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簡介
劉俊裕
現任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兼人文學院院長、《文化:政策.管理.新創》國際期刊主編、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理事(首任理事長)。編著有《臺灣的國際文化關係》、Cultural Management: From Theory to Practice、《再東方化: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的東亞取徑》、《臺灣文化權利地圖》、《全球都市文化治理與文化策略》等書。主持專案計畫包括文化部編撰文化白皮書暨籌劃全國文化會議、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策略規劃案、文創園區文化價值與文化影響力客觀分析機制、國立歷史博物館文化價值與文化永續影響力計畫、文策院文化內容產業之文化與社會影響力評估等。同時擔任英國、德國與波蘭Cultural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ducation、Coffee & Tea Marketing Journal期刊編輯委員,歐洲文化管理與政策研究網絡(ENCATC)、亞太文化教育研究網絡(ANCER)國際諮詢委員,以及韓國文化觀光研究院(KCTI)全球網絡專家。
作者簡介
(按篇章順序排列)
劉俊裕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兼人文學院院長
王志弘
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
張宇欣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國小教師、獨立研究者
邱子宇
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基礎通識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鄭佳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表演藝術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台灣文創發展公司藝文及公共服務部專案研究員
魏君穎
國立中山大學藝術管理與創業研究所助理教授、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理事
仲曉玲
國立成功大學創意產業設計研究所副教授
謝景岳
國立臺東大學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副教授
張韵苧
藝術實踐/理論博士、旅英藝術家與研究者
朱芳儀
劇場導演.策展人.職災經驗者.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創作理論研究所博士生
林宜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黃小聞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碩士
劉塗中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建築與室內設計系助理教授
郭唐菱
國立清華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獨立研究者
吳家祺
英國倫敦藝術大學中央聖馬汀學院敘事空間環境設計碩士 、藝術家李明維|李工作室經理
推薦短語(依姓名筆畫順序排列)
文化永續與生態系是當代全球文化治理的核心議題,本書集結眾多學者,探討不同面向藝術文化(例如表演藝術、博物館、文創產業、文化資產)的經濟、勞動、外交等生態系,提供學術界與實務界對於落實文化永續更多的具體案例與參考建議。
——王俐容 國立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兼副教務長、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理事長
談到「文化生態系」,我總嚮往一個畫面:有堅強繁盛的大樹,有充滿發展性的小樹,還有滿地花草與陽光普照。本書提供了開拓視野的指南,讓我們一同思考,迎向共榮的未來。
──朱宗慶 朱宗慶打擊樂團創辦人暨藝術總監、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前董事長
劉俊裕教授從不間斷建構文化政策的學術與實踐之接軌,不但在理論的層次不輕易妥協,更持續網羅最新的研究成果,為文化政策開拓更寬廣的路徑,這種視野正展現在本書出版的用意和決心。
——吳介祥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美術系教授、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常務理事及前理事長
這本首度以「臺灣文化政策」為名,集結專業社群的學術論著,系統性建構「文化、永續、生態系」的治理核心思維與公共價值的共創。藉由對法規、藝文勞動、文資及外交等面向的深度析論,不僅豐富在地知識生產的主體性,更為臺灣邁向文化民主再深化,提供深具前瞻性與務實的實踐路徑,是理解當代文化轉型的必讀指南。
——彭俊亨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文化永續的全方位思維與行動──永續不是口號,需要思想做為綱領與行動來實現,這本書,毫無疑問提供了思想剖析與行動案例的詮釋與示範……臺灣文藝的永續探論,這本論文集的出版可代表臺灣文化政策論壇的新里程碑。
——廖新田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國立歷史博物館前館長
文化是國家定位與社會文明的核心基礎。本書由頂尖學者領軍集結重磅視野與觀點,從生態系統觀點深入思辨如何永續臺灣獨特且強韌的文化主體性。政策制定者與文化人必讀!
──謝榮峯 國立中山大學藝術管理與創業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推薦序︱文化永續的全方位思維與行動/廖新田
主編序︱在現實狹縫中擾動、縫合的臺灣文化政策研究者/劉俊裕
Introduction 緒論 劉俊裕
文化。永續。生態系⸺ 作為臺灣文化政策與治理的核心思維
PART I 臺灣文化治理論述生態系
Chapter 01 劉俊裕
臺灣文化永續論述的意識與方法:全球趨勢的在地轉譯與實踐
Chapter 02 劉俊裕
臺灣文化治理與公共價值生態系統的論述辯證
Chapter 03 王志弘
分進合擊?臺灣文化治理的概念化與知識生產網絡
Chapter 04 張宇欣
原住民族文化權利論述與文化治理
PART II 臺灣文化法規與經濟政策生態系
Chapter 05 邱子宇
《文化基本法》作為文化政策的核心:以Vermeule 的法哲學觀點討論
Chapter 06 鄭佳姍
從資助到治理:以文化生態系觀點探討我國藝文獎補助制度
Chapter 07 魏君穎
從城市品牌行銷觀點建立演唱會經濟的價值評估架構:以高雄市為例的概念性探討
PART III 臺灣文化人才與藝文勞動生態系
Chapter 08 仲曉玲
臺灣文創政策轉型下的中介人才:臺南市文化行政人員的角色重構與治理挑戰
Chapter 09 謝景岳
有人在嗎?文化機構人力流失分析——以臺灣原住民族地方文化館為例
Chapter 10 張韵苧
打造臺灣的國際藝術人才基地:政策現況、挑戰與英國經驗的啟示
Chapter 11 朱芳儀
The Show Must Go On ? ⸺臺灣表演藝術產業的勞動意識與職業傷病經驗
PART IV 臺灣文資治理與文化外交生態系
Chapter 12 林宜珍
從委外到共創:古蹟再生協力治理與公共價值實踐
Chapter 13 黃小聞
從保存到公共?文化資產委外經營模式下公民參與的限制與反思:以空軍三重一村為例
Chapter 14 劉塗中
多重尺度政治的文化資產治理:以「再造歷史現場」為例
Chapter 15 郭唐菱、吳家祺
探索臺灣文化外交旗艦機制之可能性:以《Taiwan NOW》臺日文化交流藝術計畫為例
文化、永續、生態系是當代臺灣文化政策與治理推展的關鍵要素,也是全球的潮流及趨勢。在過往西方人文主義的思維中,文化、政策與治理的主體是人,而環境、生態、物種是為人所支配的客體及資源。人類中心主義與現代主義的「進步」與「發展」觀念,雖然帶來了經濟的成長與物質條件的提升,不過也同時帶來了對於地球生態、環境和氣候變遷,對土地、海洋的污染,以及對於生物多樣性繁衍的危害等問題。在人類世、後人類主義潮流的反思下,各界開始思考如何透過「文化永續」的思維,引領全球及臺灣社會逐漸往「後人類主義」的方向轉化⸺ 人依然保有其主體性,但需積極尋求人類與其他物種以及自然生態環境之間更對等、融合、多樣而友善的互動關係,也進一步思索人與物種、環境和科技互為主體,甚至成為混合主體的可能性。
如同物種生態豐富的多樣性,自2000年來臺灣文化民主運動風起雲湧,無論國家或城市文化政策的開放治理論述,文化經濟產業的創新與創生的政策論述,文化媒體輿論、公共領域和公民文化意識再造等論述,各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然而,或許我們距離當代臺灣文化政策及治理的歷史太過接近,文化政治權力與體制的問題太過繁複,原住民族文化權利與文化治理的議題太過邊緣,文創經濟市場及產業生態系統的變動太過迅速,民間藝文團體由下而上的文資保存、空間再造行動以及藝文勞動權益抗爭的無力感太過深厚,至今仍無一本以「臺灣文化政策」為名,試圖以更多樣的視角、更周延、更系統性的方式撰寫一部論述、針貶當代臺灣文化政策與治理的學術專書。
一、當代臺灣文化政策與治理的核心問題及挑戰
歷經1980年代的政治解嚴、媒體解禁、《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立法,1990 年代的社區與公民意識總體營造,2000年代的政黨輪替及中華/臺灣文化復興運動交互辯證,2010年以來的一系列文化治理體制變革,包括⸺2010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通過,2011年夢想家事件,2012年文化部成立,2014年太陽花運動,2015年《博物館法》訂定,2017年全國文化會議,2018年《文化部文化政策白皮書》,2019年《文化基本法》立法通過,《文資法》數度修法,乃至文策院、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和地方文化行政法人的成立,2021 年《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的修法與文化藝術工作者勞動權益保障專章的通過等⸺臺灣的文化政策與治理理當進入一個民主深化的新時代。1980至2010年代,臺灣一方面奠定了國家「文化治理」體制的雛形以及公民文化意識,一方面更標幟出我們在亞洲甚至於全球實踐「永續文化民主」及民間「參與式文化治理」的殊異性和獨特性。
然而現實是,邁入2020到2030年代,臺灣卻面臨著文化政策與知識生產體制的主體性,以及國家文化政治體制、文創經濟和文化參與式治理等多層次的問題及挑戰:
(一)在臺灣文化治理的論述生態層次
國內文化治理的知識生產體制仍難以跳脫歐美知識論主導的主軸,呈現全球北方與南方之間知識權力失衡的問題。當代臺灣文化政策語彙、文化知識內容生產以及文化議題潮流發展,仍受到歐美價值和制度論述的牽引、滲透、內化影響,西方以及中華成為臺灣難以切割的一部分。臺灣究竟是否可能逐漸發展出一種屬於在地的文化政策與治理論述(包括原住民族文化權利的主體論述)?若可能,臺灣的文化與政策的主體性等作為一種批判反思的論述,其具體內涵究竟是什麼?又如何與歐美及中國知識傳統辯證區隔?當然全球文化政策知識生產並非全然是對抗的。除了談臺灣的文化知識生產體制和跨國、亞歐、東方西方之間的權力關係,學術的交流對話也可能是友善互動的。面對全球,臺灣的在地與世界文化想像尺度為何?又怎麼透過文化外交與文化交流的國際展演活動,呈現臺灣真實而多樣的文化風貌?這些都是本書作者們共同關切的核心問題。因此,我們也思考是否可能從國際文化政策知識網絡生態系彼此構聯、闡述的取徑,理解當代文化知識生產與傳播的行動者之間,彼此相互交流、扶持、滋養、共創等協力合作的關係。
(二)在臺灣文化法規與政策體制的生態層次
2010年以來中央與地方文化政策的再民主化呈現相當程度的迂迴、停滯與空轉。國家文化治理的路線方向不清,《文化基本法》的重要方針未能系統性推動落實,中央和地方文化機關及文化中介組織之間的互動破碎、零散,文化決策欠缺明確的政策影響評估機制,致使文化施政與文化預算、資源分配流於政治人物的喜好。嫻熟當代文化治理修辭學的政治及文化首長,在體制中挾帶著審議式民主或參與式治理等形式化文化民主論述,主導統獨意識形態形成所謂「獨裁者的進化」(或者治理者變形)與政策價值的扭曲,文化成為被犧牲的環節。立法委員對藝文補助的曲解,甚至在國會殿堂提出要文化工作者「丟掉那隻要飯的碗」等貶抑文化專業價值的歧視言論。公務人員雖不乏有理想性、批判性的實踐者,但面對科層組織的考核、權力運作、行政倫理、人事升遷、官官相護、揣摩上意,或者基於怯懦,怠惰不作為庇護了政務官的私利,亦可能造成文官體制「平庸的邪惡」,致使文化公共性不彰。近六年來臺灣文化民主治理未能再深化,而人民的基本文化權利也未能系統性落實及保障,是當前文化政策生態系亟待突破的瓶頸。
(三)在臺灣文化經濟與藝文勞動生態的層次
臺灣的文創經濟雖有成整,但各界對於政府應否及如何介入(甚至如韓國一般以國家「馴服」)文化金融市場與資本投資的策略未具共識,而公司治理評鑑制度與企業文化ESG乃至公益信託制度,也未能與國際文化永續發展目標系統性的連結。所謂新公共管理、公私夥伴協力的風潮,透過各種促進企業參與公共服務的獎勵如OT、ROT、BOT等,一方面提供市場資本投入文化公益及公共性的想像,一方面也給予政治與商業掛勾,文化公共權力與資本共構更多的縫隙和機會,許多企業基金會和公益信託更成為其避稅或資金左手轉右手來形塑品牌形象的合法手段。《文創法》的減稅,國發基金與文策院的文化投融資增加,卻欠缺明確的獲利回饋機制,確保公司獲益的內部涓滴效應提升員工薪資報酬和福利,以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文創政策與地方文化中介治理人才、國際藝術交流人才、藝文機構人力流失,乃至於文化勞動意識與職業傷病經驗的問題,非典型藝文勞動條件未見改善,文化勞動權益也未能確實保障。另外,消耗式、煙火式的地方文化經濟活動現象依舊,文化經濟的節慶化、契約化、破碎化致使國家整體文化經濟政策右傾,文化經濟生態系統調節失衡,而文化也未能成為「國家的公共財」;這些問題相較於2000年代的臺灣尤有甚之。
(四)在文化公共參與及文資治理的生態層次
2010年代的文化倡議、遊說立法等過程,從民間或者公民介入的角度看來,是試圖以審議民主、參與式文化治理的民間訴求,策略性地在國家文化公部門的公共治理體制中注入更多反身性與能動性。從民間文化論壇、串聯的游擊戰術,轉為透過與機關部門策略推動文化治理的協力過程中,帶入戰術性、建設性的機制擾動,藉此延展文化公共領域的公民文化論述。不過2021年至2022 年的全國文化會議未受重視,公民參與文化政策決策的文化權利和常態性機制並未再次被確切履行及推進。參與式文化治理及審議文化民主,在形式上、意義上都出現了遲滯、回溢,甚至倒退的跡象,顯示出臺灣文化民主治理不可持續性的瓶頸。文化資產與空間治理方面,文資委外、標案化、商業化的管理模式未能衡平考量文化的歷史、美學、象徵、生活與認同等公共價值。國土計畫欠缺整體規劃致使文化資產仍然未能系統性、區域性保存與再生,距離城鄉空間整體再造、生活環境營造,乃至於將文化保存意識融入民眾日常生活的目標仍遠。當前臺灣文化公共領域自願性公民社會組織,包括專業文化協會、學院、獨立媒體、批判社團學會、藝文團體、人權、性別、生態團體、草根性的公民職業團體、工會等等行動者之間,橫向與縱向的互動聯繫與整合力量仍然相當薄弱,地方文化治理的動能較之中央更顯得破碎而難以聚合。
2020年代臺灣文化政策與治理正面對治理者的變形、進化,新興網路數位媒體如TikTok、臉書、IG、YouTube、Threads等崛起的文化影響,以及國家與資本系統力量對文化公共領域無情地再封建化。邁向2030年代,未來臺灣文化政策與文化治理,究竟是延續2000至2010年代的文化民主永續和參與式文化治理的再深化?或者2020年代文化民主逐步的迴滯、空轉、退潮?抑或是新一波國族主義與民粹主義的反噬?這標示著臺灣文化民主與治理永續所面臨的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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