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觀光客經常走訪的行程中,「真有趣」和「真恐怖」其實只有一線之隔。
── 作者道格.麥克(Doug Mack)
道格‧麥克大學剛畢業不到兩年,但是:
感到工作爛到爆、再也沒做過任何很酷的事
早過了聊大學胡鬧事蹟的年紀,卻又還沒老到可以聊中年危機。
這是一種被過度教育、但一直沒發揮潛力的中產階級小孩的典型倦怠,
於是?麥克想起,「壯遊」是歐洲貴族之所以氣宇不凡的啟蒙之旅,但是……
「我膽子很小,對我來說,艱苦跋涉穿越尼泊爾,一點也不有趣。」
直到有一天,他在露天跳蚤市集發現了《一天五美元玩歐洲》(Europe on Five Dollars a Day),這是一本50年前的旅遊指南,當時促使百萬美國人前往歐洲旅行 (連麥克的媽媽也不例外),他決定用這本50年前的指南,在人滿為患、到處撞到人的觀光路線,來一趟「刻意無知」的壯遊
在刻意不上網查評價,連現代地圖都不用的狀況下,麥克卻發現——
◎佛羅倫斯,讓我感染那乾淨又驕傲的貴族氣息。
穿著高跟鞋與黑色金屬光澤衣服的義大利女人,漫不經心地踩著搖晃的腳踏車,還一邊拿著手機講電話、一邊抽菸與做出誇張的手勢——我知道,這就是佛羅倫斯了。
◎布魯塞爾,一座「什麼跟什麼」的中世紀之城。在這個人滿為患的觀光景點,連乞丐都至少能說三種語言。對比利時這個又小又怪的國家來說,尿尿小童是一個又小又怪的象徵符號。
◎在維也納老是被莫札特跟蹤。打從50年前起,這座音樂之城的歌劇票就都被醫生訂光了,那就跟蹤醫生們一起去玩吧。
◎在慕尼黑:「節制」和「慕尼黑」是兩個不可能同時並存的字眼,人人都該醉倒在啤酒汪洋裡二百年。
還有,體驗羅馬「死屍」般的壯闊場面、慕尼黑「很新很新」的觀光古蹟、黃昏的蒙馬特美到令人無言,在蘇黎士親吻了一個「要蒐集一噸重男性的吻」的派對女孩……
你還能跟著這位宅男,在旅途中感受——
◎最重要的旅行應用程式是「關機」:最重要的旅行準則是「相信幸運女神的神奇力量」。
◎別花心思拍照了,幾角歐元就能買到超漂亮的景點明信片,鏡頭外的故事,才有意思。柏林東西城之間的檢查哨崗,就有東德與西德的愛情故事。
◎世界的交會點是旅客,不是景點:不管你要去哪裡或是預算多少,都要去認識有趣的人、看看酷炫的事物。
作者的一腳踏足在1963年,另一腳則穩穩地踩在現代世界中。雙足分跨在兩個年代,仔細品嚐每一口,成為旅人的滋味。這趟驚奇之旅,對男孩產生什麼結果?你自己來看看。
超人氣旅遊作家
《一張機票玩6國》九四三、
《給未來的旅行者》藍白拖、
《老天有交代,這輩子要狠狠玩一次》黑糖貓
上路推薦!
★美國權威書評《科克斯書評》(Kirkus)盛讚!
★專業旅遊媒體報導:《國家地理旅遊雜誌》、OnTravel.com、MinnPost、流浪中(Vagabonging)、感知旅遊(Perceptive Travel)、鯊魚旅遊網(Travel Shark)
★還有更多媒體採訪作者:德國《時代週報》、中國《南華早報》、美國NBC電視台、《赫芬頓郵報》、《華盛頓郵報》、《舊金山紀事報》、《新聞日報》、《底特律自由報》、《波士頓先驅報》……
「我完全被迷住了。」——《一天五美元玩歐洲》作者亞瑟.佛洛摩爾
「帶著舊指南旅行是聰明點子,而且作者的行程很引人入勝。」
——美國書評權威《科克斯書評》
「本書是完美的旅行良伴。作者的一腳踏足在1963年,另一腳穩穩地踩在現代世界中,而且沒有失去平衡。從頭到尾都很好看。」
——艾瑞克‧魏納(Eric Weiner),
《尋找快樂之國》(The Geography of Bliss)作者
「充滿幽默的自我消遣及毒舌派的一針見血,麥克的歐洲行見證了旅遊在現代世界的變遷。」
——《國家地理旅者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 Traveler)
「在這個Yelp(在地搜尋網站)與TripAdvisor(旅遊評價與指南網站)當道的年代,誰還會被一本年代久遠的歐洲旅遊指南激發、寫下屬於這個年代的年輕旅行紀事?這本迷人的旅行紀事會讓你愛上手寫明信片、塞得滿滿的背包,以及在急著多喝一杯咖啡的時間裡,全心研究交通時刻表。」
——馬克.亞當斯(Mark Adams),
《在馬丘比丘右轉》(Turn Right at Machu Picchu)作者
出發!去改寫舊指南裡的傳說
盧姿敏(黑糖貓)
二○一○年我放下工作到馬德里遊學時,行李箱裡帶著的,是一九九四年出版的旅遊西班牙會話和城市簡介,那是幾年前在進口圖書大拍賣買到的。有一天,西班牙友人看到那本書,問我:「你買這本書時,想過有一天你會住進Calle Arenal的老公寓嗎?」
用舊指南旅行,對當地更有共鳴
地圖裡的Calle Arenal看起來像是一條大馬路,但實際上它是寛有八公尺、長度卻只有一百公尺的人行步道,連結馬德里最主要的景點皇宮和太陽門廣場,街上及旁邊小巷聚集各種老公寓、吃喝玩樂的酒吧餐廳、Disco舞廳、教堂和美術館,我每天在這一帶穿梭,參加各種活動。
以前曾想去西班牙旅行,但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成行,只留下當時買的旅遊指南。二○一○年出發之前,我把舊版旅遊指南拿出來,和剛買到的日文指南《地球の歩き方:スペイン(西班牙)》對照,這段期間西班牙貨幣從披索(Piseta)改成歐元(Euro),西班牙經濟狀況從「日子過得不錯」變成「歐豬五國」,物價也漲了許多。
因為看了舊版旅遊指南,我與西班牙朋友出門吃喝玩樂時,聽懂了他們的嘆息,大家都很懷念「Those good old days」(美好的古時候)。但是西班牙人愛吃和享樂的天性並沒有改變,《我用五○年前的旅遊指南玩歐洲》的作者一語中的地說:「馬德里街頭天天都像在開派對。」,對照我的西班牙朋友說的:「只要口袋裡有足夠買一杯啤酒的錢,就是要上酒吧去享樂」,雖然口袋變淺,但是天性樂觀的馬德里人,只是把每天上酒吧變成一星期少於七次。
這本書的作者觀察力敏銳,雖然寫馬德里的頁數不多,但都講到重點。馬德里物價不高,那裡的人愛講話又很熱情,而且不管你聽不聽得懂西語,他們只用西班牙語跟你講話,即使是有經濟危機,但在街頭完全看不出來。
作者溜達過的馬德里老城區,是我的大遊樂場,俊男美女聚集的聖米蓋爾市場(Mercado de San Miguel),天天擠滿顧客的Casa Bodin(世界最古老的餐廳)曾是海明威最愛和朋友鬼混的地方。海明威說巴黎生活是一場流動的饗宴;我想為馬德里下的註腳是:「巴黎太貴了,馬德里是便宜又大碗的流動外燴。」
馬德里生活為我帶來許多靈感,我住的Calle Arenal公寓有八十年歷史,樓梯間點綴著二十幅馬德里主要景點的鑲嵌玻璃。我在實際景點用同樣角度拍照,拿來和公寓的玻璃圖畫對照,有些景點已經找不到,幸好大部分還在。檢視那些已經不存在的對照組景點,心中有很深的遺憾,建築物、紀念碑都可以隨著時間而消逝,這個世界沒有永恆,人生要把握當下,於是我決定要延長在國外逗留的時間盡情玩樂,因此成就了一趟二年半的精彩壯遊。
一次旅遊,獲得三個世代的體驗
沢木耕太郎的《深夜特急》是日本背包客的聖經。這本書是作者在一九七四年從日本出發、花了一年半時間由陸路抵達歐洲的背包客經驗。作者的旅行欲望來自於他小時候看過的一本書,內容是一個日本留學生在美國結束學業後,經由歐洲旅行回到日本的經驗,書名的副標題是「一天一美元環遊世界之旅」。這個日本留學生在一九五○年代被希臘鄉下人熱情招待的經驗,是所有背包客嚮往的桃花源翻版。因為受到這篇故事的吸引,《深夜特急》的作者在旅途中經過希臘,特地去了書中提到的伯羅奔尼撒半島;看完書中故事,我在二○一一年也去了。
三個不同世代的旅行者,在希臘得到完全不同的經驗。如果在出發前查過網路,按照現代旅行的既定流程『爬文找資料』,我可能會取消希臘之行,因為據說因為經濟危機,那裡有動亂、治安很差,但我在希臘鄉下與當地人互動而得到與網路謠傳完全不同的經驗,也隱約看到五○年代那位日本留學生碰到的桃花源。
網路或手機App,或許讓資訊更加透明化,但因為透明而開始計較——計較是否買貴了、被騙了,計較一切是否安全無虞,計較是否物超所值——也因此失去探索未知的樂趣,或是改變傳說的可能性。
拿舊的旅遊指南去旅行或許是個好點子,我在印度旅行時碰到一群中國背包客,拿著版本很舊的翻譯旅遊指南去旅行,他們沿路懷疑被印度人詐騙,每天使盡殺價本事,竟然也有很多殺價成功的時候,努力交涉價格的結果也讓他們的菜英文水平提升,花的旅費比我少得多。
如果往好處去看,有誰敢說拿舊的旅遊指南旅行很不上道呢?《我用五○年前的旅遊指南玩歐洲》的作者跟我們證明了這一點!
本文作者簡介:
盧姿敏,成功大學歷史系畢業,因為喜歡旅行而學習各種語言,長期在新竹科學園區工作,平時喜歡爬山、聽古典音樂,策畫與眾不同的旅行。著有《老天有交代,這輩子要狠狠玩一次》,譯有《早安!動物農莊》、《站在巴黎的食十路口》、《日本享樂地圖》等書。她的部落格「黑糖貓天涯行腳部落格」,在二○一一年入圍全球華文部落格大獎「年度最佳生活綜合部落格」初審。
「黃昏一定要去蒙馬特」,就這樣
我跟下榻飯店的一位櫃台人員攀談,他是巴黎人,不過長得很像熱愛陽光的加州衝浪客。當我拿出那本古老的旅遊指南給他看時,他放聲大笑說:「不可能!一天五百歐元還差不多。」
他大聲朗讀書上的句子:「蘇伊士飯店就在聖米歇爾大道上,對於不在意推車噪音的讀者來說,是很棒的選擇。」他讀到這裡停頓下來,做了一個聳肩、歪頭的動作,我想這應該是法式的肢體表達方式,意思是:「對啦,真的不太舒服,不過……就算了吧,老兄。」他知道我的房間面對街道,噪音問題應該更嚴重。
我指給他看佛洛摩爾對附近其他旅館與餐廳的描述,他向我一一介紹。這家好幾年前就倒囉;這家他沒聽過;這家還在,不過沒佛洛摩爾說的那麼好。他在幫我作功課,幫我省下自己辛苦尋找這些地方的麻煩。
「謝謝,」我打斷他:「我想自己去瞧瞧。」
佛洛摩爾在《一天5美元玩歐洲》中推薦的景點並不多,其中之一是蒙馬特(巴黎藝術家的天堂,許多印象派及二十世紀初的現代主義畫家,都曾在這附近工作或寫生),第一次讀《一天5美元玩歐洲》時,我沒有特別注意這裡,因為它躲在一段長長的、列出要做哪些事的段落裡面。書中對蒙馬特的描述只有一句話:「黃昏一定要去蒙馬特。」卻完全沒提蒙馬特在哪裡、或是為什麼要去。
在此我要特別說明,我說我刻意不查任何資料,不是說說而已。在我出發之前,我盡量不去打聽要去的城市的任何情報,因為我完全不需要美化我的愚蠢。之所以要特別說明,是因為蒙馬特是知名景點,我想這也是佛洛摩爾沒有多作說明的原因。是的,蒙馬特非常值得一看──如同他在書中列出的另外幾個景點,相關說明也都非常簡短,例如「一定要去艾菲爾鐵塔。」我確定我聽過蒙馬特這個地方,但是我想不起任何跟它有關的具體細節。
不過,我無意間聽到一些觀光客在討論蒙馬特,因此我想,也許它真的值得看看。在巴黎的最後一夜,我在日落前搭上前往蒙馬特的列車,並跟著指示與人潮登上一座美麗的山丘。在山頂,延著一段階梯向上,會走向一座高聳的教堂,它有著白色的石灰瓦石,從對稱與嚴謹的建築細節中,展現出令人難忘的優雅。這就是聖心堂(Basilique du Sacré-Cœur)。另一段階梯則可以往下走到一個開放的平台,目前大約有數十個人,有的成群結隊,有的單身一人;有幾個人正在野餐,有幾個人正在閒聊;六、七個小孩玩著躲避球。每個人的頭都微微點著,呼應著廣場那邊傳來的節奏:一個少年用音響放著音樂,還有兩個鼓手在敲打小鼓。
但真正吸引人、讓每個人都非常專注的焦點,是平台下開闊的景色:巴黎市景在一望無際的地平線上展開。
太不可思議了。我走下階梯,眼睛連眨也不眨,完全無法呼吸,我整個人被眼前的景致迷住了。我閃開一記小孩子的躲避球,倚著山丘邊的欄杆。
很高興在此之前,我對這裡一無所知。如果我用以前那種太愛作功課的方式旅行,應該早就讀過這裡所有的相關資訊、看過專業級的照片、聽過許多人抱怨人潮及玩球的小孩。我可以肯定,我會感到失望。只要知道一點點資訊就很危險,尤其是旅行,因為意外、驚喜與發現新事物,正是我們投入旅行的原因。在我的人生中,從來沒有一刻像現在這樣,對自己的所知有限感到如此開心。
謝謝你,佛洛摩爾。你是對的,巴黎真是一座迷人的城市。
我轉頭去看階梯上的人群,看見有個人正朝我走來。我拿出相機,用法語對他說:「不好意思……」但我想不起法語的「拍照」要怎麼說。
他笑了說,「我正要請你幫忙相同的事!」他從口袋掏出小相機。
我們幫彼此拍了照,聊了一下,天色開始轉暗。他叫傑(Jay),來自費城的企業主管,到法國來參加一場研討會。他個子很高,是那種運動型、有自信的人,有點像美國前國務卿鮑爾年輕時的樣子。
「我對這裡也所知不多,」他說:「但每個人都說一定要來、非來不可,所以我昨晚就來了,這裡真是……太神了。我明天就要回美國,但我一定要再來一次。」
有那麼幾分鐘,我們一起看著這座「光之城市」,一眼望去盡是繁燈點點,當又有街燈亮起,夜空中就會又出現一個亮點,加上從餐館與住家流洩而出的燈光,交織成一張閃閃發亮的藝術之網。傑和我繼續閒聊、交換名片,並承諾以後要保持聯繫。
但此刻,我們都被巴黎迷住,迷得不想說話了。這就是為什麼黃昏一定要來蒙馬特:從山丘上俯瞰,可以看見整個巴黎沉浸在橙黃色的餘暉裡,接著,點點燈光升起,你只看見巴黎的輝煌,其餘的就隱藏在陰影裡──別管那些小瑕疵了,盡情享受眼前的美景吧。
旅行的樂趣在於認識旅人
在阿姆斯特丹,我才發現我喝啤酒的方式一直是錯的。啤酒正確的喝法是送上來時應該保持窖藏溫度,不能是冰的、也不能是溫的,最重要的是不能開瓶。如果你夠講究,就該在啤酒送上來時,再用一把類似小刀的工具撬開瓶蓋(就這點而言,海盜酒吧並不講究)。
這些知識都是我在海尼根體驗館(Heineken Experience,海尼根是荷蘭企業)學到的。在六○年代,這裡只是海尼根的釀酒廠,佛洛摩爾在「讀者推薦」的章節裡,提到當時這裡樸實的歡樂氣氛:
這個參觀行程很有趣,為時大約七十五分鐘,行程的最後會回到暢飲區享用起司與海尼根啤酒,廠方還會提供明信片套組當作小禮物,如果你寫上地址,海尼根會幫你付郵寄出。導覽員與訪客坐在一起,他們交談的內容很有趣、很國際化。這是一個值得參加的行程,而且完全免費。
我母親也參加了這個行程,而且她得到的小禮物比「明信片套組」更酷:一個可以郵寄的杯墊,杯墊打開後是一本小冊子,裡頭有釀酒廠的照片,也有地方可以寫些簡單的句子。
唉,現在沒有杯墊了,免費入場也成了陳年往事。現在,李跟我得站在一個電子明信片亭裡,從不同的背景圖中,挑張風車圖,擺好姿勢拍照,再用電子郵件寄給我母親。比起她的杯墊明信片,這種電子明信片一點人味都沒有,超無趣的──現代真是糟透了。
整個體驗館就像這樣,很有科技感,但並不好玩。參訪者流連最久的,是一個擺滿懶人沙發的地方,四面有海尼根的綠色玻璃,上頭懸掛著電腦螢幕,播放著該公司幾十年來的廣告。
直到我們走進世界酒吧(World Bar)──禮品店前的最後一個房間──我才終於覺得好玩一點。我們跟一位在空軍服役的美國人泰倫斯(Terrance)聊了起來,分享在阿姆斯特丹打算做些什麼──他打算去安妮之家(Anne Frank House,猶太少女安妮一家在二戰期間,躲閉納粹迫害的藏身處),但我覺得那邊應該會跟海尼根體驗館一樣,變成漂漂亮亮的觀光景點。
接著我們又聊到其他話題:旅行、美國的政治、文化與生活。泰倫斯說,他已經跟房間裡的哪些人聊過,這些人分別來自西班牙、德國與杜拜。我告訴他:我母親跟佛洛摩爾都提過這裡有多麼國際化,就像世界的交會路口,於是我們一起舉杯,向啤酒凝聚人氣的力量致敬。
不過,這當中有一層更深的意義。海尼根體驗館不僅讓我們看見啤酒為人們所建立的友誼,更是阿姆斯特丹最重要的地標,出現在無數的旅遊指南裡,是「阿姆斯特丹非去不可的景點」,吸引了四面八方的人前來朝聖。當然,這也是很多人想要極力避開的「旅客陷阱」;畢竟當旅客蜂湧而至,這些景點就會人滿為患。大多數人都認同人滿為患是個大問題,但真的是這樣嗎?也許我們必須跳脫海尼根或其他企業,把人滿為患的景點,重新定義為「世界的交會路口」。
如果你不趕行程、可以悠哉地與人閒聊──也許是在海尼根體驗館的酒吧,或是蒙馬特聖心堂下方的廣場,俯看巴黎這座「光之城市」在夕陽餘暉中閃躍光芒──就會發現跟你同為觀光客的的那些旅人,並非俗不可耐、怪裡怪氣或粗魯笨拙。
這是個可以終結所有旅遊陳腔濫調的陳腔濫調:重要的不是風景,而是人。我同意,別忘了,恰恰是在人山人海的觀光景點(尤其是海尼根體驗館),你才能遇見來自全球各地、各種有意思的人。如果不是旅行,你不太可能遇到這些人,而且──這點很重要──他們通常只是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出差來這裡開會,沒有太多休假天數與規畫行程的心力。
如果你走的是人煙罕至的行程,肯定無法遇到這些有趣的人。事實上,這些人更有意思,因為他們不是一路不斷趕行程的疲憊觀光客──對他們來說,旅行只是展開話題的破冰工具,不是交談的全部內容。
有些人譏笑觀光旅客總是走馬看花、來來去去全是一個樣,雖然這是部分事實,但真相往往更為複雜──他們或許不是本地人,卻擁有一定程度的多元性,在人山人海的熱門景點更是如此。
所以,真相是:你很難立刻融入新文化、很難跟當地人很快交上朋友。不管你多想和他們互動,他們可能都不想甩你;他們只想好好過他們的日子,不想被這個突然跑到他們面前、用他們的語言亂講一通,想要融入當地生活的陌生人打擾。回顧我到目前為止的旅程,我發現,除非你真的很有魅力、很有社交能力(也就是除非你比較像李,而不像我),否則比較容易交上朋友的對象,肯定不是當地人,而是跟你一樣出門在外的旅人。
相信我,旅行時認識觀光客,其實非常有趣。
票早就被醫生買光了
當你對舊世界感到疲倦,就算莫札特從你眼前走過,應該也於事無補。我的意思不是我常聽他的音樂,而是指隔天不管我走到哪裡,都會看到把自己穿得像莫札特的傢伙。這樣的人真的很多。
站在莫札特雕像旁的那位特別有威脅性。他有一種在後巷賣毒品的架勢,不斷移動視線,逢人就推銷,不過他賣的商品──和其他仿冒的莫札特一樣──是交響樂與歌劇票。
我可以讓你進去,但你必須現在買。」他一手捉著座位表,另一隻手調整著沒戴好的灰白色假髮。
我看著座位表上的價錢,想著我那快要見底的銀行帳戶。「對我來說可能還是太貴了。」我說。
「你不能來維也納卻沒看歌劇!」莫札特堅持:「拜託,我還幫你找到好位子!你一定會喜歡我的價格。」
「也許,我明天再去窗口買。」我說,心想莫札特的「票」可能是用硬紙板和簽字筆造假的。
「不,明天的票都賣光了。這是一場非常特別的表演,票早就被醫生買光了。」
「醫生?」我問。
「對,有一場同業大會。共有兩萬名醫療人員──好像和呼吸有關的──來到維也納。他們買了很多票。」
我笑了起來,並伸手撈著我的袋子。莫札特露出了一個充滿希望的微笑,搔著假髮下的頭。不過,當他看到我撈出來的不是皮夾,而是那本值得信賴的佛洛摩爾舊書時,他大失所望。我指著「讀者建議」那一節:
國立歌劇院(Staatsoper)晚上的票通常都買不到。神奇的是,幾乎隨時都有醫學會議在維也納召開,而且只要有醫生,就有歌劇票。只要你是穿著得體的美國人,就可以走到這些會議的登記處並彬彬有禮地說:「我沒有事先訂票,請問你們是不是有票?」不論是在哪一個票價區間,通常你都能拿到最好的位置。
我翻到封面讓莫札特看一下日期。「1963年就有很多醫生了。」
「對,這是真的。」他說:「超多醫生。上個禮拜有兩萬五千名心臟科醫生。」他的嘴唇露出狡滑的笑:「你打算怎麼辦?說你是醫生?這招是行不通的。如果你想要票,我可以賣你。今晚的表演很棒。」
但我知道我該做些什麼。
觀光客的本分——「旅客之舞」
晚一點,我晚一點再去找那些醫生。當務之急是拍一張莫札特雕像的照片。我在街上已經拍了一張,就是那種「不怎麼樣」的照片。照片中有一個人行道旁的小攤子,賣著「起司肉腸、熱狗、原味肉腸」,還有一個候車亭,上面有一個大大的牌子寫著「幹!讓我們狂歡吧!」(FUCK IT! LET’S PARTY!)。在這兩者之間,有一個看起來有模有樣的公園,四周圍著高高的、上面呈尖刺狀的鐵欄,看起來就像致命性武器。在鐵欄後面、兩個走道之間,則有一個用白色大理石雕成的偉大男性:沃夫根.阿瑪迪斯.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就是那位作了幾首有名曲子的音樂家。
我想和莫札特雕像合拍一張照片,而不是只拍它和周圍那不協調的景物。這張照片是旅遊文化的要件,不過最經典的儀式是跳一支「旅客之舞」:拿出你的相機、露出靦腆微笑,然後用手指指自己。大半時候,對方也會向你做出同樣的動作。有時直到拍完照,彼此甚至都沒開口說一句話,你們會猜想對方究竟說哪種語言,該如何說一聲謝謝。
有時候你們雙方都猜錯了──當你用美國口音說了義大利語的「謝謝」,對方則用……呃,你猜應該是土耳其口音說了法語的「非常感謝」。有時雙方會說同一種語言,然後彼此相視而笑,開始交談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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