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想
1、甚麼是「想」?
在佛陀來說,「想」是清淨且單純的。當眼睛看見事物時,就只是看而沒有加油添醋。就如佛陀在《相應部》(Connected Discourses)中對比丘們的解釋:
比丘們,為何稱它為「想」呢?比丘們,因為它感知(perceives),因此被稱為「想」。而它感知甚麼呢?它感知藍色,它感知黃色,它感知紅色,它感知白色。比丘們,因為它感知,因此被稱為「想」。(菩提比丘英譯)
這種傳達事物顏色的「想」,稱為「眼想」。佛陀這樣解釋「眼想」的歷程:當眼睛睜開並看見任何形相或事物時(例如:花),識就在心中生起。眼睛、花、識這三者的會合,稱為「觸」。緣於「觸」,「受」生起。「受」是心理的五個組合成分(觸、受、想、思、作意)之一。而我們感受到甚麼,就感知甚麼;然後我們思考所感知到的。而思考開啟了判斷的歷程,導向心理編劇(mental proliferation戲論)。
舉例來說,想像有一朵花正在我們眼前。我們的眼睛一睜開就看到花朵,眼識立即生起。而緣於此三者(眼睛、花、眼識),眼觸生起。而緣於眼觸,愉悅、不愉悅、或中性感受生起[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現在心已經感知花朵了。而依據花的顏色,例如藍、黃、紅或白色,心中便生起「我喜歡這個顏色」或「我不喜歡這個顏色」的想法。而依據我們過去曾經看過的花色或未來可能看到的花色,我們的心開始編造更多想法。依據花朵的形狀、大小、鮮豔、化學成分、用途、生長的地方、種植的方式等等,想法可能朝許多不同方向蔓延擴展。對於聲音、氣味、滋味、碰觸及念頭,心理也同樣地進行編劇。所以,「眼想」其實是眼睛、形色、識、觸、作意及受和合而成。
當然,「識」指的是心以及心的活動(activities作用)。它是其他心理成分(mental factors心所)運作的基礎。「觸」只有在感官、感官對象、以及識出現時才生起。「作意」這個心所則是,有目的地將「識」聚焦在某個對象上。「受」接著是「想」,然後我們思考我們所感知[想]到的。任何刻意的心理狀態都是思考,包括想法和情緒反應。如果識不現起,則受、想、思、作意都不生起。
同樣的心理歷程發生在我們所有的感官上。佛教認為有六個感官:眼睛、耳朵、鼻子、舌頭、身體、以及心[六根]。所以,舉例而言,耳朵、聲音、識、觸、及受的會合,讓聲音的感知[聲想]生起。同樣地,鼻子與氣味、舌頭與滋味、身體與碰觸及心與心理內涵(例如想法、念頭、心理意象或情緒)的會合,生起了識、觸、受、作意,因此也生起了「想」。
「想」的作用是認知,或者用另一個較熟悉的詞來說則是認出某個對象。由於認知歷程的發生極為快速,我們無法體證到,每一個幫助我們理解事物的「想」所涵蓋的一系列內在心理步驟。「想」實際上發生於內心之中。在最簡單的層面上,「禪修於想」給予我們機會去了解,心及其活動在決定我們的「想」之上所扮演的角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心及其活動如何決定我們說或做甚麼以回應我們的「想」。
「想」非常有影響力,因為除了決定事物或心理意象的表面特質(例如顏色、形狀、大小或軟硬)之外,跟隨著「想」而來的思考,也會判斷我們所感知的事物是令人愉悅、不愉悅或兩者皆非。佛陀說,當未受訓練的心接觸到令人愉悅、美麗、或吸引人的事物時,就自然生起渴望或貪愛;而接觸到令人不悅、醜陋、或噁心的事物時,則生起排斥或瞋恨;而對於認知為既不令人愉快也非不愉快的事物,我們通常則是忽略或不太注意。我們會發現,感官對象本身並無所謂美麗或醜陋、令人愉快或不愉快、吸引人或不吸引人;而是對於我們的認知[想]所做的思考,將它們判斷或分類,因而導致我們的反應。
當我們以警覺的正念來檢視「想」的歷程時,我們覺察到「想」的運作是基於儲存在心裡的舊資訊。記憶和過去的經驗促使心去編造理由,好解釋為何我們相信自己認知到的事物是美麗或醜陋的。
現代有一整套教育系統——例如藝術及音樂欣賞,甚至電視上也有烹飪節目,教導我們對於各種景物、聲音、氣味、滋味、碰觸及想法進行分類和判斷。然而,對於所感知事物的任何判斷,都是我們自己的心理造作。雖然我們相信,我們賦予事物和經驗的特徵(大或小、滋味可口或不佳、和諧或不協調)是它們本身具有的,但若仔細檢視就會發現,這些屬性都是人為而主觀的。正念作意的目標在於淨化「想」,也就是沒有這種私人加工造作,沒有貪愛、瞋恨或其他妄想的作意。
只要回想人們經常對於某件事物或藝術品、建築風格、某件衣服、某種食物、音樂作曲的美麗或醜陋、滋味可口或差勁、令人愉悅或不悅而意見不合,就可以證明「想」是人為且主觀的。此外,意見也會隨時間空間而改變,從十年前到十年後,從此國到彼國,從人生早期到晚期都不一樣。例如,我們年輕時可能不喜歡古典音樂,但現在卻成為我們的最愛。我們的「想」也會依情境而改變。夏天花園裡的黃玫瑰可能看來嬌艷美麗,但若是在朋友的喪禮上,看來就令人難過甚至痛苦。同樣地,當我們生病時,平時愛吃的食物可能變得噁心或討厭。
所以,我們可能會疑惑,我們的「想」是真實而可靠的嗎?佛陀說,任何事物或經驗唯一本具的特質就是無常、苦、及無我。「無常」顯示一切事物隨時間改變、瓦解或死亡的真理。沒有人能夠倖免,沒有人能永遠活著,甚至佛陀也不行。任何事物都不例外,即使我們的感官認知山岳非常堅實耐久,但其實它每一秒鐘都在耗損毀壞。由於每件事物都會改變或消失,所以沒有任何存在的事物可以帶給我們持久的滿足。我們對於某物或某人愈執著,當它消失時我們就愈不快樂;例如,我們丟失了一件最珍愛的珠寶,或是某位親人去世了。因為一切事物都是無常的,都是不能令人滿意的[苦的]。
同樣的道理,由於一切事物隨時在變化,佛陀也說它們是無我的。我們所認知的美麗或醜陋、想要或嫌惡等等,其實沒有一個是它本具的特質。事物以及人們,包括你我在內,都是一直在變化中,不斷流動改變著。在我們期望中生起的一切,終究會消失;我們鍾愛的一切,終究會散去;讓我們快樂的,終究造成我們的痛苦。正因為它們沒有一個固定的身分,它們的性質既不堅實也不持久,所以我們說,一切存在的事物沒有自我或靈魂。
基於此種了解,如果我們想要從痛苦中解脫,就歸結到一條必須遵行的道路。正念禪修的訓練帶來洞見,讓我們認知到人事物無常,不至於對它們貪愛執著,因此可以保護我們。漸漸地,我們會看到痛苦是一種心理狀態;它是在我們心中生起,而不是在我們感知到的事物上。因此,佛陀說渴望和貪愛是痛苦的起因,尤其是對於無常、苦、及無我的事物生起渴望貪愛。禪修於想[想隨觀]能幫助我們達到這個奧妙的體悟。
想及蘊聚
如之前所說,「想」是身心的五種組合成分之一,亦即佛陀所說的 – 色、受、想、行、識。這些組合成分通常稱為「五蘊」,包括了現實(reality)的所有層面。「色」指的是我們感官能夠感知的一切物質,包括自己身體的各個部分。
其他四蘊則包括了心的一切經驗。如我們所知,感受可以是愉悅、不愉悅或中性的;而基於我們的感受,能生起思考、記憶、不著邊際的想像及夢。當我們吃了一頓可口晚餐後,會記得它,也可能對它有一些想法。當我們有不愉快的感受時,我們對它們的思想和記憶也傾向不愉快。就如前述,由於感官、事物或心理意象、識的接觸,感受就在心中生起,而當感官、外在或內在事物、觸、識、作意及受會合時,想蘊就在心中生起。
行蘊則包括一切心理活動,涵蓋了思考、幻想、恐懼及情緒反應。了解這個蘊聚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把「想法」看作只是我們內在感知到的「心理物件」。某些想法是正面有益的,例如慈愛、對於佛及教法的信仰,而其他諸如憤怒、懷疑佛法等想法則是不善且有害的;這樣的認知很重要,能改變我們的人生。
第五是「識蘊」,大概是最難了解的。「識」是基本的覺知或知道。有時候我們用「心」這個字來描述它的作用。佛陀說,「識」或「心」是光明的,意思是它發出光照亮事物,包括我們的想蘊。事實上,沒有單單一個所謂的「心」或「識」。我們是基於它的內涵來推論「心」或「識」的存在的。因此,我們可以說,「識」總是與想、念頭、情緒、或其他心理物件相關聯。
禪修於想及蘊聚
體驗五蘊的最佳方法之一就是,在練習簡介裡提到的觀呼吸時,對五蘊保持正念。正念禪修於五蘊中的想[想隨觀],源自佛陀對比丘們的教導。就如佛陀在《法句經》(Dhammapada)中所教導的,他的教法——真正的法,應該在自身內感知。
僅只是高談闊論,
並不真的持有法。
即使只聽聞少許,
如果親身感知法,
並且從不疏忽法,
那麼,
此人的確持有法。
(Gil Fronsdal英譯)
下面是這種禪修的練習方式:
當我們專注在正常呼吸時,溫和地將注意力放在感知五蘊的每一蘊上面。
我們正念覺知到,呼吸本身是色蘊。每一個吸氣與呼氣時,在鼻孔周邊及腹部起伏上,我們感知到氣流進出身體。而由於坐姿造成背部及膝蓋的疼痛,我們也能體驗到身體是色蘊。
藉由感知到呼氣時肺部空虛而有些微不適或焦慮,再度吸氣時則覺得稍微愉快些,我們正念覺知受蘊。
藉由感知呼吸的身體感受,以及隨之生起的愉悅或不愉悅感覺,我們正念覺知想蘊。
藉由注意到呼吸時生起的任何想法,例如信心或疑惑、慈愛或不耐的情緒等等,我們正念覺知行蘊。
藉由感知到呼吸時其他四蘊的改變——身體感受的變化、愉悅或不適的感覺、對於外在或內在對象的感知及念頭及情緒的生滅,我們正念覺知識蘊。
我們的目標在於用全面且不偏不倚的心態來感知任何生滅,既不貪著愉快的體驗,也不排斥不舒服的體驗。這種中性態度是正念的關鍵。我們會發現,除非我們全面而平等地感知,否則我們不可能將心專注於任何禪修所緣上。當我們讓愉快或不適的感覺為想蘊染色加工時,想蘊本身便凌駕識蘊之前,而我們對於呼吸的覺知便被擱置到一旁去了。
這種禪修最重要的就是,正念於每一個飛逝而過的想蘊,了知無常。隨著禪修的深入,我們能體驗到,在保持專注於呼吸時,感知身體感受、感覺、想法及情緒是無常的,同時也保持正念於平等想(impartial perceptions)。
為何平等想很重要?
在禪修時培養平等想非常重要,因為在心中生起的對於五蘊的渴愛,阻礙了我們解脫痛苦的能力。大迦旃延尊者對在家人訶梨長者(Haliddakani說明,「想」是「識之家」,而其他蘊聚也一樣是「識之家」。貪愛及其他染料就像鎖鏈一樣,將我們綑綁在蘊聚上,因而也綑綁在無常且苦的生生世世輪迴上。正如佛陀在《訶梨長者經》(Haliddakani Sutta)中所說:
居士,「色」是識的家,因為對於色的渴求(lust)而使識套上枷鎖的人,稱為在家團團轉的人。「受」是識的家,……。「想」是識的家,……。「行」(有意的行為)是識的家,因為對於行的渴求而使識套上枷鎖的人,稱為在家團團轉的人。人就是這樣地在家團團轉。(菩提比丘英譯)
當我們的正念更加穩定時,我們會發現完整的法就在我們的身心裡。如果我們的心只專注於感知外在事物,便看不到我們生生世世隨身攜帶的法。我們就像是帶著滿袋子鑽石到處走的盲人,卻不知道這個沉重袋子的價值。相反地,當我們專注於感知自己的身心時,就會發現我們攜帶的是寶藏。發現了這些內在財富,我們就發現了解脫之道,脫離痛苦而永遠自由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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