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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科技如何改變生育?科學、甚至是市場如何插手「上帝的領域」?被篩選的,除了寶寶外,還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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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科技如何改變生育?科學、甚至是市場如何插手「上帝的領域」?被篩選的,除了寶寶外,還有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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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未來,在台灣,代理孕母會合法化。

因為各種原因無法生育的伴侶,
將可以擁有「自己」的孩子──

同志、跨性別,單親也可以。

未來的台灣,
代理孕母將可能是一種職業選擇?



◎問題將不再只是在生孩子──而是在「生孩子的人」

二○二四年,「人工生殖法」將涵蓋代理孕母合法化,以及開放傳統夫妻外的同志、跨性別與不婚者透過代理孕母生育下一代。在討論誰生孩子以前,我們可能面對的更大問題是:誰來生孩子?

成年女性就可以擔任代理孕母嗎?如果成年是唯一的門檻,那麼以後的台灣,除了年輕的肝值錢,更值錢的,會不會是年輕的子宮?除了合法的代理孕母外,有沒有地下代理孕母的可能?

而在這樣的發展態勢下,「代理孕母」變成一個職業或許已經難以避免;又會對政策、政治、人權,甚至是倫理與醫學上,造成什麼樣的巨大衝擊?

◎在未來,連子宮都有價差

在未來,篩選出一個完美小孩,將只是基本低消。

最有錢的人,可以尋求年輕健康、且具備高學歷的女性提供子宮服務;不那麼有錢的人,就找不那麼年輕傑出、但健康的女性提供服務。收入不夠的人,只能接受不那麼完美的小孩──或是沒有小孩。雖然這不是法律的本意,但在未來,連子宮、小孩都有價差。

「有錢人,連生孩子都比較會。」將成為必然。但當孩子怎麼生都能靠錢控制,這個世界,會不會更不公平?

◎補助--可以解決問題嗎?

克里茲曼醫師要提醒我們的是:人工生育很貴。而當你有額外要求的時候,更貴。
所以,該不該補助無法生育的夫妻透過人工生殖技術生孩子?如果不,那麼就注定只有有錢人能付得起這張帳單;或者,沒那麼有錢的人去便宜的國家生。

但是生育只能是有錢人的專利嗎?
健康保險為什麼不能保障生育權?

如果保障了生育權──那麼,窮人就只能接受「有缺陷」的孩子嗎?
克里茲曼醫師在本書中提到,關於預算的考量,其實是一開始就浮出檯面的問題。所以能夠負擔得起的民眾在美國進行試管嬰兒,負擔不起的民眾就去墨西哥,甚至去其他第三世界國家「買子宮」。
這樣的市場機制真的合理嗎?或者我們該問的是:我們真的要讓市場機制主宰生不生得出孩子,與怎麼生孩子嗎?

作者簡介

羅伯特‧L‧克里茲曼醫師(Robert L‧Klitzman, MD)

哥倫比亞大學(Colombia University)醫學院(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以及梅爾曼公共衛生學院(Mailman School of Public Health)的精神病學教授(Professor of Psychiatry),同時也是生醫倫理碩士班的主任(Director of the Masters of Bioethics Program)。除了本書之外,克里茲曼醫師先前還著有《我的基因就是我?--直面基因檢測時代的命運與家族秘密》(Am I My Genes?:Confronting Fate and Family Secrets in the Age of Genetic Testing)、《倫理警察?--安全人類研究的難題》(The Ethics Police?: The Struggle to Make Human Research Safe)、《醫生變成了病人會怎麼樣》(When Doctors Become Patients)、《度夜如年:實習醫生的故事》(A Year-Long Night: Tales of A Medical Internship)。他的研究屢屢獲獎,包含了約翰‧賽門‧古根漢紀念基金會(John Simon Guggenheim Memorial Foundation)與羅素‧賽吉基金會(Russell Sage Foundation)的獎助,同時,他還是由紐約州州長任命的紐約州幹細胞委員會(Empire State Stem Cell Board)成員,並且是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的特聘研究員(Distinguished Fellow)。

目次

第一章 「外帶一個寶寶回家」
──生兒育女的夢想與旅程
第二章 「無法加入爸媽俱樂部」
──沒辦法懷上一個健康的孩子
第三章 當你是一位不孕症的病人
──挑選治療方式
第四章 選個卵子吧
──要個什麼樣的媽媽?
第五章 選擇精子
──選捐精者有風險
第六章 訂做個健康寶寶吧?
──所有的疾病都刪掉
第七章 「我家的女兒太多了」
──選擇性別與其他特徵
第八章 「買一孩送一孩?」
──生對雙胞胎怎麼樣?
第九章 挑選子宮
──當預算不很充裕
第十章 挑選孩子
──要選擇領養嗎?
第十一章 挑選醫師
──不只是錢的問題
第十二章 「他們會是夠格的爸媽嗎?」
──不只是付錢的問題
第十三章 「一個孩子值多少錢?」
──預算很重要
第十四章 高低起伏的情緒雲霄飛車
──生不生以外的問題
第十五章 有人支持你嗎?
──不是每個人都堅強
第十六章 「命該如此?」
──挑選靈性與宗教
第十七章 選擇自己的人生
──教育能幫上什麼忙?
第十八章 政治能幫上什麼忙?
──『八胞胎的媽』
第十九章 未來的世界
──生孩子這個難題

書摘/試閱

第九章:挑選子宮──當預算不很充裕

安德魯(Andrew)和查爾斯(Charles)這一對男同志伴侶想要一個孩子,不過,他們在非營利單位工作,資金有限。他們居住的中西部州,不承認代孕契約(surrogacy contracts)。他們可以雇用一個住在加州(California)『代理孕母』(gestational surrogate),那裡承認這類契約;可是,這麼做的話,要花十萬美金以上。他們研究了自己有何選項,最後決定要用所謂的傳統代孕--他們要採集自己的精子,放在乾冰上寄給一個願意自行受精而且懷他們孩子的女性。這樣的費用少很多,大概三萬五千美金。他們在網路上找到了妮可(Nicole),只要安德魯和查爾斯願意直接付她現金,她就同意提供這個服務。然而,不管什麼時候,如果她改變心意,決定要留下孩子,那麼,孩子就是她的。
這是場大賭注。不過,安德魯和查爾斯覺得,假如他們想要一個血緣上和自己有關係的孩子,也別無選擇了。他們去和妮可以及她的家人見了面。她雖然同意了,不過,就在要受精之前的那一刻,她緊張了起來,決定退出。安德魯和查爾斯又再次上網尋找,幾個月後,找到了另一個同意這麼做的女性艾芙琳(Evelyn)。他們開車去和她見面。她答應,懷孕期間,不碰酒精和娛樂性用藥,只吃健康的食物。他們還見了她的老公與三個孩子--以後和新出世得孩子,會是同母異父的手足。透過血緣的關係,他們的家庭,會永遠緊緊相繫。
安德魯和查爾斯用聯邦快遞寄出了他們的精子給她。她懷孕了。
然後,他們全都等著結果。這對男同志想著,萬一懷孕出了問題要怎麼辦。她雖然有自己的健康保險,不過可能會增生其他的費用。要是她後來使用娛樂性用藥或喝酒怎麼辦?他們每隔六或七周,就會去探望她。懷孕就這麼繼續下去。
九個月後,她準備好要生產了。安德魯和查爾斯開車去找她,待在她的床邊。她生下了一個女娃娃。
孩子出世後第二天,艾芙琳如果要的話,可以合法保有完整的小孩監護權,但她放棄自己的權利。安德魯和查爾斯得到了他們的寶寶。
然而,有的代理孕母,在最後一刻,會食言反悔。也因此,無數個想當爸媽的人會覺得,這種方式風險太大,他們寧可選擇更多法律保障,即便那樣要花的錢多很多。
許多想當爸媽的人,不只挑選卵子、精子、還有胚胎時要面臨兩難,連挑子宮也是--是否要「租」一個子宮,雇用一個懷他們孩子的女性,還有,如果這麼做的話,由誰開條件、條件為何。出於醫療相關的理由,很多想生孩子的女性沒辦法自己懷胎。而想要一個血緣相關的孩子的單身男性和男同志,除了用代理孕母之外,別無選擇。像莎拉‧潔西卡‧派克(Sarah Jessica Parker)這樣的名人女演員,也雇用了代理孕母,讓自己不用經歷懷孕。對於這種代理孕母的需求,雖然大量成長,不過,與此相關的論辯,也激烈四起。
在安德魯和查爾斯採用的傳統代孕制裡,女性同意男方授精,而後懷子,另一方面,孕期代孕制則是由想當爸媽的人提供胚胎,代理者只出借、或者說『租出』她的子宮,並不提供卵子。想當爸媽的人可以想辦法找到一名家族成員或朋友,免費當代理孕母,或者,他們可以設法雇用一位代理孕母。
一九八○年代的時候,美國的商業代孕,因為Baby M‧的案例,受到媒體廣大的關注。威廉‧史登(William Stern)和伊莉莎白‧史登(Elizabeth Stern)這對夫妻想要一個孩子,可是伊莉莎白罹患了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她擔心懷孕對她會造成傷害。一間不孕症診所在報紙上登了廣告,尋覓代孕者。瑪莉‧貝絲‧懷特赫德(Mary Beth Whitehead)這名高中中輟生,回覆了那則廣告,簽了一份契約,然後用威廉的精子授精。瑪莉‧貝絲ˋ來生下了一個女娃娃,不過她決定要留下孩子。史登夫婦因此提告。一九八七年,紐澤西州高等法院(New Jersey Superior Court)把Baby M‧的監護權判給了他們。但一九八八年,瑪莉‧貝絲上訴。紐澤西州高等法院雖然還是把監護權給了史登夫婦,不過給了懷特赫德小姐探視權,並且,判該州未來所有的代孕契約都無效。二○○九年,紐澤西某間法院裁決,那項判決,也一併禁止孕期待孕。接下來,好幾個州都禁止了所有的付費代孕。
然而,有些州,尤以加州最引人注意,准許付費孕期代孕,擁護禁止生母將孩子留下的法律契約效力。在加州,孕期待孕制成了一門大生意,還有,在費用遠遠低於美國的開發中國家,例如印度(India)、泰國(Thailand)、與尼泊爾(Nepa)也是(費用大約只要五千美金,而不是十萬美金)。數百萬美金的代孕產業,在好幾個開發中國家裡,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帶來了可能有剝削女人之虞的倫理、法律、社會、還有心理層面之顧慮。也有工業化國家的夫妻,在別的地方找了代孕,結果孩子還沒出生,就離婚了,讓這個兩造雙方都不要的孩子,被放逐在孤兒院。此外,在許多國家,代理孕母可以合法改變心意,決定留下孩子。代理孕母的健康如果不佳而且又不見得受到良好的監控,也可能對孩子有不良的影響。
美國各州對於是否允許、禁止、或限制代孕,以及如何執行他們各自的相關法律方面,做法天差地遠。以二○一一年為例,允許傳統代孕制(因為沒有明確禁止)的有一六個州;立法允許傳統代孕制,但未規定太多細則的則有五個州;有二個州立法允許但有所限制;有四個州只允許無補償的代孕;有九個州雖然允許,不過沒有強制要求要履行契約;有二個州雖然可以做代孕,但禁止簽合約;有四個州因為禁止簽合約,所以沒有人做代孕,還有九 個我們無法預知狀況的州。有三個州孕期代孕制是合法的;允許孕期待孕(因為沒有明確禁止)的有二二個州;立法允許孕期代孕制,但未規定太多細則的有七個州;有六個州立法允許但有所限制,有一個州雖然允許,不過沒有強制要求要履行契約;允許代孕,但禁止簽合約的州有五個;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因為禁止簽合約,所以沒有人做代孕。在其他方面,各州也做法不一,例如:代理孕母可以獲得多少補償(好比她是否可以獲得比基本花費還要多的報酬);代理孕母能否改變心意,如果可以的話,要在什麼樣的時間規定之內;是否需要法院許可,而且具備該州居民身分;想找代孕的爸媽是否一定要提供精子和卵子;還有,能不能用代理孕母的卵子。
跟所有懷孕的女性一樣,代理孕母會面臨偏短期與偏長期的可能風險,例如高血壓、貧血、糖尿病、子癲前症(preeclampsia)(或妊娠毒血症〔toxemia〕)、還有憂鬱症。像病態肥胖這類的因素,會提高併發症的風險。因此,醫師通常會挑選之前懷過孕也生過孩子、因此曉得可能狀況的女性,做為代理孕母。
我們不一定能明確知道女性到底幾歲才算太老、或是什麼時候她才不能用自己的子宮。許多女性會面臨很多的不確定。「我們在考慮代孕和/或找捐卵,因為我近來都沒有做人成功」,透過試管受精(in vitro fertilization)生下一兒、目前想生第二胎的密西根州(Michigan)行銷人員羅克珊(Roxanne),如此說道。「我們傾向找代孕,這麼一來最起碼孩子會是我的卵子跟我先生的精子製造出來的。」不過,她還是不太確定,所以她問了醫師。「我問說:『你會讓你的女兒這樣做嗎?』他說會。這讓我覺得『那好,我就這麼做。』話說回來,代孕非常昂貴。因此未了省錢,我有一個好朋友很好心地自告奮勇。我不知道她說的話真實性多高。她說她『真的』希望我們有孩子,而且她願意幫我們懷孩子。」
羅克珊跟她的先生還是很困惑,不曉得要不要讓這個朋友懷他們未來的小孩。「我跟我的婦產科醫師(OB/GYN)聊到這件事」,羅克珊解釋道。「可惜,我的朋友有癲癇症而且她有吃抗抽搐的藥物,這麼一來她就不是裡想的代理孕母,就算她已經生了自己的小孩也一樣。我的婦產科醫師對此不太放心」,羅克珊接著說道。「所以,我們說我們要再多做一次試管受精療程,如果沒有成功,那就考慮領養。不過,我後來懷了孕,生了我兒子。」朋友或親戚可能因此會提出他們要當無償的代理孕母,不過還是有可能出現障礙或是不可預期的併發症,而許多想當爸媽的人依舊對此態度存疑或不放心。
雖然加州的法律把代理孕母和未來爸媽之間的關係,闡釋得清清楚楚,不過,其他方面還是會碰到難題,Baby M‧的案例就是那樣。代理孕母就算跟未來爸媽有親戚關係,還是可以決定要留下孩子。吉兒(Jill)就提出了這樣的一個例子:「有一對男同志伴侶用了某位匿名的卵子供體,由伴侶其中一人的妹妹代孕。那個妹妹接受了諮商,也簽了同意書,不過,她沒有看心理醫師,而現在她打監護權官司,取得臨時共同監護權。她當初曉得自己在做什麼,也同意藥做了。她跟這些孩子並無血緣上的關係,是哥哥的伴侶提供了精子。那麼,她憑什麼能跟預定要當爸媽的那對伴侶一樣,養育這些孩子?」
代理孕母懷孕期間的行為,也可能造成緊張關係。「預定要當父母的人可能會抓狂」,吉兒觀察道。「『天啊,她懷的是我的孩子。……我真不敢相信她想要去遊樂園玩!』」代孕的人可能會想喝酒、吃某些東西、運動、或是旅遊。想當爸媽的人跟代理孕母,可能就會有所爭執。「一般而言,想找代理孕母,病人必須有了不起的財力」,吉兒接著說道。「我不是要隨便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過,這種病人習慣使喚人。」
雖然法律上的爭議,相對很少見,不過,還是有的--如果想當爸媽的人跟代理孕母所居住的州,法律上不認可這些契約,尤其會發生這種事。「通常和解協議會成功」,吉兒補充道。「最大的挑戰,是處理預定要當爸媽的人和代理孕母之間的關係。」
提供謹慎的諮商還有利用知會同意書,能有助代理孕母不改變其心意,儘管如此,難題還是沒有消失。「我們還沒碰過代理孕母想留下孩子的問題」,馬文(Marvin)談到他們診狀況的時候,如此說道。「不過,我們花很多時間取得同意書與提供病人諮商。我們有非常詳盡的法律文件。它們提供了保障給所有人。我們規定各方要接受強制性的心理諮商。他們要等上三個月。那麼一來,他們會有時間安排一切大小事,做出調整與因應。不過,有些想當爸媽的人可能會中途放棄,去別的地方做。」
禁止付費代孕制的各州法律,可能沒有反映出大多數人民的看法,不過,還是很難改變。「有人突然想到,然後說,代孕制好可怕。我不知道背後到底持何理由、怎麼個可怕法、或者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吉兒想著。「不過,沒有人想反駁,因為改變需要時間、精力、還有金錢。」事實上,替代孕制辯護的人,曾試圖在紐約州(New York)和其他地方改變州法,都沒有成功。反對代孕制的人,往往不是右派基督徒(right-wing Christian)(這些人往往都會反對所有的輔助生殖技術,視其為不道德的),就是女性主義者(這些人主張,同意當代理孕母的人大多很窮,所以可能遭到利用)。不過,我們目前沒有這些女性身分為何以及為何同意當代孕這樣的資料。
女性為何選擇當代理孕母--這種問題,於焉而生。她們可能同時出於金錢因素和個人理由才這麼做。「雖然她們這麼做是為了錢,不過那只是一部分的理由」,吉兒接著說道。「一般來講,她們都超積極的。有些很討人喜歡。有的則有控制欲:她們覺得自己什麼都懂。我有個同事覺得,這些人都有點自戀,喜歡感覺自己受到高度的重視。她們生活當中的其他方面,可能沒辦法提供她們那種同樣的感激與尊重。」這些動機,可能缺一不可,不過,本身卻都不足。據說許多懷胎九月拿十萬美金的女性,是中產階級人士,完全理解其中的風險與利益,幾乎之前都生過自己的小孩,而且她們覺得,獲得的報酬很值得。
這些複雜的關係,可能會對醫療提供者帶來難題:「我現在是預定當爸媽的伴侶和代孕者兩邊的基層醫療醫師」,吉兒說道。「這是出於所有人最佳利益的安排嗎?我不確定。代理孕母受到感染,不過真的無關緊要。本來根本不應該檢驗的。可是,她整個人好緊張,擔心孩子的血緣爸媽會怎麼想。接下來換她的雌激素值有點低。她又陷入緊張狀態,擔心爸媽會做何感受。看她那樣,真的讓人很難過,因為她只想把事情做好而已。」
女性也會受到想助人和人道精神的理由所驅使。「有的人真的是出於善心做這件事情」,吉兒接著說道。「她們想幫人。有些真的喜歡懷孕的那種感覺。對某些人而言,那是一種能力,可以做一件重要的事,而且把它做好,然後獲得某種程度的認可。鮮少有人會無償代孕,不過,你如果考慮她們要經歷的一切和其中風險的話,那也是合理的。話說回來,並不是只跟錢有關。也許才佔了四○%到五○%左右吧。」
想生孩子、去開發中國家雇用代理孕母的那些人,還會碰上額外的挑戰。舉例來說,二○○七年,山田幾文和山田由紀(Ikufumi and Yuki Yamada)這對日本夫妻,用先生的精子和匿名供體的卵子,在印度(India)找了一個代理孕母。然而,孩子出生前一個月,山田夫婦離婚了。幾文後來想要獨自以父親的身分養育孩子。可是當孩子出世時,由紀拒絕撫養小孩,而由於日本的公民身分屬地主義的關係,日本大使館因此拒絕讓這個孩子申請護照。然而,印度的法律並不認可幾文為單親爸爸。所以,這個後來名叫曼吉(Manji)的寶寶,留在印度的一間孤兒院裡,沒有身分。幾文經歷了許多後續冗長的法律訴訟才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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