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藉由歷史所見說明真理的意涵,然其所論並非史上的真理論述而是真理在史上的呈現;因歷史既包含所有人事,歷史所見的真理其實是人所能知的終極真相。為證明與說明真理的體系,真理論述的架構必由上而下展現,也就是由上帝存在的問題入手,故本書前部目次依序為上帝、神意、真理、靈魂、生命、求道、道德、美感諸題;後部則就學術的範疇論述,分別檢討宗教、知識觀、哲學、史學、科學等領域在真理追求上的得失,並藉此驗證前部論述的通貫性與一致性。《真理論述》論述真理,真理涵蓋一切,真理論述亦概括一切,然概括一切若非不可能,即必失於粗略,但論述粗略而無錯誤則可謂為要義,這與其說是由於人的缺陷,不如說是出於道的偉大。
為《真理論述》一書作序似無必要,因為真理超越人而存在,求道者豈能對天道真相置一辭,且本書所論若為正確,又豈能有更具價值之前言可為之序,然則此序之作一方面是為傳道,另一方面是在自省。
此書並不介紹各式的真理觀點,而是論述何為真理,如此它確是終極的著述,雖然它不必是著述的極限。
對於不信真理者而言此書無異是癡人說夢,對於凡事要求經驗實證者而言此書大半託之空言,對於以學術專業為貴者而言此書過於簡略籠統,然而若真理果在而吾人可以論道,則真理論述豈可能不給反對者「空泛」的印象;須知無知不是求道者的大忌,反智卻是知識份子的自瀆,因乏切合具體事實之感而否認大道,這是不天真的人的自大。
相信真理是人的義務,不信真理卻是人的權力,但這不意謂吾人有肯定真理的義務和否定真理的權力,因為相信真理其實是天命而不信真理也是天命,然後者不能有此覺察,故對傳道者乃有加以拒絕的「人權」──義務高於權力故不覺有義務在身者乃(得)以權力為尊──於是這信與不信的衝突便是世上最大的天災,其意義為何人不能確知,但惟求道者才可能對此有所警覺與探討,這是其生命得以高貴的「原因」。
一切大哉問皆起於生命的困惑,這並不是說任何偉大的思想均是人的意見,而是表示只有人才有探究真理的靈性,而這靈性的表現常在於為生命的意義所苦惱,故追求真理是人生格調可以提升之方,但抱持此想者其所求絕非正道,因真理不為服務人生而存在,而人卻有行道之責任,故凡為解決各人問題而求道的人終將陷於安身立命的迷境,論道而不傳道。人生何其辛苦,然辛苦何其奇異,若人受苦而不覺有何求生以外的意義,這仍表示凡夫與禽獸有異,因為動物並不以求生為苦,或以為求生是一種意義,如此人若連禽獸都不如,這實非可惡而是可憐,同時可知殉道是人的福氣或特權,雖然人有此感想確也顯示人的無奈,因他不能有見義不為的選擇,若有,這是無知而非無勇。
作者撰寫此書並非出於長久的計畫,但在回顧時卻見此事誠為冥冥中自有安排,它是作者長久的學思所得,其所以不得不發,只是認命之舉。在改變人心的效果上我自知一點也無,然各人均應善盡其生命責任,若此書的問世能使人有此感動,那便是大功;至於學者專家對它的冷漠,那是我所能期望的最大善待,因為扭曲與誤解於此必是源自惡意,畢竟肯定真理須有善心與熱情。
六千年的文明是有限的生命對無限的真理之探求,它的發現雖不多,但已多至人難以承擔的地步,這就是在知道「人是什麼」之上(不是之外)又發覺「人應當如何」的問題。作者不以「鴻圖」之想撰寫此書,但以「大事」看待此舉,它對人間的呼聲不過是「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希望在此認知之下,人可以活得像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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