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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詩詞的女兒-葉嘉瑩
阿德勒正向教養心理學:給孩子勇氣的成長之書(隨書贈『阿德勒成長經典名言』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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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勒正向教養心理學:給孩子勇氣的成長之書(隨書贈『阿德勒成長經典名言』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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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心理學之父」經典‧成長必讀「勇氣」之書
\隨書贈「阿德勒的成長經典名言」拉頁/
克服內在自卑,讓孩子有勇氣面對生命中的各種困難

‧為什麼長子、長女總是會忌妒剛出生的弟弟或妹妹?
‧為什麼原本名列前茅的孩子,上了國中成績卻一落千丈?
‧為什麼孩子踏入學校,卻是一連串問題行為的開端?

因為他們都沒有在成長過程中,學會面對困難的勇氣;
因為他們被內在的自卑感控制,無法從正確的道路獲取優越感。

孩子的成長過程中不斷在追求優越感,然而內心也都蘊藏著自卑感。
這是人類的天性,也是孩子成長的必經之路,但是若沒有將追求優越感導向有益的方向、若沒有適切的撫慰孩子的自卑感、若沒有培養孩子的社會情感,孩子終將踏上錯誤的人生道路──說謊、懶惰、嫉妒……種種偏差行為逐漸顯現;退縮、愚笨、無法解決困難……孩子將無法學會自己克服人生面臨的困難。

阿德勒的兒童教育核心:
‧建立孩子的「勇氣」,才是面對世界最重要的成長基本。
‧培養孩子的「社會情感」,才是給予心理上的安全感。
‧將孩子視為「統一而獨立的個體」,才能理解孩子所出現的問題行為。

個體心理學之父──阿爾弗雷德‧阿德勒,帶領我們看見孩子的內心世界、看見教育與教養的誤區。當我們用適當的方式來教育孩子,最終他才能懂得如何適應整個社會群體、適應身旁的環境,而成為對社會有所助益的人。

【本書特點】
1. 心理學大師阿德勒的兒童教育概念,每一位成人都應該好好閱讀的一本書。
2. 從書中看見孩子的人格發展歷程,學會給孩子更適切的教養與教育。
3. 隨書贈「阿德勒經典成長名言」,隨時給予家長、教師、所有成人勇氣與提醒。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阿爾弗雷德‧阿德勒(Alfred Adler, 1870-1937)
個體心理學之父、人本心理學先驅者,與佛洛伊德、榮格齊名,為20世紀精神分析三大巨擘。
阿德勒出生於奧地利猶太家庭,曾加入佛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討論會,並且與佛洛伊德一同進行心理學研究,但最終因為理念不合而離開,進而發展出「個體心理學」。阿德勒認為人格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也非常強調教育、整體社會對兒童成長的影響。他的理論影響後世相當廣泛,在個人成長、教育等領域中,經常可以看見阿德勒的心理學概念。


譯者簡介

周玉文
曾任職國內、外金融機構;《華爾街日報》、科技產業專刊及財經雜誌。

名人/編輯推薦

【溫柔推薦】
★李家雯(海蒂)|諮商心理師
★魏瑋志(澤爸)|親職教育講師
★羅寶鴻|蒙特梭利親職教育專家

目次

【目錄】

Chapter 1 個體心理學如何看待兒童教育
Chapter 2 看見兒童人格的統一性
Chapter 3 優越感與自卑感,如何影響孩子的行為與人格
Chapter 4 教育者,必須導正孩子追求優越感的方向
Chapter 5 反常的自卑感,如何阻礙孩子的前進道路
Chapter 6 如何在兒童成長過程中,預防自卑情結
Chapter 7 社會情感,如何影響孩子的發展
Chapter 8 兒童在家中的排行,所造成的心理處境和補救措施
Chapter 9 全新的情境,考驗著孩子的心理準備程度
Chapter 10 從在校表現,看見孩子的心理準備程度
Chapter 11 看見外部環境,如何影響孩子的成長
Chapter 12 如何面對孩子的青春期與性教育
Chapter 13 用理解的眼光來看待問題兒童
Chapter 14 教師如何與父母合作,來再教育兒童

【附錄1】個體心理問卷
【附錄2】五個個案紀錄分析

書摘/試閱

【摘文1】1. 個體心理學如何看待兒童教育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就成人而言,教育問題可以簡化成「自我認識」(self-knowledge)與「自我導向」(self-direction)的問題;對兒童教育來說,或許也是如此。但是,兩者仍有這樣的差異:考慮到兒童身心尚未成熟,外界的引導至關重要(雖說成人並非完全不需要引導)。假如我們允許兒童按照自己的意願成長(前提是他們有兩萬年壽命可以發育,加上有利的成長環境),兒童終究可以達到成人世界的文明標準。然而,這毫無疑問只是奢望,因此成人有必要在兒童的成長期間關心並引導他們。
在此,最艱難之處是「無知」。成人光是認識自我、理解自身的情緒、愛恨喜惡,也就是釐清自己的心理狀態,就已經夠難了。了解兒童並且在適切的知識基礎下引導他們,更是難上加難。
「個體心理學」(Individual Psychology)格外關注兒童心理學,因為兒童心理學本身不僅重要,且有助於了解成人的特質與行為。不同於其他心理學,個體心理學不允許理論與實踐脫節、聚焦於整體人格,並研究發育與表達能力的動力變化。從科學知識來看,這是從錯誤中習得且早已實踐過的知識,而無論是心理學家、父母、朋友或是個體,只要具備這門知識,便能立刻應用在引導人格發展上。
因為納入了這項方法,使得個體心理學成為「完整的有機體」。個體心理學看待個體的行為,都是受到整體人格驅動、指引。無論個體心理學如何描述人類行為,都反映出這些行為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且受到心理影響。在開宗明義的這一章,我將概論個體心理學的整體觀點,往後的章節也將詳細說明本章提及的各種問題。
***
人類成長發育的根本事實就是:心理層面總是懷抱充滿活力、目的性的追求。打從出生那一刻起,兒童便不斷尋求自身發展,這種行為的依據正是一道由潛意識形成且無所不在的目標,亦即一幅偉大、完美又卓越的願景。當然這道追尋、形塑目標的活動,特別反映出人類的思考力與想像力,而且主宰我們終其一生的特定行為,甚至主宰了我們的思想──因為我們沒有從客觀角度思考,而是依據自身形塑的目標與「生命風格」(style of life)行事。
整體人格內隱於每個人的一生中。每一名個體同時代表整體人格,以及它所塑造出的獨特表現方式。因此,個體既是畫作本身,也是畫家本人。他是自身人格的畫家,但是就畫家這個身分而言,他並不是永遠都不會犯錯,也並非完全理解身與心──他反而是脆弱、極為容易犯錯,又不完美的個人。
當我們思考「人格建構」(the construction of a personality)時,必須留意的首要缺失就是「整體性」(unity)。它的特有風格與目標並非建立在客觀事實之上,而是個體如何主觀看待生活中的所有事實。所謂認知、事實觀點,都不是事實本身,箇中原因是,雖然人類都生活在由事實組成的同一個世界裡,卻不是由同一個模子打造而成。人人依據自身對事物的理解自我發展,有些看法比較健全,有些則否。我們必須體認,每個人在成長期間都會發生諸多、個別的錯誤與失敗,我們尤其要看出發生在童年早期的錯誤闡釋,因為它們掌控我們往後這一生的發展方向。
有個具體的臨床實例或許可以用來說明:一名52歲的女性總是貶低比她年長的同性。她回顧童年時想到,因為有一個大她幾歲的萬人迷姊姊,她老是覺得自己很不堪、價值感低落。我們或許可以採用個體心理學的「垂直」視角來檢視這道個案,且很容易就能發現,這名女性打從童年至今──也就是說,幾乎終其一生──都被同一套機制、同一股心理動力制約。她總是害怕被旁人看不起,每當發現其他人受寵或得到關注就會生氣、發怒。就算我們對這名女性的人生或特定的整體人格一無所知,幾乎也可以基於前述兩道事實來填補這一大片空白。在此,心理學家扮演的角色就如同小說家,必須為個體建構出一套明確的行為主線、生命風格或是行為模式,且必須採用這類手法,建構出完整人格完全不會被破壞的觀念。優秀的心理學家將可預測這名女性在特定情境下的處世之道,同時明確描述出她的人格中,伴隨著特定「人生路線」(life line)而出現的特質。


【摘文2】

將「自卑感」預設為另一道重要的心理事實時,追尋或形塑目標的活動,就會負起建構個體人格的責任。兒童與生俱來就有自卑感,它會刺激兒童發展出想像力、誘使他們改善自身處境以便消除心中的自卑感。改善自身處境會減輕自卑感,從心理學視角來看,這被視為一種「補償」(compensation)。
現在,與自卑感及心理補償機制相關的大事就是──它開啟犯錯的超高可能性。自卑感或許會刺激客觀認定的成就;同樣可能導致純然的心理調適,加深個體與客觀事實之間的鴻溝;再不然,自卑感可能再次以悲劇形式冒出頭,而克服的唯一之道就是發展心理的補償特質──儘管最終可能無法完全克服心魔,但心理上有其必要性與必然性。
舉例來說,非常明確表現出補償特質的兒童可以分成三大類型:出生時身體孱弱或器官有缺陷的兒童;從小就被嚴厲管教,不曾體驗親情感受的兒童;最後是被寵壞的兒童。
我們或可將這三大類型兒童視為三大基本情境的縮影──依據我們研究並理解後,歸類為比較正常的兒童發展結果。並非所有兒童生來就有殘疾,但許多兒童表現出或多或少基於身體障礙或器官缺陷之類的心理特質,數量之多令人詫異──這類心理特質的原型或可在研究殘疾兒童的極端情況下看到;至於被寵壞與被苛待的兒童,或多或少可以被歸入其中一類或甚至兩類兼具。
這三大基本處境都會導致兒童產生不足感與自卑感,然後透過種種反應,形塑出超越人類可能性的企圖心。終其一生,自卑感與追求卓越感永遠是人類生命根本性事實的兩大面向,因此無法區分。在病理學的情境中,我們很難斷定,究竟是「過度自卑」還是「過度追求卓越」的殺傷力最強。兩者或多或少發展出一種你退我進的模式。就兒童而言,我們發現過度自卑會激發兒童毫無節制的企圖心,結果變成他們的心靈毒藥──讓他們永遠不滿足。這種匱乏感並不是會帶來有益活動的類型,且由於不斷餵養不成比例的企圖心,這些活動終將無法開花結果。我們或可看到,這種企圖心與人格特質、個人癖好糾結在一起,像是扮演一種永久的刺激源,讓人變得極度敏感、時時提防,唯恐深受傷害或是遭人踐踏。
此種天性──經常可見於個體心理學相關紀錄──會發展成天賦能力處於休眠狀態的成人,也會變成我們所說的「神經兮兮」或異於常人的怪咖。這幾類人要是漫無節制的發展下去,最終會定型成為不負責任的人和罪犯,因為他們永遠只想到自己、不曾顧及別人。他們在道德上、心理上都是絕對的自我本位。我們發現,他們之中有些人逃避現實與客觀事實,反而為自己建構出一個專屬的新世界──他們做白日夢、沉溺在虛妄幻想中,好像這些才是現實,最終他們得以創造心靈平靜,但其實只是自行想像的現實,以便心靈與現實和解。
編造虛假故事的發展過程中,心理學家與父母有必要留意的標準是「兒童或個體所表現出的社會情感程度」,這是正常發展中關鍵且決定性的因素。社會情感是兒童正常發展的晴雨表,每一場減弱社會或社群情懷的騷動,都會對兒童的心靈發展產生巨大傷害。
個體心理學一向以社會情感為基本原則,進而發展出相應的教學技巧。父母或指導者不得讓兒童緊緊依附單一個體,要是如此,孩子就會發現自己無法或是難以為日後人生做好充分準備。
確定兒童社會情感程度的良好做法,就是仔細觀察兒童入學就讀的表現。兒童初入校門就會經歷最早期、最嚴峻的考驗。對兒童來說,學校本身就是陌生情境──因此可以彰顯兒童為了面對新環境做了多充足的準備,特別是他為了與陌生人打交道做了多充分的準備。




【摘文3】2. 看見兒童人格的統一性

研究兒童的內心世界十分有趣,任何人接觸到任何一個層面都會著迷不已。其中最明顯的事實或許就是,為了理解單一事件的始末,他必須解鎖兒童生命的全面歷程。兒童的一舉一動看起來就像是在表達完整的生命與人格,因此,若是看不清隱藏在行為中的這一層背景,就很難理解他們行為的意義。我們將這種現象命名為「人格的統一性」(unity of personality)。
這種統一性的發展歷程──行為本身和表達這種行為的方式彼此協調,然後化為一種模式──往往是從幼年時期就開始。生活上的需求迫使兒童採用統一模式表達回應,而且這種應對各種情境的統一模式,不只建構了兒童人格,更個人化該兒童的所有言行舉止、與其他兒童區分開來。
多數心理學流派通常無視人格統一性的事實;或者說,就算他們並未完全忽略,也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結果是,我們經常在心理學理論和精神病學實踐中發現,他們經常單獨挑出一道特別的手勢或一種特殊的表達方式,彷彿它是獨立存在的。有時候這種表現方式被稱為「情結」(complex),而且還會假設它可以從個體的整體行為中分割出來。不過這類過程很像把一個音符從一整段旋律中單獨挑出來,然後無視整段旋律,只嘗試理解這個音符的意義。這種手法並不適當,然而遺憾的是,這相當普遍。
個體心理學被迫表態來「反對這種普遍錯誤的立場」,因為一旦它被應用在兒童教育就會造成嚴重的傷害。這一點體現在懲罰理論時格外顯著。一般來說,當兒童做了可能討打的事情,下場會如何?大人應該先將兒童的整體人格所形成的總體印象考慮在內。這麼說沒錯,但是事實上,大人更常想起他們的缺點,畢竟如果兒童重複犯錯,教師或家長就會帶著偏頗的眼光看他,還會認定他沒救了。反之,如果一名兒童平日都乖乖的,偶爾犯個錯,大人就會看在總體印象良好的基礎上重重舉起、輕輕放下,這也是事實。儘管如此,無論是哪一個案例,我們都沒有抓到重點,那就是,我們應該站在全面理解兒童人格統一性的基礎上探討錯誤發生的根源;但是如今,我們卻先就定位,再把單一音符從整體旋律中抽出來,然後嘗試理解它們的意義。
當我們問一名兒童為何懶惰,其實不能指望他明白其中的基本關聯,但是對我們來說,理解這一點相當重要。我們也不能期待孩子告訴我們他為何要撒謊。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Socrates)徹底了解人性,曾說過一句流傳千年的名言,至今仍不時在耳邊響起:「認識自己何其難!」這個問題就連心理學家恐怕都答不出來,我們還有什麼權利要求兒童回答這麼複雜的難題?若想解讀個體某種行為的重要性以及背後的意義,就應該先找對一套方法理解兒童的整體人格。倒不是要描述兒童做了什麼、如何行動,而是設身處地理解,當兒童接到任務時會採取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它們。
以下例子說明,我們理解兒童的整體生活環境有多重要:

【個案】忌妒剛出生妹妹的13歲男孩
一名13歲青少年是家中長子,妹妹出生前獨占了五年父母滿滿的關愛。過去,男孩不管要什麼,周遭人都很樂意滿足他的要求。母親無疑非常寵愛他,父親則是性喜寧靜的好脾氣先生,很享受兒子賴著他的感覺。由於父親是長年派駐外地的陸軍軍官,兒子自然比較親近母親。這位母親是聰慧、好心的女性,總是試著滿足黏人又固執兒子的每一項要求。儘管如此,她還是經常被兒子沒教養、動不動就用肢體威脅的舉止氣到不行。母子關係日益緊張,且主要是表現在兒子老是想要支配母親──對她發號施令、捉弄她,總之,就是隨時隨地都要唱反調、引起注意。
雖然男孩的行為讓母親苦惱,但是因為沒有出現特別異樣的惡劣行為,母親多半就讓著他、繼續幫他打點服裝儀容並完成回家作業。男孩相信,不管自己遇到什麼困難,母親都會幫他解決。不用說,他是個聰明的小孩,就像同齡學童一樣接受良好教育,而且還帶著優異成績進入小學直到8歲。8歲時,男孩出現了巨大的轉變,連父母都快要受不了。他不只自暴自棄、不修邊幅也不管體能發展,讓母親相當憤怒,而且一旦母親拒絕給他想要的東西,就會扯她的頭髮;男孩就是不想讓母親好過,總是擰她的耳朵或拉扯她的手。他不肯放棄捉弄人的把戲,隨著還是嬰兒的妹妹長大,更拒絕改正自己的這套行為模式。妹妹很快就變成惡作劇的新對象──倒不是說男孩真的會弄傷她,但他對妹妹的嫉妒再明顯不過。男孩的行為問題自妹妹誕生起就愈來愈惡劣,因為她成為全家人的生活重心。

必須特別強調的一點是,當兒童行為愈變愈糟,或是冒出一些過去不曾出現的不良行為時,我們不僅要考慮這種情況是什麼時候開始,更要找出造成的原因。採用「原因」(cause)這個詞彙其實有點勉強,因為一般人看不出來,為什麼妹妹出生反而導致長子變成問題兒童。儘管如此,這種情形時不時會發生,而且千萬不可以認為,其關聯不過只是長子單方面態度不當而已。它不是嚴格的物理學所定義的因果關係,不可以說成「因為小嬰兒出生,所以長子必定劣化」。物理學可以這樣主張:一旦石頭落地,必定是以一定速度朝著一個方向下墜;不過個體心理學所揭示的調查結果有權聲稱:一旦心理「墮落」,嚴格定義的因果關係派不上用場──唯獨個人犯下的大小錯誤,會影響本人的未來發展。
不足為奇的是,人類的心理發展過程肯定會出現許多錯誤,而這些錯誤和其產生的後果環環相扣,並且體現在某些失敗或錯誤的偏好或取向中。這些都源於個體設定目標的心理活動,而設定目標與判斷力有關──也就是說,有可能會犯錯。設定或決定目標始於兒童早期,兒童2、3歲時,就會開始為自己設定卓越的目標,這個目標將會永遠位在前方,引領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朝此前進。現在,這個設定好的目標,多半與錯誤判斷脫不了關係;儘管如此,它或多或少仍然對兒童有約束力。這個孩子透過特定的行為、安排自己的人生來落實,長期且不斷的追求這個目標。
接著我們會看到,兒童的發展,取決於他對所有事物的解讀──這一點相當重要,務必謹記在心;明白另一點也很重要:一旦兒童遭遇全新的困難局面,就會落入老是犯同一道個人錯誤的循環。我們知道,這種情況影響兒童的深度或性格特徵不是取決於客觀事實或情境,就妹妹出生的個案來說,反而更是取決於兒童本身如何理解這項事實。這一點足以當成推翻前述嚴格因果論的充分證據:客觀事實與它們的絕對意義之間存在必要的連結,但是客觀事實與錯誤觀點之間並不存在這樣的連結。
在我們的心理活動中,真正吸睛的一點是──我們看待事件的觀點,決定了我們所採取的行動,反而與事實本身無關。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這就是我們所有活動的行為基礎,也是我們人格的形成基礎。在人類活動中,古羅馬時代的凱撒大帝(Cæsar)登陸埃及,正是一個主觀看法影響行動的經典案例。他在跳上岸邊時不小心絆倒在地,周遭圍觀的羅馬士兵都把這一幕視為不祥之兆。要不是凱撒大帝及時張開雙臂高喊:「你是我的了,非洲!」就算士兵再勇敢也早就掉頭離去。我們可以從中看到,現實影響我們行為的程度微乎其微,但是它的作用在於可以被結構化、整合良好的人格制約與決定。同樣的道理也適用群眾心理,以及它與理性之間的關係:若群眾心理遵循了理性,其原因並非環境導致,而是兩者剛好自發性有相同觀點。一般來說,除非錯誤觀點經過驗證然後被排除,否則理性不會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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