距離,跟在陸地上不一樣。
時間接近下午四點,船去到預定轉向的位置,大概是航程的一半。我走內彎嘗試縮短航行時間,在彎中停下來休息了幾分鐘,用衛星電話匯報了位置和休息前的航速,之後便保持著二十五節的速度,沒有再停過,直到目的地。在這之前,船員們已經按我指示,在高速航行時將船身號碼刮掉了,行船證也被棄在海上,沒有人能追查到這艘船的紀錄,就像黑市裡序號被碼掉的槍。後來聽說Kenny曾經對Tommy說,他想在我們到達之後,狠狠地揍我一頓,因為他不喜歡我在船上一直命令他們刮船身號碼,也沒有把船慢下來,讓他們刮得輕鬆一點──他們在刮的時候,船一直在搖晃。我心裡想:你不是成功刮掉了嗎?而且,我是那個拯救你,在你被送到監獄之前,帶你離開香港的人耶,你打得下去嗎?
晚上七時許,我們到達東沙群島以南,我跟幾個小時之前一樣走內彎,正往東北方向前進。夕陽在我背後,照耀著船前的海浪。那一刻只顧著前進的我,回過頭瞥了一眼,那是我的人生裡見過最美的夕陽。
陽光緊隨著時間一分一秒地流走,金光閃閃的海在轉眼間消失,泛黃的天空又再被藍色佔據,藍色越來越深,最後也變成黑色了。接近九點,我們終於到了東沙群島的水域內。在海圖上,東沙群島外有兩條界線,外面的圈是代表管轄範圍,內圈我不太清楚,有可能是代表不能亂闖的軍事區域。我按計畫在這裡停船,用衛星電話向縴人匯報狀況後,按指示將船上兩副引擎的其中一副,用繩索卡著扇葉,並確保其無法再運轉。這樣破釜沉舟,是為了讓臺灣人覺得我們無法回頭,增加我們被允許上岸的機會。
我看得見前方一條山脈,微弱的橘黃色光勾畫出它的剪影。根據方位判斷,那應該是東沙環礁,從後方滲出來的光,是主島那邊散發出來的。我用衛星電話聯絡臺灣海巡署後,在這裡「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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