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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解剖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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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解剖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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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比《CSI犯罪現場》更曲折離奇的十樁真實法醫祕密檔案就此曝光!
有沒有膽子跟著法醫檢驗屍體、剖析傷口,在毛髮和肌膚中搜尋線索?
真實的案件往往比虛構小說更驚悚且光怪陸離

「辛普森殺妻案」的律師如何操弄法醫證據,反黑為白,讓有罪變無辜?
是誰搞砸了「美國選美小皇后」的命案,讓小女孩的靈魂至今無法安息?

法醫的工作是要揭開死亡背後隱藏的邪惡靈魂,為死者伸冤。本書為美國知名法醫薩吉伯博士三十餘年的生涯特寫,以十個經典案例,將神祕的法醫鑑定變成扣人心弦的法醫探案。
在這十樁由薩吉伯法醫經手過最具挑戰性的案件中,作者藉由小說般引人入勝的筆調與專業的剖析,帶領讀者深入每個優秀法醫都會遵循的勘驗調查過程,跟隨他探訪令人毛骨悚然、有時卻又出人意表地平凡無奇的犯罪現場,檢驗屍體、剖析傷口,在毛髮和肌膚中搜尋線索;並運用紫外光、奇特的測量工具檢驗屍骨。透過這些栩栩如生的描述,我們可以瞭解法醫如何鑑定死亡時間、凶器類型,以及凶手的逃逸路線,並進入實驗室這個高科技的犯罪偵察領域,瞭解DNA檢驗、指紋、槍傷模式、齒痕和X光等種種比對與偵察技術。
然而,並非每樁案件最後都能以罪犯伏法收場。薩吉伯博士在最後一章檢視了近年來的兩樁轟動案件,它們正是因為偵辦手法及證物呈堂方式有誤,而讓凶手得以逍遙法外。

作者簡介

斐德列克.薩吉伯醫學博士Frederick Zugibe, M.D., Ph.D.

薩吉伯博士曾任紐約州洛克蘭郡主任法醫近三十五年,是全美最受尊崇的法醫學專家之一;他曾就法醫學相關主題著書論著,不僅獲多方引用,其內容的可靠性也是眾所公認。多年來,他研發了無數的創新技術,其中包括了軟化木乃伊化屍體手指的藥劑,使其得以採集指紋,確認死亡多時的被害者身分。他也曾以專家身分多次在媒體上現身說法及出庭作證,從未有陪審團選擇不採信他的證詞。

大衛.卡羅爾David L. Carroll

製作過十二齣電視影集,出版過三十一本合著。目前定居於紐約州洛克蘭郡。

譯者簡介
朱耘

輔仁大學英國文學系畢業,法國巴黎現代藝術高等學校肄業,曾任《ELLE》雜誌國際中文版執行主編,太雅出版社國外旅遊書系主編,譯作包括《看見陽光,跳Salsa》、《度假》、《番紅花》、《無子女浪潮》、《香檳與氣泡酒》、《閣樓裡的信》等。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 

◎將神祕的法醫鑑定變成扣人心弦的法醫探案,這裡完全是符合科學原理的真實法醫科技,沒有絲毫超出法醫證據所能推論的情節。
——臺灣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暨研究所教授李俊億

◎內容緊湊明快,開始閱讀便令人不忍釋卷。薩吉伯博士對其辦案手法清晰而直指重點的解說,和案件本身同樣引人入勝。若你愛看電視影集《CSI犯罪現場》,相信你也會喜歡這本書。」
——《不過是具屍體》(Stiff: The Curious Lives of Human Cadavers)作者瑪莉.羅曲(Mary Roach)

◎薩吉伯博士再次證明,現實生活中發生的真實案件,可能比虛構小說更離奇。身為傑出且經驗豐富的法醫病理學家,作者將其親身參與的十個複雜又具爭議性的罪案之破案過程,精彩集結於《死亡解剖檯》一書。讀者著迷於這些扣人心弦的故事之餘,也能一窺現今法醫工作的實際運作方式。」
——法醫病理學家、法學博士暨賓州阿利根尼郡驗屍官賽瑞爾.韋契特(Cyril H. Wecht)

◎身為犯罪鑑識專家,薩吉伯博士的《死亡解剖檯》一書帶給我無比的閱讀樂趣。對向來熱中鑑識科學的人而言,在觀看《CSI犯罪現場》、《法律與秩序》和《法律與秩序:特殊受害者》等電視影集中那些令人疑惑的法醫學問題時,應該會很高興手邊有這本書作為參考。
——紐約警局布朗克斯區凶案偵察隊副隊長維農.賈伯斯(Vernon J. Geberth)

◎我很高興從《死亡解剖檯》一書中,讀到薩吉伯博士這樣卓越傑出的法醫病理學家,如何像福爾摩斯一般搜索蛛絲馬跡,解開最難以破解的案件疑團。這真是一本扣人心弦的書。
——醫學博士艾尼德.吉伯巴涅斯(Enid Gilbert-Barness)

目次

(推薦序)揭開死亡背後隱藏的邪惡靈魂 李俊億

第一章 冰人之謎與法醫學的魅力
對從事刑事調查以及執行法醫或刑法工作者而言,最重要且應永遠具備的是一顆溫暖仁慈的心。

第二章 犯罪現場:兩名失蹤的美女蘇珊
在犯罪現場,命案死者的屍體,尤其是被犯罪者精心處理過的,往往會成為在場所有人的目光焦點。即使屍體如石像般靜默無聲,但它怪異而沒有生命的存在,卻讓周遭空間都籠罩在它呆滯又令人難以抗拒的光芒當中。

第三章 戴皮面具的死屍
我們很快便斷定,他不是告密者,而是凶手。

第四章 毀容殺人案
這個嘛……它們飛走了。

第五章 枝微末節足以定罪:布林克運鈔車搶案
星期一的布林克大搶案聯邦審判,竟淪為一場政治辯論;被告跟檢方與證人爭論,為何別人眼中的銀行搶匪和殺人凶手,卻被他們視為革命義士。

第六章 金錢、香菸、與透露祕密的鞋子:加油站命案調查
金錢與香菸竟比人命還有價值,這實在太可怕、太令人不齒了。

第七章 失蹤的瓊恩
「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六節

第八章 一,二?三!保母殺嬰案剖析
如今,謠言傳遍全城,提到托嬰所發生的怪事:如果小孩啼哭,他們的雙手就會被綑起來,嘴巴用毛巾綁住;還有關於保母自稱罹患癌症、夜裡的南瓜燈、上帝的作為、命運及可怕內情的傳言,也甚囂塵上。

第九章 點三八亞莫克帽命案
關鍵詞:自衛。案情重建。遠距離槍傷。亞莫克帽(Yarmulke)(譯註1):,猶太男子戴的圓頂無邊小帽)。警方濫用武力。

第十章 查明他是誰:記者失蹤案
別存著幻想了;妳弟弟不在我們的優先考量之列。去找私家偵探吧。

第十一章 搞砸的案子,巧妙的方法,法醫的好奇心
法醫鑑識領域充滿了如此多病態又迷人的事物,詭異的景象,獨門的鑑識方法,高明的解剖技巧,令人傻眼的任務,恐怖但偶爾很可笑的狀況,這一切讓我想寫本厚厚的大書,描述我多年來在法醫病理學上所目睹的奇事」

書摘/試閱

第一章 冰人之謎與法醫學的魅力

◎對從事刑事調查以及執行法醫或刑法工作者而言,最重要且應永遠具備的是一顆溫暖仁慈的心。
――美國前司法部長蘭西.克拉克Ramsey Clark
◎追尋真相是為了保護生者。
――洛克蘭郡法醫處格言

牆邊的屍體 
紐約州的奈亞克(Nyack)位於哈德遜河谷(Hudson River Valley),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村鎮,向來以古雅的店舖和實惠的餐廳聞名。人們經常從二十英里外的紐約市駕車前來,逛逛鎮上別致的小店,或在廣袤的帕利沙迪(Palisades)遊樂園前方便利通達的河畔步道上漫步,度過一個慵懶的午後。畫家愛德華.霍柏(Edward Hopper)的故居現已改為博物館,是此鎮主要的觀光景點。而作家尤朵拉.衛爾提(Eudora Welty)出生的小屋也吸引了不少遊客。這是個典型的美國小鎮,但多了點雅致,而非粗俗喧鬧。 然而,在一九八三年一個和暖的九月天,帕利沙迪園區的警察愛德溫.岡薩雷斯(Edwin Gonzalez)在離村鎮四分之一英里的克勞斯蘭山路(Clausland Mountain Road)開車執行早晨的巡邏勤務時,看見揉成一團的女用襯衫棄置在馬路南面的一片老石牆附近。岡薩雷斯巡警下車察看。

他走近時,卻留意到更可疑的東西:一個建築包商常用來裝工地廢棄物的大塑膠袋,看似很重,塞得滿滿的。這袋子顯然是被人扔過石牆,滾下一個小斜坡,最後停在兩塊大石間。袋子上綑了好幾圈繩子和膠帶,散發著惡臭,幾塊凸起的輪廓看起來很像是人的四肢和頭部。巡警審視袋子好一會兒,感覺不太對勁,但他知道,對法醫鑑識而言,貿然碰觸或移動任何可疑的證物是非常不妥的。由於他的所在轄區屬於洛克蘭郡的橘城(Orangetown),因此他聯絡了橘城警察局的副局長楊曼(Youngman)前來調查。

楊曼副局長很快便抵達現場。他也認為此時拆開袋子是不智之舉,況且也無此必要;而當他繞著袋子審視時,發現有隻腳從袋底的破洞露出來。 於是楊曼副局長聯絡洛克蘭郡法醫處。由於我身為洛克蘭郡法醫處的主任法醫,前往現場檢查屍體、再送到停屍間解剖,屬於我的職責,於是我立刻開車前往陳屍現場。 當我走近惡臭四溢的大塑膠袋時,第一眼看到的是一條花斑蛇從袋底的破洞溜出,大群蒼蠅瘋狂地嗡嗡飛舞;一隊食屍甲蟲從塑膠袋的小洞爬出來,有些還扛著腐肉。 大多數人如今都已從媒體對辛普森案等審理過程的大肆報導中得知,警察和法醫抵達犯罪現場後,一開始進行驗屍及採證工作的最初數分鐘,對案件具有決定性的影響;這樁袋屍案自然也不例外。屍體必須非常小心處理,否則就可能破壞重要證物。慢慢來,這三個字是處理的準則。

怪異的包裝方式
但「慢慢來」這三個字,與後來的發展相比,卻顯得微不足道。拍照小組抵達後,便開始拍攝袋子和樹木環繞的周遭環境。當他們各自就位,從不同角度拍攝犯罪現場,我則站在一旁,審視袋子。它的包裝方式令人費解,在場的人皆有同感。首先,當凶手打算棄屍前,通常只會稍加綑綁,草草塞進紙箱或桶子內,然後運到涵洞或荒郊野外之類的隱蔽無人處丟棄。但這個裝著屍體的袋子,卻經過極謹慎的處理。紮捆袋子的方式甚至可以說別出心裁,簡直像在包裝禮物,棄屍者顯然費了一番心思。從這點可大略看出他或她的性格。這個人應該相當細心謹慎,對其工作抱持著一絲不苟的態度,雙手靈巧,因此可能具備與手工或藝術相關的技能。他或她就如受過訓練、警覺性高的職業殺手般,明瞭不可忽略任何細節的重要性,也知道一個愚蠢的小錯誤就可能暴露形跡,害自己被捕。 

由於現場的拍攝工作仍在進行,因此還不到碰觸袋子或運走屍體的時候。裡面顯然不只一層袋子,就像大盒套小盒般,很可能包了很多層袋子。為何這麼費勁包裹屍體?通常一個大袋子就夠了。此外,還有一點令人費解。多年來,我檢查過無數用來棄屍的櫥櫃、鐵桶,以及埋屍的墓穴,裡面的屍體通常都腐爛到相當程度,無可避免會散發出惡臭。就像雪松和牛糞都有其特有的氣味,死屍同樣也會散發出令人一聞即知的臭味。 雖然這只袋子也發出難聞的惡臭,但它聞起來與我以前經手過的腐屍不同。事實上,從我擔任法醫以來,從沒聞過像它這樣的氣味。一切都令人費解。

更多層怪異的包裝
我們小心地抬起袋屍,開車將它運回法醫處,放在檯上照X光。沖洗出來的片子證明我們早已知道的,袋內是一具完整的人屍,而且頭顱裡有金屬碎片。我們開始進行緩慢冗長的拆封過程。除了外面那層袋子外,裡面竟然還包了多達二十幾層的袋子。裡層的袋子看起來比最外層的袋子舊,而且每一個都以兩英寸寬的膠帶捆好,再用一段段細晾衣繩綁住。當我們一拆開膠帶,食屍甲蟲和其他蟲子便從袋內逃竄出來。我看到屍體的一隻手被緊緊地用膠帶捆在胸前,另一隻手則沒綁好,可能是在裝袋和封綑時鬆脫了。屍體的雙手曾被放置在某種物質或極乾冷的環境中,變得又乾又硬,以法醫術語來說,即「木乃伊化」(Mummified)。 我們終於拆下最後一層袋子,露出整個屍體。那是一名白人男子,身穿有﹁美國皇家騎士牌(Royal Knight)免燙服飾﹂字樣標籤的短袖襯衫,以及賀加牌(Haggar)便褲和花格襪,右邊的前褲袋裡有十五塊美金和幾個硬幣。我們小心地除下他的所有衣物,並仔細註記每樣物品:包括它們的顏色、尺寸、樣式和衣服標籤。當有人出面指認,這些衣物便可與被通報失蹤者在別人最後一次見到他時的穿著做比對。這個身分不明的死者應該年約四、五十歲。雖然屍身已經乾縮,但他可能約六英尺高,體重兩百磅以上。儘管他的外觀在鑑識上仍存有許多疑點,但從屍身的狀況研判,應該死亡三到四周左右。而且他的後腦有個彈孔。

解剖驗屍
在敘述此案的驗屍過程前,我先大致說明驗屍工作的進行方式:檢視屍體以取得有用資料,依序進行解剖及實驗室化驗鑑定程序,最後得到我們希望取得的結果。驗屍工作通常相當重要,有時甚至扮演關鍵性的角色。就對司法鑑定學及其有時顯得深奧難懂的技術有興趣的人來說,稍加瞭解驗屍如何進行,將會有所助益。法醫驗屍時的第一項任務,是確認死者的身分。然而在這樁袋屍案當中,此項任務將如後文所述,並非一件易事。死者的身分,成為這件詭異命案的主要謎團。基本上,我會先記錄死者屍身可資其親友或目擊者指認的特徵,以確認死者身分。這些特徵包括體重、身高、體型、性別、年齡、種族、面貌特徵、髮型、髮色、眼珠顏色、體格、膚色,身穿何種服裝、穿戴哪些首飾、身上有無疤痕或刺青,以及是否有任何身體缺陷,如足部畸形或缺了根腳趾等。若屍體狀況許可,也會採下指紋,與政府和執法機關的指紋資料庫做比對。仔細檢視特定的身體部位,常能取得重要資料。例如飽經風吹日曬的粗糙雙手,顯示死者可能是勞工,尤其是從事戶外工作者。紅潤柔細的手則顯示死者可能從事非勞動型的工作,通常為坐辦公室的上班族。從一雙骯髒而未剪指甲、或是指甲修得過於整潔的手,都能看出死者可能的背景。單手或雙手的第一與第二指關節突起處有大塊硬繭,通常代表這個人學過武術,尤其是空手道。如果左手的手指頭有繭,代表這個人常彈奏吉他或別種撥弦樂器;若繭很厚,則可能是職業樂手。

假使送到停屍間的死者僅存骸骨,我通常會召請專家,例如牙科醫師(odontologist),即法醫牙科醫生(forensic dentist)檢查死者的牙齒,並與國內各地牙醫所擁有的病人齒列X光片資料做比對。我們也可能徵詢擅長骨骸研究的人類學家,以判別死者的種族、性別、年齡、身材、體型等。若各種判別身分的方法皆無結果,便會請法醫塑容師(forensic sculptor)根據死者頭顱骨骸的結構,以黏土重建死者的頭部與生前容貌。而專家透過電腦輔助,也可顯現以數位方式重建後的死者容貌。法醫會在屍體身上的衣物完整時先檢查過,再小心地除去死者身上的衣物。通常是將衣物割開或剪開,但較好的方式是慢慢將鈕釦或衣鉤解開、脫除。衣物會平放在屍體旁,以比對破損處和屍身傷口的位置,並方便法醫找出某些不易發現的被攻擊痕跡,及確認死者遭受傷害時的身體姿勢。每件衣物都須清楚標示、拍照、註記。倘若衣物沾有體液,應予以乾燥,以免細菌侵蝕及腐壞。在某些案件當中,法醫病理醫生(forensic pathologist)會取死者手指甲的小片樣本,放在顯微鏡下,檢查是否沾帶一些洩漏真相的物質,如藥物、塵土、血跡(可能來自死者或凶手)、或凶手的皮膚組織。在性犯罪案件當中,可能會在生殖器、肛門,或口腔內發現精液;另外也會搜尋死者以及(希望找得到)犯案者遺留的陰毛,以顯微鏡檢視。屍體上任何褪淡或微小的痕跡,都會用紫外燈或其他刑事光源照射,使其更明顯可辨,以供鑑識人員仔細查驗。

在赤裸的屍身洗淨、其上的傷口也清理過之後,屍體須經拍照、照X光及螢光透視鏡等程序,以找尋隱藏在皮膚下的證物,如嵌入物、斷裂的刀鋒、之前未發現的戳刺傷,或子彈碎片。我們會拍下所有傷口和傷痕的特寫,也會以書面記錄並詳述其位置、形狀、尺寸和深淺。等這些證物都經記錄,並存置妥當、留待可能的進一步查驗後,便開始進行解剖。 當然,每位死者都應視其已知死因、創傷位置和屍體狀況,以不同的方式處理。每一次的解剖過程,都必須結合特定的法醫檢驗方法和解剖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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