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語
一、民主立憲政體,在靜態的形象外觀上,是對政治權力分化架構,與運作程序安排的一種政治體制。而在動態的內涵精神上,則是由政治文化涵融昇華,內滲於群己關係的一種生活方式。政治文化民主化,乃人類文明發展的自然歸趨。但接受一種不同的政治文化,卻需要經過移風易俗的長期蛻變過程。這個過程,大抵是要以世紀為階段,來觀察、檢討和驗效的。我國從清德宗光緒末期變法立憲開始,至今已略近一個世紀,而民主政治文化的社會基礎,卻仍舊處於蓽路藍縷,榛莽待闢階段。我們走向民主化的歷程,實在是太艱苦了。
二、筆者寄趣於政治學,繼而託跡杏壇,復以研究與教學之緣,浸淫於憲法學與政府學門者三十餘年。歷時既久,對有關民主憲政之種切,不免略有所知。在國科會歷年獎助下,嘗就純學術性之研究成果,先後整理為《美國憲法人身自由條款要義》(商務),《美國憲法與憲政》(三民),《中國立憲史》(聯經)諸書,公之社會,就教方家。至於涉及我國憲法之時政問題,作者雖無主動論政之心,但若遇報刊訪問或約稿,而自忖對之確有所見者,每亦本諸書生報國之義,應約抒發。這類應約之政論篇章,殆皆無心之柳。曾於民國七十二年,積稿四十九篇,分繫四編,輯為《憲政論衡》專冊,經由商務出版,並於七十五年再版印行。七十三年至今,此類曾經發表的政論,積稿又達七十六篇。為留憲政之雪泥鴻爪,及個人治學論政之心路歷程,乃藉休假之便,予以分類整理為八編,輯為《憲法論衡》付梓。
三、一般的文章易寫,衡平的政論難為。而後者之所以難為,除了論政者的學養與立場等條件外,主要是重大的政治現象和問題,往往不但牽涉到不可盡知的客觀因素,而且還關係著朝野主觀方面:觀念的認知,價值的判斷,公私的取捨,以及利害的選擇。凡此種切,不但對論政者,每有「理未易明,事未易察」的困惑,對整個社會,亦無可避免地會形成歧見和矛盾。基於此一認知,所以屬文論政之際,但事析理辨義,求其衡平中用。偶作評議,力避尖銳激切,或有獻替,唯期有裨時用。
四、本書整體內容,係以民主政治之文化信念為基礎,針對我國憲法與政府體制之靜態規範,與動態運作所形成之種切現象與問題,為討論中心。所以希望本書對關心我們國家民主憲政發展,以及憲法與政治制度運作成長的讀者,具有正面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