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信息公開的時代
“Facebook,”我的兒子傑克告訴我說,“是我高中時代的最愛。”我不認為自己在高中時代有自己最喜歡的東西。Facebook在2005年風靡大學校園之後,傑克所在的2010級是第一個使用這項服務的。Facebook延長了他們的學校生活時間,他們夜以繼日地沉迷於這個社交網站上。那對於年輕時的我來說,就好比是地獄的一個無限循環方程式。我的青春期完全被荷爾蒙驅動的戲劇性事件、不堪回首的嘲諷以及社交生活中的尷尬主宰著,社交時的局促不安是我不敢再去回首的事情,每每提及這些往事我都恨不得找個地洞鑽下去——幸運的是,一些好朋友和一些關係不錯的老師幫我緩解了這些事情給我造成的痛苦。但是對於傑克來說,Facebook可以讓他在更多的時間裡和更多的人建立友誼,並維持這種關係。對於使用Facebook的2010級的班級同學來說,學校生活變成了一種社交經歷,很不錯的經歷。就我看來,那真的可以稱為一個奇跡。
Facebook的創始人馬克?紮克伯格,是傑克的榜樣——甚至可以說是傑克心目中的英雄。傑克現在正在讀大學,學的是計算機科學專業。紮克伯格在他讀高中的時候,就發揮他的技能編寫了Facebook的程序,並將其中一個程序包裝成商業模式售出。紮克伯格大學畢業之後把這些程序組合起來,創辦了這家優秀的企業Facebook,作為兩家優秀企業之一,為我們的下一代設置了這些學科。我在我的上一本《Google將帶來什麼?》的書中講述了另外一家優秀企業穀歌,正如谷歌建立了關於搜索引擎和廣告的新興行業,Facebook也正處於自己所在的這一新行業的核心地位,而這一行業是建立在共享的基礎之上。它正在開發我們爆發性的欲望,並使我們的欲望相互聯繫。我們不禁會問——作為個體和社會——什麼是應該保密的?什麼是應該公開的?為什麼?這本書不是前一本書的續,它的書名也不叫做《Facebook將帶來什麼?》。它的內容主要圍繞我們這個新興的共享時代展開。在這裡,我將仔細考察在我們身上所發生的深刻變化,以及這些變化帶給我們的疑惑和恐懼——當然還有機會。機會是我關注的重點。
因為在青少年時期社交方面的發展並沒有如今這麼順暢,我只能在中年時期加以彌補。在這方面我還應該感謝傑克。他是我博客的管理員,也是我理解這個共享時代的秘密武器。他教會了我Facebook這一社交網絡的準則和價值觀,也是他讓我注意到了Twitter。Twitter曾使本書的寫作一度陷入困境——因為總是有沒完沒了的交流電話在分散我的注意力——但同時也使本書的寫作變得更加容易,因為總是有學者們與我探討,編輯們也為我的書做好了準備。每當此時,我就會在我的筆記本電腦前,努力編輯共享的優勢。作為反饋,我會在Twitter上,詢問大家建立了什麼新的有價值的關係,大家也都很樂意分享自己的信息。僅需一會兒的工夫,回復便會紛紛而至。@john_blanton說,他通過聊天找到了他現在的妻子。女同性戀喜劇演員兼演說家@heathr說:“公開聲明自己是同性戀者讓我更誠實,減少了我的恐懼,給我帶來了更多力量。”老朋友@terryheaton說:“Twitter有助於減少許多約會時的失敗者。
”@flmparatta通過Twitter找到了工作。@ginatrapani通過Twitter開創了自己的事業。@everywheretrip說他遇到了“世界各地的人,我還會在Twitter、Facebook和博客上讓人們知道我的去向”。@akstanwyck說:“我上次去紐約旅行,約見了三個我在Twitter上結識的人。
”@ewestcott通過Twitter得到了技術上的幫助。在眾多的留言中,@alexis_rueal說:“我找到了高中時的大部分朋友,有一些還是大學時的朋友……而且我發現15年前我不太喜歡的人現在都成為了我很好的朋友,現在我很珍惜她們。
”@sivavaid——是《一切都穀歌化》的作者,也是我的一位合作者,他經常友善地和我爭論問題,以專題討論和帖子的形式——回復我關於形成有價值的關係的問題,他給我留言道:“我們的關係是否有價值?”
因為我的信息是公開的,所以我交到了新朋友,也和以前的老朋友取得了聯繫。我得到了工作也賺了錢——包括這本書和上一本書。我已經考察並傳遞了這些思想,我由此贏得了讚譽(當然也不乏批評之聲)。我反饋給@dustbury,他在Twitter上這樣回復我:“關於共享的最佳效用是我不能再說謊:有太多東西都在提醒我這一點。這讓生活變得更加簡單。”同樣地@jmheggen說道:“共享文化帶給我誠實的美德。我一直都在做我自己,因為共享會使謊言不攻自破。”一些政治家和企業家也能從Twitter的共享中獲益。@clindhartsen說他通過Twitter共享他的食譜以及他的體重:“由於我堅定的決心,我已經成功減了65磅。”為了不被超越,我曾寫過關於我的陰莖失靈的事情——後面會有詳細的敘述,我相信你們會很樂意瞭解——我由此也得到了許多前列腺癌患者非常寶貴的建議。共享文化有助於我獲得有價值的信息,並做出決定。我清楚地知道我們共享得越多,就越能從別人共享的信息中受益。我的信息是公開的,我的生活就是一本打開的書。
隱私擁護者說對自己的信息應該持謹慎態度。他們覺得我不應該公開得太多。每次當有新的互聯網服務吸引我們分享自己的一些東西的時候,這些隱私擁護者就會雲集在媒體上。他們說我們應該警惕一些公司和技術利用免費的內容和服務,以提高社會生活、提供個性化服務、提高關聯性為誘餌,誘使我們公開自己的信息。他們也擔心政府會利用這些信息——他們是正確的,因為政府有途徑瞭解公民的大量信息,有權力利用這些信息反對他們。隱私擁護者同樣也為年輕人擔憂,他們擔心年輕人說得太多反而洩露了太多個人信息。這樣許多不可預知的事情就會發生,他們警告說。但是,該發生的事情總是會發生的。
在穀歌新聞裡搜索“隱私擁護者”,你就會發現他們被媒體沒完沒了地引用著,他們作為習慣性擔憂者的匿名群體:“隱私擁護者大聲疾呼。”“隱私擁護者痛哭零涕。”“隱私擁護者今天早上言辭犀利。”“Facebook惹惱了隱私擁護者。”“《電子零售法》激怒了隱私擁護者。” “隱私擁護者將會密切觀察。”“消費者和隱私擁護者總是很關心他們在互聯網上被追蹤的方式。”他們大聲疾呼,痛哭零涕,言辭犀利,被惹惱,被激怒,表示懷疑,關心,觀察,煩惱,這些就是隱私擁護者們。
丹尼爾?索洛夫(Daniel J. Solove)在他所著的《瞭解隱私》(Understanding Privacy)一書中收集了我們一般所認為的關於隱私洩露的擔憂,引用1964年《赤裸裸的社會》(The Naked Society)的作者萬斯?帕卡德(Vance Packard)所稱的,他擔心隱私正在“蒸發”,同樣心理學家布魯諾?貝特爾海姆(Bruno Bettelheim),在1968年宣稱“隱私在不斷地受到攻擊”。索洛夫說:
有很多評論員曾宣稱隱私“正在被圍攻”和“受到抨擊”;所以隱私正處於“險境”、“危難”,或是“危險”當中;隱私正在被“腐蝕”,正在逐漸“蒸發”、“完結”、“萎縮”、“逝去”、“縮減”,或者“消失”;隱私已經“喪失”或者“死亡”了。曾有眾多的書籍和文章警示過隱私所遭受的“破壞”、“喪失”或者“終結”。德伯拉?內爾森(Deborah Nelson)教授曾指出:“隱私,它看起來不僅僅是死亡的狀態。它正在一遍又一遍地經歷死亡。”
果真是這樣嗎?由於所有話題都在談論隱私、隱私、隱私,所以我們可能會比以往更加注重保護隱私——甚至是非常重視。我完全贊同我們要有保護隱私的權利,以及保護隱私的必要性,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必要維持對我們的信息、創造性以及個性特徵的適當控制。我將會支持這些自我認定的隱私擁護者們,畢竟他們所提倡的保護隱私也是出於對我們的安全考慮——雖然我將會盡力去推敲關於隱私的這些激動的辭令、猜測的恐懼,以及含糊的言語,分析當我們談論隱私的時候我們所表達的真實意思。我們需要保護什麼樣的隱私,為什麼要保護?當隱私被侵犯的時候會帶給我們什麼樣的傷害?我們對隱私洩露的擔憂,其根源是什麼?我們怎樣才能把彼此對隱私的不同期望相互聯繫起來?比如說,為什麼一些德國人反對谷歌街景(Google Street View)拍攝他們的建築物,而一些美國人卻願意駕駛穀歌汽車並把他們拍攝的照片上傳到互聯網上供所有人欣賞呢?
隱私和共享並不是相互排斥的;實際上,它們彼此依賴。“公開和隱私是相對而言的,就像冷和熱或者深和淺,”保羅?肯尼迪(Paul Kennedy)說道,他是加拿大廣播公司《觀點》(Ideas)節目的主持人,“其中一個定義了另一個。”或者,正如邁克爾?沃納(Michael Warner)在他所著的《公開與非公開》(Publics and Counterpublics)一書中所寫的,“大多數事情從某一個角度看是非公開的,而從另一個角度看又是公開的。”舉例來說,一本書是對非公開想法的公開表達。我們把自己非公開的一面表現在自己的行為中——我們私下決定對某一問題的立場,但是當我們被允許像思想家一樣參與進來,分享我們的觀點,組織行動的時候,我們的立場就會公開。同時,我們的公開性依賴於他人——我們會傾聽他們的想法,理由和依據——從而私下做出自己的決定。所以公開依賴於非公開。
隱私和公開是我們所做出的選擇:揭示與否,分享與否,參與與否,我們自己會做出選擇。每一種選擇都各有利弊。我們在不斷地尋求二者之間的平衡——直到今天,科技的進步為我們帶來了新的選擇、新的風險,還有新的機遇。不論在任何可能的時候,我們都希望自己來做選擇,而不是讓別人——包括公司、政府等。在我們面對這些決定的時候,我希望我們不僅要注意洩露隱私的風險,更要注意共享所帶來的益處。保護隱私不應該是我們唯一關注的問題。隱私有自己的擁護者,當然,共享也應該有自己的擁護者。
在本書中,我將會闡明如果我們太過糾結於隱私的問題,那麼在這個充滿網絡鏈接的時代,我們就會錯過太多與他人建立聯繫的機會。網絡鏈接是一項很重要的發明。鏈接不僅把我們的網頁相連,還讓我們彼此之間建立了聯繫,使我們獲得相關的信息、活動以及業務。鏈接有助於我們進入新的社會組織,並重新定義我們的公眾。當我們出於對未知的恐懼,而把自己封閉起來,與互相建立聯繫的鏈接隔絕,那麼作為個體、企業以及機構,我們就會失敗。當我們把自己公之於眾的時候,我們就會獲得新的學習、互相聯繫以及彼此協作的機會。從到到網(TripAdvisor)到維基百科(Wikipedia),從穀歌到Facebook,通過這些工具,我們獲得了大眾的智慧——當然,也包括我們的智慧。當我們聚集在一起的時候,我們可以創造新的公眾群體——我們自己的公共領域。我們必須謹記所公開的一定是出於公共的利益,這是建立一個開放的、自由的社會所必須的。
政府很顯然是公共領域的化身。它理應成為我們公眾意願的代表。但是我們不要想當然地認為政府即是公眾。當政府扮演那樣的角色的時候,即意味著政府比我們處於一個更好的位置來做出關於民眾生活的決定。現在我們擁有了共享的工具來檢驗政府的權利。這也是維基解密(Wikileaks)設立的初衷:讓機密公之於眾,讓政府所有非必要的秘密都公開以及讓官員們喪失掩藏他們的信息和行為的權力。Twitter,Facebook,YouTube以及我們社會化的工具互聯網——以更大的抑或是微小的成功——幫助人民把他們作為真正的公眾以及國家合法的呼聲組織起來。現在政府的運作必須不同於往昔。是的,政府有時候也需要保密。但是除了戰爭、犯罪以及保護每個公民之外,政府官員沒有理由向公眾隱瞞他們所獲悉的信息以及他們的所作所為。政府部門有充分的理由與他們的選民公開協作,發現並解決問題——小到坑坑窪窪的路面,大到人民的貧困問題——或者是兼而有之。看看SeeClickFix吧,這是一個簡單的服務程序,社區中的任何人可以通過這個服務程序將發現的問題報告給當地政府。比如說,發現公園裡的長椅破損了。這個服務程序允許使用者召集一批“挑剔”的社區居民,他們可以要求修復老舊破損的東西。那些封閉的、保守的地方官員可能會把這個新功能看成是一種威脅,是選民聯合起來施加壓力的一種方式。但是對於英明的、開放的政治家們來說,他們會更有效率地利用SeeClickFix來識別該將他們通常閒置的資源輸送到哪裡去。華盛頓和舊金山已經把SeeClickFix合併為他們的311個信息服務程序中,這樣發現問題的報告會自動傳遞到市政機構。以自我為中心的居民把這一服務程序看做與當地無作為的官僚主義者玩“抓到你了”遊戲的一種方式。但是一些慷慨的鄰居會利用SeeClickFix發現一些他們可以自己動手修復的問題——比如修理那個搖搖晃晃的長椅,而不需要政府費心也不需要花納稅人的錢。我們將會看到越來越多的社會組織形式,他們自己採取行動而不受政府的約束,這些社會組織形式可以跨越國界。
企業同樣也屬�公眾的組成部分。不論這些企業是否發行股票,他們都依賴於與許多相關人員的公開關係,包括顧客、企業員工、供應商、合作方、競爭者,以及相關團體。正如我們要求政府的職權透明一樣,我們也同樣要求企業公開更多的相關信息。迄今為止,透明化通常只是一個時髦術語,它本身只是用精心製作出來的消息發佈的新聞公告,或者是當有人搞砸的時候的一句“這是公司的過失”。那不算是公開,只能叫公共關係。真正公開的公司是公開地運作,因為公開可以使業務以一種新的方式運轉,以一種新的方式與客戶協作,重置與顧客的關係,建立起信任,從而提高效率——生產出更優質的產品,降低出錯率,減少在市場營銷上的費用,樹立起更好的品牌形象。如今,一個企業將其生產流程向顧客開放得越多,那麼人們,作為消費者,對產品的設計、銷售以及服務鏈就瞭解得越多,在產品生產之前他們就會告訴企業他們對一種產品的需求是什麼。甚至是蔻馳(Coach)這樣的高端時尚飾品公司,也打開了公司的大門,邀請博主們為其設計皮包,這樣公司就開發了一種新的(也很低廉的)智慧資源,同時也能從參與設計的博主那裡得到免費的市場,並且可以減少博客中那些批判性的犀利言辭。
對於企業來說,透明經營可以引發良性循環:公開表明企業對顧客的尊重,這樣就可以得到顧客的信任,從而創造出合作的機會,進而帶來效率的提高,降低風險,提升企業的價值,提高品牌的知名度。適度的開放對企業來說是有益的。
這一規則甚至可以應用於演藝圈。電視劇《英雄》的創作者蒂姆?克林(Tim Kring),在網絡上看到一些粉絲批評該劇的劇情。他公開承認對於粉絲所喜愛的角色的失誤處理,並及時地解決了這一問題。他給予了粉絲們充分的信任,從而也贏得了大家的尊重。在網絡電視緩慢的製作週期當中,很難做到與觀眾進行及時溝通以改變整個劇情的發展。但在網絡上,這就容易多了。每週,我都會去參加《本周在穀歌》(This Week in Google)這一節目,這個節目是由前電視播音員利奧?拉伯特(Leo Laporte)創辦的,他在互聯網上創辦了自己的網絡節目,每一場都是現場直播,觀眾們在聊天室裡互相討論。當利奧,還有我們的專題討論小組成員吉娜?特拉帕尼(Gina Trapani)和我,不知道一些事情的時候,我們就會給聊天室打電話,我們總是能保證在幾秒鐘之內得到答案。這樣的安排不僅有利於製作出更好的節目,還能建立起粉絲們對節目可貴的忠誠度,他們會告訴我們他們想要從一個節目中得到什麼,而當我們滿足他們的需求時他們又會對我們心存感激。利奧與他的觀眾之間雙向信任的模式令人嘆服。這種信任的模式也會影響他選擇贊助商,利奧只有在信任他們的情況下才會與他們合作。這就是開放的良性循環。
科技的進步以及互聯網的普及,使得所有這些機會都成為可能——並且被放大,被加速——而互聯網成為了我們新的公共場所。我在媒體的同事曾經留心觀察過互聯網,互聯網作為一種媒介,在他們看來,非同一般。但是互聯網不僅僅是一種傳遞內容的媒介,更是一種互相建立聯繫的途徑。《破繭而出》(The Cluetrain Manifesto)一書對互聯網文化有著重大的影響,該書的合著者多克?薩爾斯(Doc Searls)說我們應該把互聯網看做是一個聚會場所。互聯網宛如我們的城市廣場,在那裡我們彼此建立聯繫。法國前外交部長伯納德?庫什內(Bernard Kouchner)在《國際先驅論壇報》中寫道,互聯網是一個“國際化空間”。美國退伍軍人管理局技術總監稱互聯網是“第八大洲”。我博客中的一位讀者不喜歡把互聯網看做是一個全球化的空間。他爭辯說互聯網應該是一個新型的類似宇宙的空間。這種觀點有點獨特。我開始接受這樣的觀點了,即認為互聯網是我們這個世界中的一個新的層次,也許是一個新型的社會,或者是通向不同於現在的更加公開化的未來的路徑。
年輕人生活在那個更加開放的未來——他們信息的公開程度經常令他們的長輩震驚——因為年輕人看到了開放所帶來的回報。他們公開進行交流。這就是他們彼此之間共享和建立聯繫的方式,這也是他們建立自己的聲譽、事業和口碑的方式。他們很聰慧,知道開放的好處和風險,正如我後面要講述的,他們正學著在遇到不同情況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用我們所認為的更多的技能和智慧保護他們的隱私。我們應該向他們學習,因為未來是他們的。
然而,共享並不是年輕人的專利。數以萬計的人,跨越每一個年齡段,涵蓋每一種相互關聯的文化,都在共享。即使是沒有聯繫的文化未來也會連接網絡,因為今天20億的互聯網使用者將很快變成30億,他們將通過更加便宜、更加小巧的手機來接入互聯網。你是否會認為美國是互聯網的核心?其實巴西長期以來一直是互動交流的溫床,但這從未被承認過,這個國家很早就採用了分享博客和照片的方式來加強朋友之間的聯繫。中國移動擁有6億客戶(這個數字恰巧和Facebook的使用者一樣多——但二者並不是同一客戶群)。在非洲和印度那些可憐的農民、漁夫以及商人正在使用連接技術來提高他們的市場。大約有70%的Facebook的用戶來自於美國以外的其他國家。
在全世界的範圍內,我們的生活正不斷地趨向於公開化,我們在Facebook、Twitter、Flickr、YouTube、Foursquare,以及在這個共享的行業中其他公司所提供的平臺上分享了我們的想法、照片、視頻、自己當前所在的地理位置、所購物品以及建議等。他們分享這一切並不是因為他們是不顧後果的好出風頭者、自我陶醉者、無意識的醉酒者(當然,並不排除存在這樣的情況)或者是精神病患者。他們這樣做的原因只有一個:他們意識到了共享以及相互建立聯繫所帶來的回報,而現在的技術使得共享和相互聯繫成為了可能。
技術的進步可能帶來這些機會。但是技術的進步同樣也會引起恐懼。歷史上的事件一次又一次地印證了這一點,技術進步會產生變化,這些變化也會引起我們對隱私所面臨的威脅或者共享被強加在我們身上的擔憂。五百年前,印刷機的發明引起了人們的恐慌;一百年前,攝像機的出現同樣也引起了人們的恐慌;在過去的一個世紀裡,不計其數的科技的出現都引起了人們的擔憂。所以這不僅僅是關於隱私與共享的問題,更是關於科技與科技所帶來的變化,擔憂與機會,以及一個新紀元的雛形。共享不僅僅是一種接入互聯網的潮流,一些很酷的服務程序,一種新的商業模式,以及閃光的政治辭令,年輕的幻想。共享更是社會和經濟重組的核心,我相信它也會像約翰內斯?古騰堡(Johannes Gutenberg)和他的活版印刷一樣被證明具有深遠的意義。
科技的進步使我們不得不質疑這些關於個體和社會長期以來的角色假設:關於我們的權利、特權、力量、責任、顧慮與期望。那並不能夠完全描述現代化進程。理查德?塞納特(Richard Sennett)在其著作《公共人的衰落》一書中說,在遠古時代,“公共經驗與社會秩序的形成是有關聯的”,即無政府狀態的結束。遠古的獨裁主義政權告訴人們什麼是他們必須要想的和必須要做的;而現代社會可以讓民眾單獨或者一起做他們想做的事情。共享的發展可以帶來更大的自由。我們作為個體可以利用這樣的自由來表達我們自己的想法,並尋找睿智的人加入這個共享的新社會裡。
社會雖然不是經常但卻是不可避免地會發生著裂變、分裂,然後重組為新的社會形態。想像我們自己是分子中的原子。幾個世紀前,我們社會的分子形態是村莊和部落;所處的地理位置確定了我們的界限,通常由宗教引導我們的思想和行為。在歐洲,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利用古騰堡發明的印刷機,使社會裂變為原子,直到那些元素重新組合成新的社會形態,被新的宗教和多變的政治界限所定義。隨著工業革命的到來——古騰堡是工業革命的第一束火花,雖然微弱但極具爆炸性——在各個城市以及各個民族中,在貿易和經濟領域,這些原子不斷地分裂重組著。我們都裂變為原子,然後又組合成新的分子。在我們衝破阻力發生爆炸,打破舊有的牢固的黏合力,最終分開的時候,我們並沒有發生太多的演進,直到我們再次組合起來。我並非旨在提議大家去探討我們應該是獨立的還是群集的,我們的自然狀態是個體的還是社會的,保密的還是公開的。我們應該二者兼備;在考慮機會和必要性的前提下,我們只是改變了公式。我們喜歡認為我們最終找到了二者之間的平衡,發現了我們自然的持久的狀態。然後新技術又出現了,破壞了我們所珍視的舊有的假設和秩序。
今天,互聯網再一次使我們發生裂變。互聯網好比是每個人的印刷機。我並不是指它是一個傳播媒介,我只是說它不僅僅是一個傳播媒介。它是我們裂變的工具,是打破舊有的黏合力的催化劑,它把我們釋放出來重新探索我們的本質。這次變革採取了微小的形式:我們所有的人都不再用同樣的、千篇一律的觀點看待分享的信息。沃爾特叔叔,安息吧。這次變革也採取了重大的形式:改革,產業的倒閉,經濟的劇變。我們都分裂為原子,然後再重組為新的分子。由於恐懼,我們想要分離開——越遠越好。在《一個人打保齡球》(Bowling Alone)一書中,羅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擔心我們正在疏遠家人、朋友、鄰居和社會。但是之後我們又想要置身於群體當中。《一個人打保齡球》一書鼓勵企業家斯科特?海弗曼(Scott Heiferman)建立網站Meetup.com,搭建一個為群體交流而服務的平臺,可以讓各個群體直接組織聚會分享他們的任何興趣,從養狗到跳舞,從科幻小說到科學研究,裂變、重組。現在我們可以找到我們希望加入的群體了,這不是基於我們共同的標誌、普遍化的特徵以及別人給我們劃定的界限——紅與藍,黑與白,國家與民族——而是基於我們的想法、興趣和需求:癌症倖存者群,素食主義者群,單身媽媽群,狩獵者群,養鳥者群,還有隱私擁護者群。
共享是劃時代變化的標誌。它具有重要的裂變性。共享對那些把權力用於控制信息和受眾的機構構成了威脅。那就是為什麼我們會聽到現任者們反對這一變化並警告其所具有的危險性。共享是在損害當權者們利益的情況下我們授權的標誌。獨裁者們和政治家們、媒體上的顯要人物以及市場營銷人員都在努力向我們灌輸該想什麼該說什麼。但是現在,在一個真正開放的社會中,他們必須傾聽我們的聲音,我們是否正在使用Twitter抱怨某種產品,或者在Facebook上組織一次抗議。如果他們想要穩定政局,坐穩位子,那麼這些機構就必須學會用平等的眼光來看待我們,尊重我們作為社會的個體,作為群體,即公眾,現在可以支配的權利。如果他們違背公眾的意願,那麼不論好壞他們都有可能會被企業家或者反對派替換。
社會向更加公開化的方向發展,這是顯而易見的,也是不可避免的。抵制是無益的。但是我們的新社會將要採取何種形式並不能預先確定。我們正處於關鍵時刻,面臨著許多選擇。未來的鑰匙掌握在擁有共享工具的人即我們的手裡。我們必須決定如何使用這些工具。不是徒勞空嚷,咒駡時代的潮流,而是應該運用智慧發現機遇,決定我們想要建立一個什麼樣的未來。我們怎麼樣才能運用我們的新工具改變政府、組織政權、贏得選舉、獲得權利呢?我們怎樣才能找到政府之外的權利組織來幫助我們阻止政治制度利用同樣的工具暗中監視我們並制伏我們?一家企業如何通過公開其信息和流程以改善公共關係以及通過與各方的協作而獲利?同時,我們怎樣才能確保一家公司通過保護我們的隱私而贏得我們長久的信任?我們怎麼樣才能讓我們的孩子有效地利用這些新的不可思議的共享工具,而這些工具是他們不得不創造和分享的且相互關聯的,同時教給他們將來遇到意想不到的事情的時候怎樣保護自己,並遠離那些有負面影響的因素?所有的這些問題,我都將在本書中給予解答。
我們是規劃未來社會藍圖的人。在我們作為個體、父母、雇員、雇主、公民、官員和鄰居等的這些角色中,其中的每一個自己都在單獨地,通常匿名決定隱私如何才能安全、受到保護、封閉以及如何公開才能做到開放、合作、聚集以及信息公開到何種程度才容易受到攻擊。
同許多人一樣,我也目睹了在Twitter上上演的埃及革命這一戲劇性事件。可憐的Twitter。它本來是不被用於其他目的的,它只不過是用來分享我們日常生活中發生的一些自我陶醉的瑣事,就像我們每個人回答一個簡單的問題一樣:你現在在做什麼?仿佛整個世界就應該關心這個問題似的,不是嗎?在示威活動的過程中,我在Twitter上留言道,我所認識的這些人每天更新的狀態中無非是吃飯、約會、抱怨、尋花問柳,而接下來發佈的狀態中卻充滿了勇氣、恐懼、興奮和決心,而這些狀態都來自于開羅解放廣場(Tahrir Square)上的人們,我開始瞭解這些陌生人,當然我非常尊重他們,而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狀態對照,是多麼不和諧。@ghonim——谷歌的前任高管瓦伊爾?高尼姆(Wael Ghonim),他被認為是在Facebook上煽動了埃及的這場示威遊行最後還被關進了監獄——他利用Facebook傳遞消息,鼓勵和支持民眾示威遊行。“為埃及祈禱,”他在Twitter上留言道,“我非常擔心,因為政府看起來正在計劃制定戰爭罪來鎮壓明天的示威者。我們都已經準備好赴死了。”在為期十八天的示威遊行進入第十七天的時候,解放廣場上的人們都以為專政統治者穆罕默德?胡斯尼?穆巴拉克(Muhammed Hosni Mubarak)將會下臺,高尼姆立即在Twitter上留言道,“革命2.0:任務完成”,但是那晚穆巴拉克並沒有下臺。第二天,穆巴拉克辭去了總統的職務。“歡迎回來,埃及,” 高尼姆在Twitter上留言,“他們欺騙了我們。他們告訴我們埃及在30年前就已經名存實亡了,但是數百萬的埃及人決定尋找自己的國度,他們在18天內就找回了自己的國家。”高尼姆在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上感謝Facebook。“這次示威遊行是在互聯網上發起的。確切地說是在Facebook上發起的。”他說道,“這次示威活動開始於2010年6月,當成千上萬的埃及人開始相互協作的時候。我們在Facebook上發佈了一個視頻,在幾小時內就被6萬人分享並轉載了。我之前就說過,如果你想解放一個國家,那麼只要給他們網絡就可以了。”
很顯然,在這一歷史事件的每一分鐘裡,下一分鐘會發生什麼充滿了不確定性,而下一分鐘的情況只會更嚴重。政府當局也可以利用互聯網傳播誤導性的消息,從而找到並逮捕示威的民眾。出於習慣,我在電視上觀看了這一事件的進展。大部分時間,即使是半島電視臺也只能在遠處較安全的距離對廣場進行遠景拍攝,而時事評論員除了不斷地重複之外能做的很少。電視上幾乎聽不到廣場上示威者的聲音。但是在示威遊行的過程當中,Twitter傳遞了這些聲音。博主塞爾斯在埃及說,Twitter對有線電視新聞的威脅正如有線電視新聞曾經對報紙的威脅一樣:Twitter的出現使得傳統的新聞媒體變得不再那麼及時。
在Twitter上,一位專家@acarvin——美國國家公共廣播電臺(NPR)社交媒體戰略家安迪?卡文(Andy Carvin)——花費了幾個小時甚至幾天的時間從埃及廣場上的人群當中尋找為他提供信息的最佳人選。在抗議活動進入高潮的時候,他在24小時內留言多達1300次。通過他所信任的渠道,他證實了誰參與了示威遊行。他不斷地傳遞最新的消息,揭穿謠言,不斷地詢問誰在廣場上,以及正在發生什麼。
在示威遊行開始之後的數月或者數年內,你當然不可能太早知道這一事件的最終結局。因為它沒有劇本,甚至都沒有劇中人物。在後穆巴拉克時代,埃及將建立並維持什麼樣的社會體制還不能確定,埃及將會面臨許多風險、需求和衝突的利益,但是也會帶來許多新的機遇。正如埃及未來的社會體制將有很多種選擇一樣,我們的社會體制以及其他已經出現的新的社會體制也將面臨很多選擇。
也有人對這個新的時代持懷疑態度。作家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Malcolm Gladwell)的脾氣很倔。“當然,”他說,“一個一點都不好笑的事實是,一些示威遊行者可能(或者也可能沒有)在某一時刻使用了一些新的媒體工具彼此聯繫。但是請想一想。在Facebook創建之前也同樣有民眾示威使政府垮臺的。”我絲毫不懷疑這些共享的工具在幫助埃及人民站起來反抗,從沉默到最終的心聲被政府聽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些工具幫助他們分享他們的信息、他們的沮喪以及他們的夢想。這就是為什麼穆巴拉克關閉了網站和移動電話,因為這些科技對他的政權造成了威脅(事實上,任何一個人如果擔心其他人對他不利的話可能都會那樣做)。但是即使是穆巴拉克也不得不重新開放互聯網,因為現在互聯網對我們的生活是如此重要。格拉德威爾下面這句話說得非常正確:工具僅僅是工具,而革命是人民的。正如一位博主在美國半島電視臺英語頻道中提醒我們,打敗穆巴拉克的並不是Twitter,而是埃及人民。Facebook不可能建立一個新的社會體制,但是這個新的社會體制的建立卻要利用Facebook來塑造自己。
“什麼樣的世界能使共享和隱私的價值為我們所有的人平等地利用?”邁克爾?沃納(Michael Warner)問道。這是我們所面臨的挑戰:在我們作為自由個體的角色和作為社會群體中成員的角色之間尋求一個新的平衡點,我們作為群體中的成員要共同建立一個更加美好、更加開放、更加寬容、更負責任的企業、市場、社區、政府、學校、關係和生活。誠然,我們有必要保護自己的隱私,對自己的隱私要謹慎,還要有隱私的擁護者,但是共享也同樣需要自己的擁護者。本書即是共享的擁護者之一。
第一章
公開的倡導者:馬克?紮克伯格
Facebook不再像它2004年創建初期那樣僅服務于大學生,紮克伯格記得當時他繪製了一幅社交網絡圖——這幅圖描述了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網以及信息如何通過它進行傳播——這幅圖就畫在他哈佛大學宿舍的白板上。“現在,”他說,“每一個人都是觀眾。”所以,Facebook不得不考慮到每個人的欲望。他的目標是“在這個模式之外創立Facebook,你可以與所有適當的人分享你的信息而不必真正地去參與並調整很多東西……考慮系統的複雜性這並不是5億人的工作。”簡言之就是信任系統的預定值。我原本以為在有組織的大學生活中實現通用的預設值——因為在大學裡2005的班級與2015的班級不會有什麼關聯——會比在現實生活中更容易,因為在現實生活中,用Facebook自己的話說,關係很“複雜”。但是紮克伯格認為人們使用Facebook並不會因為年齡和種族的不同而存在很大的差異。“Facebook之所以如此受歡迎就是因為每個人,在通常情況下,都有朋友和家人,他們希望能與朋友和家人時刻保持聯繫。”他說,Facebook儘量獲取一些不太敏感的信息——比如你的名字,你的朋友列表——通過設置使這些信息公開,而剩下的信息只有你的朋友才能看到,同時儘量不用太多他人的信息而使朋友受到打擾。在Facebook努力使對隱私的控制最大化,並且使隱私之爭最小化時,我想知道Facebook是否關閉了很多信息。當有人想加我為好友,而我想瞭解他們是誰的時候,我被限制查看那些信息。在這次討論中,我們可以忽略Facebook本質上是一個分享信息的地方。
在Facebook、穀歌以及其他的網絡服務努力鼓勵我們共享的同時,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憑直覺瞭解我們的意圖。他們想搜集關於我們的一些信息,這樣他們就可以有針對性地制定他們的網頁內容、服務和廣告並向我們推薦。這些服務器會競相找到更多的方式使我們洩露相關的信息——比如我們的住址、需求、品位、關係、歷史——這樣他們就可以向我們推薦,比如,在知道我們現在的方位,我們喜歡什麼,以及我們的朋友是誰,他們又喜歡什麼的情況下,為我們每一個人推薦完美的餐館(通過給我們提供有針對性的優惠券而賺錢)。這些服務與隱私擁護者們的意圖產生了衝突,因為抓住並分析我們所產生的信息從而預測我們的需求這種做法有點像暗中監視或是讀心術。“你們是怎麼知道我要去法國的?”小心翼翼的用戶開始質問穀歌。“先生,很有可能是因為您搜索了巴黎。”
紮克伯格相信通過回饋給你信息,關於你自己的生活——你的朋友以及你和他們都喜歡做什麼以及正在做什麼——你會“對你周圍所發生的事情有一個更加清晰的認識,並且可以學習一些你以前學習不到的東西——這樣可以使人類生活得更好一些”。這樣傲慢的語氣令人印象深刻:使人類生活得更好。穀歌只是想搜集組織我們的信息。紮克伯格把Facebook看做下一階段互聯網向人性化演變的標尺。“人們只是在互聯網上爬行,”他說,“但是爬行並不能得到任何關於人們的信息。因為這些信息都在我們的腦子裡。所以,為了創建那項服務,你需要建立能讓人們分享的工具。”他認為他所主張的模式正是Facebook與被Facebook所取代的事物的另一個區別:“在Facebook上所有關於你的信息,是你自己選擇公開的。而在此之前的最後一波網站不是以這種方式運作的。”廣告網站從你的行為當中收集關於你的信息——大多數情況下這些信息是匿名的——所有可以把你作為廣告目標的信息,但是這個過程是在暗中進行的。“在Facebook上,你得到一個關於綠日樂隊的廣告,很可能是因為你說過你喜歡綠日樂隊……我認為人們對事物有更多控制力的模式將會變得更加強大以及更富有表現力。”在他談論的過程中,我開始認為應該把穀歌看成是第三方網站,因為它是關於其他人的,即所謂的“他們”。Facebook應該成為第一方網站,因為它是關於我和我們的。
紮克伯格已經創造了數十億美元的資產。華爾街對此表示不屑——但是矽谷沒有——2007年微軟投資Facebook的價值達到了150億美元的報價。到了2011年,一些學者認定這一投資價值已經達到了200億美元,500億美元,甚至是1000億美元。我相信他正在創建一項更偉大的事業,這一事業用數據作為新的通貨:我們用我們所知道的信息來交換我們需要的信息。我們獲得的回報是相互關聯的。紮克伯格不同意我的說法,說我的想法不是“正確的構架……我更傾向於認為它是人們之間相互作用的互換,而不是數據與數據的交換”。記住使用者的目的是至關重要的。先前出現的定位服務——穀歌地圖(Google Latitude)和路譜網(Loopt)——要求你向全世界公開你的位置卻沒有給出這樣做的理由(但是卻有很好的理由不這樣做)。之後出現的服務像Foursquare還有Facebook Places可以讓你與朋友分享你的地理位置,這樣你們就可以碰面。你與Facebook交流,告訴它你正在做什麼,作為回報你就可以與朋友交流。用交流來交換交流。
紮克伯格認為Facebook不僅僅是一家科技型企業,更是一家社會學企業。我覺得這一說法很發人深省。與其說他是一位工程師——他的專業是計算機科學和心理學——倒不如說他是一位社會工程師,為人類建立系統,幫助我們做我們想做的事情……以及他希望我們做的事情。就拿Facebook上的朋友列表來說,沒有人想要坐下來列一張朋友的清單。人們說想要——用紮克伯格的話來說就是“建立他們自己的朋友子群”。但是實際上,誰會費神去那樣做?我曾經嘗試著在我的通訊錄上建立通訊子群——秉性比較古怪的人放在這兒,新聞業的同事放在那兒,家人放在另一個地方——但是這真的很乏味,我很快就放棄了。當你在Facebook上與某個人交朋友,並且他們也願意與你建立朋友關係時,那麼你就附帶著完成了你的朋友列表。你這樣做的原因,紮克伯格說,是因為“這就像一次很酷的握手。這樣的握手總計達100億次”。一旦人們公開了自己的私人信息,那麼這些公開的小的行為就會疊加。“一些人認為保護自己的隱私比較好,”紮克伯格說,“然而我們總是跳出來說這樣不好,人們想要同他人分享一些信息,並保留一些信息,這是事實。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就會發現分享的價值,這樣他們就願意分享更多的內容。”這就是他創建這一服務的初衷,分享得越多,享受到的樂趣就越多,就會獲得更多的益處。
紮克伯格對於摩爾定律有他自己獨到的看法——我姑且把它稱為紮克定律,雖然他自己不這樣稱呼。它規定:今年,人們將分享兩倍於去年的信息,那麼明年,他們又會分享兩倍於今年的信息。這樣Facebook就會擁有更多的用戶——也許從今天的7.5億將會很快增加到10億——用戶們又會增加他們所分享的信息量。同時,Facebook的一位投資者,尤裡?米爾納(Yuri Milner)告訴我說,人工智能的發展將會變得越來越善於理解並使用所有的服務數據,而它的發展才剛剛開始。“今天遠程的系統預置一切都是匿名的,”紮克伯格悲歎道,“將來,所有的事情都應該與用戶的身份綁定,那樣它們才會更有價值。”他對此已經有了總體規劃。
第二章
公開的選擇
我的隱私
我在互聯網上、廣播中、演講中,甚至在電視上大談我的陰莖之後,你可能想要知道我是否還有什麼秘密沒有和大家分享。是的,的確有。我也有自己的隱私。我並不是說所有的事情都必須公開,我只會選擇公開那些有公開的理由的事情。正如我前面所說的——我們所有的人以及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重新審視我們對於隱私和共享的設想和規範。我剛才已經告訴了你們關於我的共享部分。現在我要給我的隱私部分劃定界限。
我的開場白:我希望我能盡可能小心地不把其他人牽涉進來,包括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的同事和朋友。在互聯網的早期,一件很流行的T恤衫上的警語說:“我要把這個發佈到博客上。”在Twitter上發佈我所聽到的事情之前,我會先徵求意見。但是我意識到不論我怎樣努力地把我要公開的內容與別人的隱私分開,總會牽涉到別人的隱私。當我談論我的前列腺手術的時候,人們會不可避免地瞟一眼我的臥室,更不用提我孩子們的DNA了。我的孩子們不得不與這樣一位把什麼都公開的父親一起生活,這樣的父親不僅在博客上公佈,而且還要製作YouTube視頻。我製作了一個關於我戲劇性地把我的iPad重新裝回盒子裡並退回去的視頻,因為我覺得iPad的用處不大,我的兒子認為我這個視頻太誇張了。(所有的父母有時都會讓他們的孩子感到尷尬,而毫無疑問我顯得更糟糕。)
至於我自己的隱私:當然,我不會把我的信用卡賬號和密碼公開以防我的身份和資產被人盜走——並且這是屬�犯罪行為而不僅僅是社會規範的範疇了。我也不想把我的郵件公開,雖然我們在寫郵件的時候覺察到存在這種可能性——這也是一直縈繞在我們腦海裡的擔憂——擔心這些郵件可能會被分享?我的一位朋友總是在擔心他的郵件會被公諸於眾(但是這樣的事情並沒有發生)。在情有可原的恐慌之後,他完全公開地思忖生活,也就不再擔心了。我也不想讓我的日程表公開,因為已經有太多的事情佔用了我的時間——有太多的人要求只佔用我五分鐘的時間,可是所有的五分鐘加起來就超過一天了。
談論收入和財產問題仍會讓我覺得很不自在。但是由於我在一所公立大學當教授,有一份可供查詢的合同,所以大家很容易就能知道我的薪水(一年90000美元以上)。我曾透露過我從博客廣告中所賺的錢(每年有5000~13000美元,但是我每年的廣告收入在不斷下降)。我出的第一本書的收入非常保密(大概三年是400000美元)。你也可以請我做演講,並且可以瞭解我的收費標準(如果是服務於新聞業或者學術任務的演講我將不收取任何費用,但是如果是為企業活動所做的演講,費用會高達45000美元)。你們可以試著把這些數字加總,但我就不匯總了。為什麼呢?因為我也不確定。如果你們看到了我的納稅申報單呢?看起來我並不是一位樂透大獎的得主,否則我失散多年的表兄弟們就可以開始排隊購買新車了。雖然我生活得很好,但是我所在的城市到處都是投資銀行家們,他們的生活更是令人憎惡地好。看起來我似乎不是在誇耀。不,我的勉強只是文化上的。美國人喜歡炫耀用自己的收入所買到的東西,但是我們不喜歡談論我們的收入,不是嗎?如果我談論了我的收入,我會讓自己成為另類,人們會奇怪於我這樣做的原因。如果我生活在芬蘭,那當我看到我的收入被公示出來我豈不是會被嚇壞?不過也許不會,因為我會查找出其他人的財產狀況,就像我們和我們的鄰居們喜歡調查彼此的房屋是以什麼樣的價格出售的一樣。當涉及錢,我會按照文化層面的行為規範來生活。公開我的收入那是我的選擇,我對它的執行有控制權。我並不是百分之百地公開。
還有什麼呢?我尤其不喜歡在我瀏覽網頁的時候有人在後面看。我不否認我也看色情的內容——你能給我找出一個最老實的男人證明他自己不看色情的東西嗎?既然那無傷大雅,那為什麼我不分享我的瀏覽歷史呢?問題就在於背景:也許關於我你會得出毫無根據的結論,認為我不能夠看到問題,從而改正或者做出解釋。當我得到我的癌症診斷結果的時候,我去了一個關於互聯網研究的社交集會,並且在我的位於Delicious.com的書簽賬戶中保存了許多關於前列腺的網頁,之前在Delicious.com的書簽賬戶中我通常會保存一些無聊的與工作相關的網絡鏈接。我當時忘記了一位同事為了大學的一個研究項目正在觀看我的書簽。當他看到收藏中有相當一部分網頁是關於前列腺的內容時,他猜到了原因,並關切地詢問我的情況。他應該想到他的推論也可能是不正確的,因為我也可能為某個家庭成員研究這一問題。在我還沒有準備好告訴大家這個消息之前,我的同事可能已經在其他人面前不小心說出了這個消息。沒關係。不管怎樣我公開了這件事。但是如果我當時使用Delicious.com上的控制設置標記一個不能被別人看到的書簽,這樣至少可以等到我把我的前列腺問題告訴我的孩子和我的雇主之後,別人才能知曉。
雖然在我瀏覽網頁的時候我可能不願意別人盯著看,但是我不反對有網站使用Cookies追蹤我的蹤跡,Cookies可以讓服務器追蹤到我瀏覽過的網頁。隱私擁護者們和一些媒體也偽飾Cookies作為追蹤器秘密監視我的行蹤,但是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壞處,相反我還得到了更多相關的內容和廣告。後面還有更多關於Cookies的敘述。
如果是追蹤我在現實世界中的行蹤呢?德國綠党議員馬爾特?斯皮茲(Malte Spitz)起訴德國電信從他的手機上找到了它所搜集到的所有的他所處位置的數據。5個月之內,它收集了35000個數據點。他把所有這些數據都公開了,新聞網站“時間在線”把它變成了一幅互動式的地圖:馬爾特?斯皮茲去了哪裡?結果表明,蘋果公司把我們的方位信息儲存在了我們的iPhone手機上。在一陣慌亂之後,蘋果公司聲稱會限制這一做法,但是它本就應該告訴用戶關於數據的信息,從而可以使我們得以控制這些數據。E-ZPass 自動化公路收費系統更加清楚我的方位信息。難道在我的去向中有什麼讓我覺得羞於讓人知道的事情嗎?沒有。也許,無非就是多去吃了幾次當地的墨西哥菜。我的問題不在於科技手段所收集到的那些信息,而在於這些信息可能會被政府或者其他的反對者們強制索要來並利用這些信息對付我們。以後,我會檢查是否可以通過控制對這些信息的收集或者使用來更好地保護一個人的隱私。
那我的隱私還剩下什麼呢?如果讓你們看到我的iTunes播放列表我可能會感到有點尷尬,因為播放列表裡有胡說八道的播客,自命不凡的公共廣播節目,音樂表演,還有從瓊尼?米歇爾(Joni Mitchell)到諾拉?瓊斯(Nora Jones)這些唱傷感戀歌的歌手們。如果我以前的戀人曝光我在床上的活動,這會令我感到更加羞愧。我也不會說出我對一些以前與我做過生意的人的看法,尤其是當這些言論不是什麼奉承話的時候。因為這樣做對於我的自身利益沒有任何好處。
姑且把那些並非無關緊要的異議放在一邊,我很坦然把我所做的、所說的或者所想的剩下的部分公之於眾。但是我並沒有把一切都公開——包括每一次的沉思或者推測,希冀或者驚異——因為,坦白說,誰會關心這些呢?我並不想被人看做是互聯網上的好出風頭者。一些人可能會說我早已經是一位好出風頭者了——因為本身在博客上發佈消息,甚至在博客上發佈更多的關於隱私部分的內容,這都足以讓一個人獲得這樣的“聲譽”。所以,當我變得公開的時候,我不禁要問為什麼?我這樣做的價值何在?我是否只是引發了更多的喋喋不休與喧鬧?這會增加我的知識儲備嗎?共享的優勢是什麼?
第三章
公開的優勢
至高的榮譽
其實,很多人都想要出名,不是嗎?是的,但知名度有不同的程度,對於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想要獲得名聲對他的行為是有限制的。稍後,我會分析過度公開的利弊。但是現在我們能規定說關注和榮譽讓人感覺良好,而這些通常也是應得的嗎?我們能同意說對榮譽的欲望是人類本性的一部分嗎?
名望是人類特性的最終延伸。動物並沒有因為什麼而出名,或者即使有,它們也不會意識到。但是我們人類卻想要在我們的身份上附加一些標誌。我們希望自己因為什麼而為人們所熟知。我們希望我們生命的標誌隨著我們而去,但是我們的榮譽和我們所創造的東西將永存於世。從這個程度上來說,我們大部分人都想做公眾人物。
我承認我體驗到了我曾經有過的作為半個名人的那些珍貴的時刻。當人們說他們讀過我的書的時候,我會非常開心。很久以前,當我還只是《舊金山觀察家報》(San Francisco Examiner)的一名專欄作者的時候,曾有一個月的時間我的照片都被大量而醒目地張貼在消息框裡。特別是有幾次在大街上我被一些陌生人認出來——尤其是當我恰巧在約會的時候,那種感覺特別棒。我是播客節目《本周在穀歌》定期的專題討論小組成員,上了節目之後的我經常會被人認出來,無論是在慕尼黑和溫哥華的機場,在新澤西的福德洛克(Fuddruckers)快餐店裡,還是在紐約的人行道上。我能猜到現在你們在想什麼:把這些經歷拿出來自誇是不恰當的:自負,炫耀,我沒猜錯吧?你們批評得對。我很抱歉。我只是實話實說。我喜歡被人關注的感覺。我也是凡人。
我們相信名聲是靠我們自己贏得的。名聲的最佳狀態是榮譽——成就,貢獻,才華等方面的榮譽。如果我們做某件事的目的只是為了獲得別人的關注——尤其是做慈善——難道我們不認為對榮耀的攫取貶低了這一行為嗎?在宣揚我們的行為和想法的同時,我們也主張社會責任。我們創建了一個公開的信用記錄。名聲也可以為我們帶來好處。
只有公開自己,我們才能在這個世界上留下我們的印記。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認為如果我們不公開自己,我們就是被淹沒在大森林裡的樹木,沒有人會知道我們。她認為,如果不把自己表現出來,“我們就被剝奪了獲得比生命本身更加永恆的東西的可能性……默默無聞的人如果不把自己表現出來,就仿佛他們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
在我們追求現代意義上的不朽的同時,我們公共領域的新架構也存在一個問題:數據被證明不能被永久保存。你房間裡的舊軟盤(如果你不至於年紀太大,而不知道這是什麼東西的話)?知道怎麼讀它嗎?“軟盤不會像《古騰堡聖經》(Gutenberg Bible)那樣保存那麼久,它已經被保存了500年了。” 伊麗莎白?愛森斯坦(Elizabeth Eisenstein)這樣說道,她是撰寫印刷術誕生方面權威著作的作者。她很擔心數據的貯藏問題。戴夫?溫納(Dave Winer)對此也表示了擔憂,他是互聯網真正的先驅,他在許多網路技術的開發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從博客到RSS再到播客。他想知道我們怎麼才能永久地保存我們的數字生活——我們的博客、照片、Facebook網頁,以及我們其他的數字遺產——在我們離開人世之後。我們可以把它們委託給誰管理:委託給家人或者委託給那些專門負責管理數字遺產的公司(見在線賬戶/網絡資產繼承系統Entrustet)或者也許委託給大學——可是這些也終有一天會消失的?“這裡沒有墳墓。”愛森斯坦說,“沒有可以永久地保存我們數字生活的書庫。”
第四章
隱私與公開的歷史碰撞
科技進步的大恐懼
在歷史的進程中,科技的進步一直都伴隨著對隱私洩露的恐懼。1890年,讓人們感到不安的是照相機;再之前,就是印刷術。古騰堡在1440~1450年間發明的機器使得作家們開始擔心自己公開的信息。公開——把一個人的想法永久地記錄下來,並注上他的名字然後進行廣泛傳播——對於當時的人們來說這是新奇的,也是令人害怕的。“公開個人的想法在其自相矛盾的影響下並沒有得到完全實現,直到作家們開始向觀眾發表演說的時候才真正得以實現。”伊麗莎白?艾森斯坦說。1628年,清教徒牧師約翰?羅賓遜(John Robinson)擔心寫書會使得“作家們把自己暴露在所有人的指責之下”。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魯濱遜漂流記》的作者,這部著作完成於1704年——也是他由於印製了一本諷刺的小冊子而被公眾嘲弄之後的那一年——“佈道者們向一些人鼓吹:出書就是在對全世界講話。”《格利佛遊記》的作者約拿旦?斯威夫特也試圖與印刷術的影響作鬥爭,他曾在1711年說:“一本詩集保存在櫃子裡,只給一些好朋友看,就好比是被眾人追求和愛慕的少女一般高貴;但是一旦它被大量印刷和出版後,就好比是任何人都可以用半克朗得到的妓女一般廉價。”
我們再來看看近代的歷史。艾倫?威斯汀(Alan F. Westin)在他1967年完成的極具影響力的著作《隱私與自由》一書中,列出了19世紀80年代之前所取得的科技進步,這些技術進步在他看來,對隱私構成了威脅。19世紀70年代發明了麥克風,19世紀80年代發明了電話,19世紀90年代發明了錄音機和照相機,這幾項發明都可以被政府部門或者新聞媒體用來監視市民。在他所處的年代裡,威斯汀發現了更多讓人害怕的科技。威斯汀擔心監測動物活動的無線電“藥丸”、微型發報機,甚至是熒光粉和染料——更別提那些放射性的物質了——都可能被用在“手部、鞋子、衣服、頭髮、雨傘等諸如此類的東西上,或者被添加到比如香皂、剃須後擦的潤膚液以及生髮水等這些東西裡”從而追蹤到那些毫不知情的人。隱秘的微型攝像頭,埋植在助聽器或者鞋帶裡的無線電發報機,紅外感光膠片,頭部大小的微型麥克風,用電池提供電源的錄音機,隱藏的“電子眼”監控器,電話竊聽,“測量真實性”的測謊測試,人格測試,腦電波分析,個人資料的檔案,電視收視率以及用蒸汽打開信封的方式——所有這些都讓他感到憂慮。他推測“隱形的有磁性的油墨紋身可能被應用於比如剛出生的嬰兒”,無線電發報機可以被植入人們的身體裡。他對於“無線電池驅動的鈕扣大小的電子眼”感到煩惱,更別提U-2間諜攝像頭了,以及科學家們閱讀人類大腦發出的信號的能力。他也警告了計算機帶來的危險。他在書中說,在1966年美國有30000台計算機,其中聯邦政府有2600台。如果有一天,“醫學領域的電腦最終建立了關於全國每個人的醫療情況的檔案,‘從我們出生的那一刻開始’,並且在我們的一生中對其進行不斷更新。每一條記錄幾乎都會立即被醫務人員獲得”,那又會怎樣,他問道。哦,如果真有那麼一天就好了。
威斯汀列出了他對50年前科技進步對隱私所產生的影響的擔憂。他所有的擔憂中又有多少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了?如果有的話也是極少數的。這不是在嘲笑他,也不是在貶低他的警告,只是在我們應對當代科學所引發的問題的時候應該把科技進步所引起的擔憂放在一定的背景下來考慮。對科技進步的恐懼今天仍然存在:“信息技術被認為是對隱私最大的威脅,”海倫?尼森鮑姆(Helen Nissenbaum)在其著作《上下文中的隱私》(Privacy in Context)中這樣寫道,“它使得遍佈四處的監視,眾多的數據庫,以及信息在全球以光的速度傳播皆成為可能。”德國數據庫保護專員彼得?斯卡爾(Peter Scharr)在其2007年所著的《隱私的終結》(Das Ende der Privatsph鋜e)一書中,列出了更多讓人擔憂的理由:網絡攻擊,有記憶功能的網絡系統,無線電芯片,裝在口袋裡的定位器,生物特徵識別,DNA識別技術,以及在反恐戰爭中伴隨的對隱私的侵害。
是的,互聯網,上網速度以級數增加的計算機,一直都很便宜的數據存儲器,更大更有效率的數據庫,移動技術,無處不在的攝像頭,標注的地理信息,社交網絡,以及隨處可見的出版平臺,都使得以全新的方式搜集和分享信息成為可能。但是也有可能發生一些糟糕的事情。我們應該小心謹慎並且機警地考慮到這些可能性,對抗這些危險,正如我們的對立方隱私倡導者們所做的那樣。但是這些新技術同時也帶來了新的機遇,如果我們忙於構建我們的防護措施就有可能錯過這些機遇。正如報紙上會刊登流言也會刊登藝術;柯達相機會使人們局促不安但是也會給人以啟迪;數碼相機推動了暗中監視但也推動了網絡視頻電話的出現;軌道攝像機裝備了間諜衛星但也裝備了穀歌地圖。科技之所以讓人如此害怕又讓人如此興奮是因為它對於我們而言是如此陌生,充滿了未知性。在我們混亂的思緒和恐懼中存在著進步。作家道格拉斯?亞當斯(Douglas Adams)在1999年報紙上的一篇文章中這樣寫道:
伴隨著電視機、電話、電影院、收音機、汽車、自行車、印刷術、車輪等的發明,我想前幾代人也不得不耐著性子聽完這所有的抱怨和吹捧,但是也許你會認為我們可以學習這些事物運轉的方式:
1.在你出生的時候每一樣已經存在於世界上的事物是合理的;
2.從你出生到你30歲之前被發明出來的東西無疑是令人興奮的也是富有創造性的,如果幸運的話,你可以借助它開創你自己的事業;
3.在你30歲之後被發明出來的東西會與事物的自然法則和行將結束的文明的開端相悖,正如我們所知道的,直到它存在大約10年之後,才會逐漸被證明是確實可行的。
“各種想法之間發生了之前從未有過的相互交融。”科學記者馬特?裡德利(Matt Ridley)在《華爾街日報》以及他的著作《理智的樂觀者》(The Rational Optimist)中寫道。他認為45000年前人類接管其他物種取得主導地位的飛躍不是來自於我們腦子裡的什麼“人類思想的大爆炸”,而是來自於我們之間公開的相互影響。我們發明的工具以及對工具的交易,導致了“集體智慧”的發展。裡德利堅持認為:“人類成功的所有要素——包括工具的製造、發達的智力、文化、火,甚至語言——在50萬年前都似乎恰如其分,但是它們並沒有帶來什麼實質性的進步。”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s)比我們的大腦發達,然而他們並不耕種,經濟也不發達。遊牧民族沒有定居下來,也沒有向前發展。“然後,突然‘砰’的一聲巨響,文明在非洲爆發了。”他說,“結果證明,決定一個民族的發明創造力和文明變革速度的是個體之間相互影響的程度和數量。”也就是說,我們的共享和彼此之間的聯繫為我們帶來了文明的進步。
市場是文明的催化劑,因為它促使我們建設城市,旅遊,相互融合,互相交流。“貿易之于文化正如性徵之於生物學,”裡德利說,“交換使變化集中起來並不斷積累。它使得利用整個社會的發明創造而不僅僅局限于你周圍的發明成為可能。”在相互作用的過程中,以及互聯網所成就的對眾多偶然想法的分享中,裡德利看到我們的未來充滿了希望。共享引起互動,互動引發創新。如果市場與城市之間的相互作用使我們能有今天的發展,那麼我們不禁要問,互聯網爆發性的相互作用又會讓我們發展到哪一步呢?
第五章
公共印刷術
大眾媒體的形成與毀滅
讓我們跳過古騰堡和書來探討由此所引發的機械化的印刷業和報紙。現在“印刷業”有了新的含義,它不再只是指一台機器,而是指一個行業以及一個公開的機構。從那時起,就有力量在競爭獲取對新聞業的控制權以及與公眾對話和為公眾說話的能力。在19世紀初期,報紙就是為政黨和他們的利益機構服務的,直到廣告業的出現才使得報紙在經濟上獨立於政治所有權。記者們開始認為自己是公眾的自主代表,是人民和政府之間的調解人。那時,哈貝馬斯想建立文明的公共領域的理想破滅了。人民無法發出自己的聲音。
還有另一種看待媒體和公眾之間關係的方式,那就是詹姆斯?凱利(James Carey)的方式。在搜集的由哥倫比亞大學新聞學教授所寫的關於凱利的文章當中,紐約大學的傑伊?羅森(Jay Rosen)寫道,凱利認為:“不應該是媒體‘通知’公眾,而應該是公眾通知媒體。真正的新聞題材是公眾與媒體本身的對話。”
凱利生前我有幸見過他一次。那時,我是新聞學術交流會議和專題小組討論會的新成員。我所提出的——或者是我所認為的——關於互聯網已經把新聞作為一種對話機制引進的觀點困擾了會議室裡傳統的新聞記者。我走下了講臺,坐到了凱利教授旁邊,他低聲跟我說他已經把他的職業建立在了新聞對話理念的基礎上了。在很長一段時間,凱利一直都認為《美國的人權法案》是“對於我們作為一個個體怎麼樣平靜地、激辯地,但是文明地、主張進步地生活在一起的禁令”。凱利說,開國元勳們使我們承擔起“建設一個平等對話的社會的責任……用其他話說就是:建立一個辯論型的社會,或者,應該用比如爭論、討論這樣的詞。但是我相信我們必須以對話為第一位。它暗示了社會分工比它的其他選擇更加淡化了等級制度,更加注重平等主義”。凱利,像哈貝馬斯一樣,希望尋找合理的重要的辯論作為民主社會的神經系統這樣的文明理想。他希望新聞業不僅僅是開啟公開對話。
“公開,”凱利說,“是新聞業的神聖術語。沒有公開,新聞業就毫無意義。”因此,新聞業保護的是公眾的利益,報道社會輿論,教育公眾,為公眾的知情權服務。但是凱利,像哈貝馬斯一樣,看到了媒體在利用公眾中的腐敗。凱利認為邪惡之風存在於公眾輿論行業。民意測驗“是模擬公眾輿論從而防止真正的社會輿論形成的一種嘗試”。民意測驗迫使我們的意見減少到可控的數量,剝奪了我們談話的細節和複雜性。“一個獨立于對話文化的新聞機構,”凱利說,“很有可能是對公眾生活和有效政治的威脅。”很強硬的一句話但它卻是事實。作為一名記者,我沒有被教育過我的工作是鼓勵、收集和傳播公眾的對話,我只是被告知我的作用就是通知公眾,這也表明公眾也認為自己是被告知的。我們記者在公眾中成長起來並且把自己與公眾隔離開,我們相信我們是客觀的、沒有意見的人群,在這方面我們比我們所報道的政治家們或者我們所服務的公眾更加單純。
人類學家傑克?顧迪(Jack Goody)認為人類歷史不僅僅是生產方式的鬥爭史,更是交流方式和交流模式的鬥爭史。這種觀點當然也適用於20世紀,當控制與公眾交流的鬥爭有時出現在一場神聖的戰爭中時,當新流行的廣播節目威脅到報紙出版商時,出版業大亨們會訴諸於“神聖辭令的援引”。格溫妮絲?傑克威(Gwyneth L. Jackaway)在《戰爭中的媒體》中說:“廣播新聞,他們警告說,是對新聞客觀性的理想、社會公共服務的理想、資本家財產權的理想、政治上的民主理想的威脅……因此,他們援引國家的利益作為保護他們自身利益的一種方式。”
在廣播新聞的早期,報紙把這種媒介看成是一種罕見的事物,給予了它極大的關注並對它進行了報道。出版商意識到廣播會成為他們的麻煩。“剛開始,廣播只是年輕的男孩子們蹲廁所時的一種消遣,但現在它卻逐漸成為人們所依賴的媒介。”格溫妮絲寫道。出版商們認為廣播新聞部門沒有足夠資格的記者和編輯來支撐它超高的新聞標準。他們還抱怨說,廣播新聞使得報紙的銷售量銳減。他們甚至還投訴廣播新聞侵犯了他們的版權。
當電視機的出現威脅到報紙業的時候,同樣也上演了這一幕。編輯們把電視臺的記者稱為“寄生蟲”,並試圖把他們趕出白宮的記者室。在20世紀80年代,當電話公司涉足內容業務的時候,報紙業便開始追逐電話公司,在互聯網出現之前,通過電話提供信息服務。今天,當這種模式再次出現,舊的媒體巨人仍在抱怨著媒體新貴,傳統媒體把博客看成是固執己見的業餘愛好者,認為他們並沒有與這個行業持相同的標準。他們像伊拉茲馬斯(Erasmus)一樣,擔心過量的內容會使他們的忠實觀眾轉移注意力。在許多關於媒體行業的發展前景的討論中,我聽到一些存活下來難以被新媒體替換掉的公司的高管人員提醒我們,至今沒有哪一種新興媒介能把舊的媒介完全扼殺:報紙的出現,並沒有讓書籍消亡;電視機的出現,也沒有讓廣播不復存在。但是今天的報紙行業是昂貴的、資本密集型的、已經沒有了競爭力的行業,它們最終還是會消亡的。雜誌也慢慢在衰退。廣播,至少在美國,只剩下它昔日的影子了。2010年,前麻省理工學院有遠見卓識的尼古拉斯?尼葛洛龐帝(Nicholas Negroponte)教授認為印刷書籍還能存活5年以上的時間。而我希望他的判斷是錯誤的,因為我的女兒朱莉婭,從小的夢想就是想當個作家。我希望那時書籍依然還能存在。但是為了避免她的希望落空,朱莉婭已經在《最後剪輯》(Final Cut)上自學了視頻編輯。
有人說,技術上的轉變不僅會改變經濟和社會,也會改變我們以及我們的思考方式。作家尼古拉斯?卡爾(Nicholas Carr)自問自答道:“穀歌讓我們變笨了嗎?”他認為網絡剝奪了我們“深入閱讀”書籍並“深入思考”的特權。他認為書籍是唯一的或者是最好的激發我們思考的方式。埃裡克?施密特對卡爾的問題回應道:“難道我們現在不是變得更聰明了嗎?”我承認在後網絡時代我沒讀過多少書,但是我相信互聯網使我的好奇心更加強烈了——因為它能引起人們的好奇心,也因為它可以很容易地滿足人們的好奇心。我會用幾周或者幾個月的時間設法完成一個想法,通過博客上的許多帖子,利用與我的讀者的互動交流,我希望能提高我的思考能力。書中寫的內容可能很有深度也可能很膚淺——正如互聯網上的想法有深有淺一樣。
對於互聯網對我們的思考能力的影響的不同意見引發了關於是否技術進步正在改變我們大腦的運轉方式的討論。雖然我傾向於認為互聯網是變革的動因,這些變化影響著我們的生活,但我並不認為它會改變我們的生理機能。然而,我也相信互聯網改變了我們看待世界的方式以及我們相互影響的方式——正如印刷機所產生的變革一樣——但是它也同樣令人感到不安。“讓人感到有趣和欣慰的是我們發現我們現在對於把以前固定的文字釋放到網絡空間模糊不清的自由體中的心神不安與文藝復興時期作家們所經歷的擔憂極為相似,當他們不得不把自己的作品交給在他們看來很沒有人情味的無法遏制的遍佈四處的印刷機的時候。”馬庫斯說道。今天,我們在電腦上寫字並不斷地改變我們的文字,這“正在侵蝕手寫體和印刷體之間的區別,因此這給予了我們自己的時代一個特別的窗口去理解文藝復興時期的精神狀態,那時這種區別還沒有清晰地顯現出來”。正如現代早期的讀者“需要適當的時間來適應減少了的印刷書籍的聽覺刺激”一樣,我們正在放棄這種熟悉的、舒服的、能夠觸摸到和能夠看到的書籍閱讀方式,轉而在電腦屏幕上看書或者聽有聲書。馬庫斯辯解道,我們可以同時進行閱讀和寫作的事實,打破了原作和評論或者是它們激發的重新合成的作品之間的界限。“它嚴重削弱了幾個世紀以來對原創作者的尊敬之情。”不論是在出版業還是新聞業,馬庫斯宣稱,我們看到了舊的“職權等級制度”的崩潰,聽到了人們想要知道沒有了等級制度他們將要如何做的心聲。正如我的朋友傑伊?羅森所說的,那個時刻就是讀者成為作者,作者成為讀者的時刻。
丹麥學者為這一模式杜撰了一個極為動聽的短語:古騰堡間歇。在古騰堡之前,知識的保存是由抄寫員來完成的,並以口頭的形式得以傳播,重新合成。在古騰堡時代——1500~2000年間——是一個“由印刷機佔據主導地位甚至由印刷機文化上的重要性所定義的時代”,這些丹麥學者說。在古騰堡間歇時期當局“把精力放在了對存在於書中的不斷積累的智慧準則的控制上(用培根的話來說,書籍就是‘時間的船舶’載著珍貴的貨物歷經歲月的滄桑)。”不論是在科學上還是在小說中,我們的思考模式,至少在西方,開始模仿線性印刷:我們以直線的方式思考。“直線,連續體——這個句子是一個基本的例子——它成為了生活的組織原則。”麥克盧漢寫道。
另一方面,“數字文本是無限可變的、靈活的。”丹麥學者說,“不要把文本看成是在某一版次中大量印刷的書籍的最終產品,而應該把它看成是一個永遠都不停止的持續進行的過程——博客,維基百科等——不要把文本的存在歸功於一個享有特權的作者而應該歸功於許多臨近的看不見的人的貢獻,這對於認知來說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從業已完成的書籍作品開始,我們正處於向永無完結的、多方創作的以及多媒體轉移工作的永久性的進程當中。”他們說,職權將來自於對“永久性的變化”的掌控。
在間歇之前,傳播媒介是手寫的,口頭的,被大眾分享的,受分佈過程的影響,通常是匿名的,得到老主顧的支持,並且強調通過搜集新知識來保存古老的智慧。
第六章
什麼是隱私?
我們應該怎樣保護隱私?
在奧斯汀舉辦的西南偏南影視音樂互動大會上,奧斯汀也是Twitter和Foursquare被開始廣泛使用的地方,黛娜?波伊德(Danah Boyd)的演講使大廳裡擠滿了人,因為在青少年的隱私保護方面她給予那些成年人嚴厲的警告和很好的建議:“你們每一個人——作為設計者,作為市場營銷人員,作為父母,作為使用者——需要通過密切聯繫和道德標準來考慮你的決定,考慮侵犯別人的隱私意味著什麼,或者你對於別人的公開性的設想實際上可能會影響到他們……你們如何處理這些具有挑戰性的問題會影響一代人。確保你們正在創造一個你們想要的未來。”
當然,現如今的傳統想法是認為隱私已經不復存在了。互聯網的出現破壞了隱私。Facebook抹殺了隱私。1999年,Sun的首席執行官斯科特?麥克尼利(Scott Mcnealy)告訴我們:“你們已經沒有隱私了。忘了隱私這回事吧。”但是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隱私從來不缺乏擁護者。隱私離消亡還遠著呢。我認為我們可以用更多的隱私調控來影響我們的生活——而不僅僅是在數字領域。我也相信我們每一個人比以前更加意識到了我們的隱私的重要性。這樣我們就更有可能保護好我們自己。“實際上,現在的人們比以前更加注重隱私了,”波伊德說,“因為他們總會竭力找到它。”我們重視隱私是因為它更難保持了。
傳統觀點也認為年輕人不太關心隱私的喪失因為他們已經完全丟棄它了。這種看法也是不正確的。皮尤互聯網與美國人的生活研究中心(Pew Internet & American Life)在2007年針對年輕人所做的調查發現那時有55%的年輕人有在線簡歷,其中三分之二的人設置了公眾進入的權限;46%的人有時候會給出虛假的信息以保護他們自己或者是出於開玩笑的心態;91%的人會使用社交網絡與他們已經認識的人保持聯繫——也就是說,他們不是在利用社交網絡服務與陌生人互動。皮尤研究中心發現許多青少年懂得隱私的保護。“許多孩子,但不是所有的孩子,已經意識到在一個公開的持續的環境下把個人信息放在網絡上的風險。”皮尤研究中心說道,“許多孩子,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會慎重地考慮在什麼環境下應該分享什麼。”
波伊德認為我們低估了年輕人。但是波伊德是一個非傳統的思考者。她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博士論文中研究了在網絡公眾中美國的孩子是如何社交的。在微軟研究所,她研究了社交媒體,她通過調查及與孩子們的交談以理解他們在網絡上是怎麼與別人交流的。她寫的那本即將與讀者見面的《網絡少年的社交生活》(The Social Lives of Networked Teens),打破了關於青少年的神話,包括社交媒體所一直沉迷的見解;互聯網是一個危險的地方;年輕人是數字時代的土著人。“年輕人在他們的DNA中並不是生來就有互聯網的才能,”她說道,“他們也必須學習如何在互聯網上生存。就像我們所有的人一樣,他們也要通過經驗學習如何保護他們的隱私。”
波伊德向我展示了青少年是如何熟練地利用社交工具做他們想做的事情的,通常還是藏而不露的。她給我講了一個小姑娘的故事,她的媽媽在Facebook上密切關注著她,但這個小姑娘卻一點都不在意。但是當她與她的男朋友分手之後,這個女孩想讓她的朋友知道而不引起她媽媽的注意,不讓她媽媽擔心。這個女孩決定在她的Facebook的留言板上發一個歌詞的帖子,她選擇了一首很歡快的歌曲——《要看到生活光明的一面》,讓媽媽沒有擔心的理由。畢竟,這看起來是很快樂的。但是她的朋友知道這首歌是在《布萊恩的一生》(The Life of Brian)中主角要被行刑的時候唱的。這是她在暗示她失去了什麼東西,她現在需要朋友的安慰。她利用這些工具達到了她想要達到的目的。
由於青少年處於隱私和公開之間,波伊德想要確保他們做出了明智的選擇。比如,她警告說,我們看到了“默認設置的倒置,當涉及什麼應該公開什麼應該設為隱私的時候”。也就是說,任何特定的社會際遇的規則不能再被保證。在現實生活中,當你在走廊和別人進行一對一的談話時,這樣的討論可能是很私密的雖然是在公開場合進行的。如果有其他人走過來,你可以決定是否讓他們也加入進來還是轉換話題。你在那兒所說的話不會被傳出去除非談話的小組裡面有人把你的話傳出去了。正如波伊德所說的,你的話“要通過努力才能被公開”。在Facebook的留言板上正好相反,談話“默認設置是公開的,要通過努力才能將其變成隱私”。一個年輕人在Facebook上進行一次談話也許沒什麼——直到要申請常春藤大學的時候,麻煩就來了。所以一個孩子被認為是很公開的一代人可能比你和我更需要隱私。同時,波伊德說,一個成年人被認為是很注重隱私的一代人,可能剛剛認識到“博客和Twitter為他們打開了強有力的共享之門”。所以不要認為年輕人生活在公眾的視野下而他們的長輩卻藏在門後面。我們都在經歷並發現我們的隱私和共享的限制。
在隱私問題的解決方案中,波伊德把一些方案看成是法律上的,一些看成是技術上的,還有一些看成是社會上的。她把一些解決方案看成是與法律相關是非常規的但是是令人信服的。“隱私,”她說,“不僅僅是控制信息的獲取,更是控制信息被使用、被解讀的方式。”問題不僅僅在於信息的搜集,更在於利用信息來做什麼。她舉了個例子:“如果你來我公司面試,我只需快速地看一眼你的簡歷,我就能瞭解你的性別、種族和年齡。”反對歧視的法律允許我獲得關於你的這些信息。但是,法律會禁止我在招聘中利用這些信息來拒絕你。當然,可能會由於你的年齡問題我仍然可以拒絕提供給你這份工作。但是如果我被抓到基於年齡而歧視應聘者,那麼我是會被起訴的。
管理對信息的使用而不是控制對信息的搜集是一個明智的策略。如果我們不斷地追逐,試圖阻止信息的洩露以及被別人搜集,那麼我們會發現自己永遠都處在“打地鼠”的遊戲當中。我們將會告訴人們、公司和政府,他們不允許知道他們已經聽到的、看到的或者讀到的信息。這正是美國製藥公司當今所面臨的荒誕行徑。當我向製藥公司的高管們建議他們應該尋找新的途徑傾聽患者的心聲的時候,他們告訴我說他們的律師是不允許這樣做的。如果製藥公司聽到了藥物所出現的問題而沒有立即做出適當的反應,那麼這些公司就會增加他們應負的責任。所以,他們乾脆就回避談話。他們拒絕傾聽患者的聲音:不聆聽患者的心聲,不聆聽他們的問題、需求和想法。我們對此感到十分可悲。
現在考慮保險公司觀察在線患者之間的對話。“這些保險公司有權利用這些信息嗎?”波伊德問道。“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不論他們是否獲得了這些信息。”限制使用信息的後果是:“如果你不能利用這些信息,那麼努力找到獲得這些信息的途徑就毫無意義了。”波伊德認為大學招生辦公室不應該被允許使用在線的資料,而且招聘者也不應該被允許使用這些資料——如果這些資料是出於個人原因而被分享的話。在芬蘭,用谷歌搜索未來員工的資料是非法的。在德國,已經引進了相關法律禁止使用那些過時的信息或者應聘者沒有對其進行控制的信息。
波伊德在他們的隱私方程式中正在引入另一個因素:背景。即出於什麼原因,在什麼地方,以及以什麼方式分享我們的信息;與誰分享;出於什麼理由分享;有什麼預期——所有這些因素,正如海倫?尼森鮑姆所說的,當信息被使用的時候都要考慮進來。如果別人拒絕給你提供一份工作,或者拒絕你的投保,或者拒絕你的入學申請,你可能就需要問問你自己為什麼以及在哪裡你獲得了關於我的信息,以及這些信息是否是我打算公開的。控制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現在,法律使得雇主不願意為以前的雇員提供真實的工作推薦信,害怕破壞信息而被起訴。所以除了姓名、級別以及序列號之外,他們什麼都不提供。結果可能是有問題的雇員被通過了,從一份錯誤的工作到另一份錯誤的工作,從一個失敗到另一個失敗。在招聘雇員之前,強迫雇主不調查雇員這樣做對嗎?
背景是複雜的。一位應聘的老師被拒絕了,因為這所私立宗教學校的校長在Facebook上發現了一張她參加聚會的照片。如果喝酒是合法的,而且她也不會在學生面前這樣做——為什麼這要成為一個問題呢?只是因為校長不贊成?這個老師的隱私不是被侵犯了嗎?這裡的問題是出在這個老師的行為?這張照片?這個校長的審查仔細?這個校長的政策?或者以上都不是?如果與此同時,這個老師還做了一個很不雅的姿勢呢?因為這張照片別人是可以看到的,那麼她的年輕的學生們也能夠看到,那最終會怎麼樣呢?問題在於這個姿勢以及這張照片或者是這個年齡段的學生不應該在Facebook上窺探老師?
一些醫院不僅禁止在工作中吸煙,也試圖禁止煙民在醫院工作。假如你是一位護士,一位朋友上傳了一張你在聚會時吸煙的照片,然後你就被開除了。你的朋友上傳那張照片侵犯了你的隱私嗎?Facebook允許有人把你在一個私人事件中的照片公開,這侵犯了你的隱私嗎?雇主利用從私人事件中獲得的被公開的信息,這一行為侵犯了你的隱私嗎?或者你只是恰好被抓到違反了一條你本來認同的規定?如果這次事件是一次街頭聚會,即在公開場合舉辦的,而你的老闆也看到了你呢?你能爭辯說你有隱私的期望即使是在公開的大街上嗎?那是我與德國人的爭論,他們堅持認為一個人可以在任何地方有隱私的期望。任何其他的人怎麼會知道那是你的期望呢?承認的風險不會使得所有公開的事物都成為隱私嗎?威廉姆?普羅塞(William Prosser)在1960年寫道:“在公開的大街上,或者在任何公開的地方,原告沒有不被打擾的權利。”
我們在尋找準則,但是在一個不斷變化的環境下,技術以及我們使用技術的行為還依然不成熟,因此還很難制定法規。但是那不會阻止律師們的。每天當我們“點擊接受”的時候,我們視為同意了我們並沒有閱讀或讓人費解的規章。在律師的眼中,一個網頁的跟蹤器最初聽起來像一個手榴彈。沒有必要這樣。這裡工作的規則,用作家科利?多克托羅(Cory Doctorow)的話說,就是瞭解情況的同意。如果我們不瞭解情況,我們怎麼能順從一個網站的條例,同意它的規程呢?律師們並不瞭解,他們也很困惑。當隱私之爭爆發的時候,網站指著46頁的細則,爭辯道,“都在這裡呢”,這樣做沒什麼益處。Facebook學到了教訓,它不得不簡化並講清楚它的隱私政策和工具。Facebook清楚政策上的突然變化只會引起懷疑。我認為,公司裡的每一位高管都應該清楚自己公司的隱私政策,並且能夠向一位年長的阿姨或者一個小孩子解釋清楚。明智的公司會調查用戶,確保他們明白搜集了關於他們的哪些信息,怎麼使用以及為什麼要使用這些信息,以及他們對此都有哪些控制。這份隱私審核不是從符合規章和法律責任的角度出發而僅僅是確保使用者們瞭解了情況。2011年,在解決聯邦貿易委員會的Buzz服務關於隱私失策的爭端中,穀歌同意進行定期的獨立的隱私審核。對於任何組織來說,那並不是一個壞主意。
波伊德也認為年輕人必須做出關於他們自己的隱私的明智決定。但是她並不是說我們必須用規則把他們武裝起來。事實上,她認為我們對年輕人有過度保護之嫌。“我們已經做了很了不起的工作試圖去規範他們,規範他們進入公共領域,規範發生在他們周圍的所有事情,但是我們並沒有給予年輕人一種健康的方式來應對發生在他們生活中的事情。這讓我感到很擔心。”我們把年輕人與成年人的公共領域隔離了,她說。她也是伴隨著互聯網成長起來的第一代人,波伊德說,互聯網可以彌補她的缺陷,因為互聯網可以讓她與成年人談論世界,去弄清楚這個世界。但是我們已經以一種復仇的心態,把我們認為的陌生人是危險的恐慌不安延伸到了網絡上。
鑒於對年輕人的擔憂,《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案》(The Children抯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簡稱COPPA)得以通過,這一法案對於哪些網站是13歲以下的孩子可以進入的進行了嚴格的限制。COPPA要求如果一個網站想要搜集孩子的信息——包括名字、郵箱地址、家鄉——它必須獲得家長的書面同意。從表面上看,這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但是波伊德指出了這一法案帶來的更多意想不到的後果。COPPA教會了孩子撒謊——即使祖父母允許孩子撒一些無傷大雅的小謊,她說,這樣他們就可以註冊郵箱或者使用在線呼叫服務以保持聯繫。在互聯網上每一個孩子都是14歲以上。COPPA導致為年輕人提供的內容和服務水平不到位,因為公司不想承擔責任。波伊德說,更讓人心碎的是,COPPA使那些想要幫助自殺的孩子或者有飲食失調問題的孩子的醫療機構感到恐慌,不敢再來解決這些問題。在波伊德看來,我們把精力集中在了這一事務的錯誤的一端。“我不希望對青少年自身再有更多的控制,”她說,“我希望去更多地控制那些掌控他們的人。”
控制,我們將如何實現它呢?正如波伊德所說的,一些解決方法是法律層面的,一些是技術層面的,一些是社會層面的。在這一變革的時代,這三種方法是不會同步的。最近去阿姆斯特丹,讓我感到震驚的是,當我們駛進市里的時候,我的出租車司機將車速減慢到了規定的時速限制——不超過1km/h——其他的司機也都這麼做。沒有人超車。司機解釋說傳感器在監視每一輛車。如果這個裝置抓到你超過了限制時速,它會自動給你開出違章罰款單。所以所有的人都會遵守規則。一方面,這是值得羡慕的:科技帶來了更加安全的出行——警察就沒有太大的必要了,這樣也可以減少經費支出——以及更加良好的交通秩序。那不正是我們所希望社會具備的嗎?但是在美國,我們對於攝像頭和計算機監視以及揭發我們的行為很氣憤。事實上,我們都會有一點超速和作弊行為,我們只是不希望被抓到。換一個角度來看,根據我們的行為來判斷,路上的大多數司機都相信速度限制設置得太低了。所以限速是謊言。如果科技能夠更好地監視我們遵守規則,那麼就不是我們的隱私被侵犯的問題了,也不是科技的問題了,而是我們的信念和行為不符合我們的法律。科技只是暴露出了那個缺口。
所以對此我們要做什麼呢?我們告訴科技要停止干涉。我們譴責傳感器和路上安裝的攝像頭因為“大哥哥”侵犯了我們的隱私。我們認為我們車裡記錄我們行為的黑盒子具有侵略性。當穀歌宣佈在電腦操縱的車裡它已經行駛了14萬英里的時候,我聽到許多同行的司機——在我不具代表性的調查中,尤其是年輕的司機——他們說他們對此表示不滿。(這一反應來自於有序的荷蘭媒體:“最終!”對於這一反應一位德國人在博客中寫道,“它引發了全面監控。”)這些想法都沒有反應出什麼對於社會是最好的。如果科技能夠阻止我們所有的人在行車中做愚蠢和危險的事情,那麼我們不應該採用它嗎?我們正在平衡不亞於生與死的對我們感情的控制。
在寫這本書的時候,我看到在新澤西州羅格斯大學所發生的不幸的事情。大學一年級的學生泰勒?克萊蒙泰(Tyler Clementi)的室友把與另一個男人性愛的圖片分享到了互聯網上。克萊蒙泰得知以後便跳橋自殺了。據報道參與了這一事件的他的室友和他的朋友都退學了。一個人的生命喪失了。其他人的生活也被毀了。由於我對隱私話題所發表的公開意見,CBS晚間新聞邀請我挑戰新聞主播凱蒂?庫裡克(Katie Couric)。她一次又一次地逼迫我接受是互聯網使這個事情有了不一樣的結局,互聯網是危險的,我們應該教育我們的孩子這就是互聯網。她找到一個關於互聯網的“可被教育的機會”。我回擊道,這是關於生命教育的機會。互聯網確實增加了信息傳播的速度,使信息具有了可得性和永久性。它是可以放大錯誤,但是這件事情給我們的真正教訓與它素來應有的教訓是相同的:黃金法則。在沒有互聯網的時代,那個宿舍的過失在過去原本也可以用柯達照相機、電話、一封信等手段犯下的。社會也應該承擔責任。任何人被揭發是同性戀都會感到羞愧的,做出這樣悲劇的決定也是我們的過錯。如果我們認為科技是問題的根源,那麼我們就可能忽略更深層次的錯誤和更重要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