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臺灣最後一代入坑工作的女礦工
逆來順受、刻苦耐勞──她一肩扛起整個家,是整座礦山的母親
記錄海山煤礦從昭和年代山本炭鑛創建至戰後李家承接的變遷史
拚死掘進、地底求生──一九八四年礦災
四十年後,傷痕仍在
獲第一季「在場.非虛構寫作獎學金」作品
本書是社會學者戴伯芬教授對自己阿嬤的近身素描,同時也是對戰後勞動女性生命的紀錄。
阿嬤張曾桂十六歲就進礦坑工作,身高不到一百五十公分,每天推著沉重的臺車,赤腳工作,穿梭於漆黑的坑道之中。夏天坑內溫度達四十度,衣服總是被汗水以及坑內積水浸溼,月經來時也無法更換衣褲,用破布墊著繼續工作,經血外露的難堪成為礦坑女性工作日常。女性進坑之外,也做坑外雜工,男人做的她們做,男人不做的她們也做,但是薪水總是遠遠低於男性,工時又經常高於男性。除了礦場勞動之外,她們也負擔起家庭中打掃、煮飯、洗衣、帶小孩、照護公婆等再生產工作。不被看見的女性礦工,是哺育整座礦場的母親。
一九五八年,媽祖坑瓦斯爆炸,張曾桂的丈夫張祿當場死亡,留下婆婆、三名幼子以及一名遺腹子,張曾桂一肩擔起養家活口的重任,沒日沒夜地工作。礦村包工頭鄧進發同情她的處境,對她照顧有加,兩人相互扶持,未有正式名分。無法白首偕老是礦場女性的宿命,六十餘歲的鄧進發死於塵肺病,張曾桂又多了兩個嗷嗷待哺的幼子,暫時轉至工地持續為家人拚搏。
一九八四年,臺灣礦業史上最黑暗的一年,六月二十日海山礦災,七十四人死亡;七月十日煤山礦災,一○三人罹難;十二月五日,海山一坑礦災,九十三人非命。一九八九年開始,臺灣礦場陸續關閉,礦業終於走入歷史。當臺灣社會逐漸從礦災的集體創傷中復原,有些倖存礦工仍飽受塵肺病之苦,礦災家庭的子弟也還在痛苦、貧病中掙扎。
本書不僅挖掘臺灣最後一代女礦工的故事,刻劃礦場女性的勞動與精神樣貌,也描繪從日治山本炭鑛至戰後海山煤礦,一段不該被遺忘的臺灣礦業變遷史。
作者簡介
戴伯芬
輔仁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著有《學術這條路:大學崩壞危機下,教師的危機與轉職之路》(大家出版,二○二一)、《社會極化:比較新加坡、香港與臺北》(Social Polarization: Comparing Singapore, Hong Kong and Taipei, Germany: Lambert, 2017);合著有《高教崩壞:市場化、官僚化與少子女化的危機》(群學出版,二○一五);編有《性別作為動詞:巷仔口社會學第二輯》(大家出版,二○一七)。
序
作者序
歷史與生命斷層的修補
大學時代在臺大建築城鄉所工讀,打開了我進入臺灣底層社會的視窗,從屏東農民調查開始,走過滿是菁仔的內埔,到良田千頃的萬丹,種稻的高齡農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收入竟不及種植檳榔,第一次感受社會制度的不公平。隨後,跟著不同規劃案與研究計畫,探索臺灣這片土地的子民。在蘭嶼反國家公園、海砂屋、核廢貯存場的運動中,瞭解銀帽、藤甲、禮刀、聲嘶力竭的吶喊,終究驅不走盤踞蘭嶼島上的Anito(惡靈),而達悟(Tao)斷落的世代連結,隨黑潮洄游的飛魚,永遠回不了巴士海峽彼岸的巴丹島。
或許受潛伏的童年經驗影響,我之後的研究一直聚焦在臺灣的底層社會。巡迴於臺北縣的流動攤販們,從過去的趕集,轉換成定著夜市,在都市化浪潮的推進下,邊緣終成中心。中山北路的菲律賓移工依然在週日上聖多福教堂做禮拜,在密布的楓香樹下追尋Lechon(烤乳豬)的味道。滯留於艋舺公園的無家者,流轉在教會、廟宇、工地、市集,流連夢寐以求的溫柔鄉尋找片刻慰藉。
從農民、原住民、流動攤販、菲籍移工到無家者,三十多年的田野與社會調查經驗,人生的前半段活得精采,但到了下半場,覺得自己有氣無力,渾渾噩噩,不復年少輕狂的衝勁。上課談的社會運動或者是社會流動,不過是教科書上專有名詞解釋而已,社會改革並沒有想像容易,面對惡化的高教勞動環境、新世代學習模式的轉變,萌生退意。
關於自己的出生背景,我所知甚少,只知道祖父、外祖父皆早逝,兩個單親家庭分別靠祖母、外祖母獨立撫養,都是由單親女性撐起養活一家人的重擔。小時候隨媽媽回娘家,知道阿嬤住在媽祖田海山工寮,媽、阿嬤、大舅、大舅媽以及二舅媽都曾在海山工作。一九八四年三大礦災發生後,阿嬤退休,但在海山收坑之後依然在事務所打掃、煮飯、做雜工,大舅幸運逃過兩次礦災的狙擊,卻因中年失業而整日在家喝酒。
父母結婚之後移民城市,我在臺北市出生、成長,不但和滯留礦場的親人疏離,距祖父母過去的生命經驗更遠,原來階級翻身是一種斷絕,和自己生長的土地離得愈遠,靠都市菁英之路愈近,和底層貧困的家人愈疏離,愈有機會躋身上流。
這本書回顧阿嬤張曾桂將近一世紀的人生,說出她遺忘許久的陳年往事,也道出昭和年代以來臺灣沉默女性礦工經歷的巨大苦難與卑微幸福。在寫作過程中不斷尋找阿嬤、媽媽隨歲月日漸消失的記憶,黑色礦災之後許多傷痛早已雲淡風輕,深掘阿嬤經歷的生命傷痕,意外地看到母親年少成長的喜悅與煩惱,促成她和親生父母關係的和解,也重新檢視貧窮家庭的印記,如何形成今日的我。這本書也記錄海山煤礦的前世今生,探討日治以來臺灣礦工的勞動與生活,記錄礦業的起落與三大礦災的經過,並追蹤災後礦工的轉業與遷移,思考礦村再發展的可能性。社會學開啟的視窗,讓我得以從底層礦工的視角,觀看國家權力行使機制、集團企業運作模式,揭露礦災中的禿鷹族群以及噬血財團的面目,在災難中看到泯滅人性的醜陋貪婪,也看到阿嬤絕地求生的韌性。
臺灣空間規劃界長期實用主義當道,強調活化再利用,缺乏地景修復的概念。海山礦場保存議題挑戰了過去臺灣聚落文化資產保存思維,保存的是誰的記憶、誰的文化?或不過是無病呻吟的都市文青鄉愁與乏善可陳的消費異文化刺激?重回海山礦場,心疼被礦業開挖、農業墾殖、工廠汙染的山林,同時也驚嘆大自然自我復原的能力,坑道崩塌,坑口積起一池春水,景觀橋爬藤盤踞,綠意盎然。開發者離去之後,大自然的傷口正在慢慢癒合,只要人類退出她的領地,大地終能休養生息。
此書的完成特別要感謝Matters「在場.非虛構寫作獎學金」的肯定以及所有工作人員的協助,友人高俊宏、朱健炫的礦業經驗分享,以及接受我訪問的海山礦工及礦工家屬。特別要感謝的是「放羊的狼」──張偉郎先生,他自二○○六年起馬不停蹄地探訪臺灣各地的礦坑,已經累積了五五四篇部落格文章(https://ivynimay.blogspot.com/),為臺灣礦業留下珍貴的紀錄,成為當代臺灣礦業的活字典。春山出版社瑞琳總編的建議、舒晴的悉心編輯校對與排版,讓文稿更加通順易讀。當然,最需要感謝的是我的阿嬤,讓我認識到自己有一個天下最偉大的阿嬤,也謝謝媽媽、爸爸、舅舅、舅媽以及阿姨等家人,這是所有家人支持灌溉下在殘礦廢墟中開出的花朵。最後,如果沒有外子的支持與陪伴,我一個人可能沒有勇氣探索這段暗黑歷史,阿嬤的故事可能就隨記憶凋零而永遠深埋於坑底。
阿嬤的故事不只是她個人的生命經驗,也是臺灣千萬個礦場女性悲歡離合的縮影。透過阿嬤的生命回憶,我在白色圍牆後荒廢塵封的建安坑口找回自身的認同,也在異化的學術論文生產中找到新的實踐目標。本書應該不是一部個人生命敘事的結束,而是一段新社會行動的開始。
目次
作者序 歷史與生命斷層的修補
第一篇 山本炭鑛
一、山本義信
二、入坑
第二篇 礦工家庭
三、戰火
四、接收
五、收養
第三篇 海山煤礦
六、著礦
七、災變
第四篇 礦場中的女人
八、女礦工
九、家暴
十、臨盆
第五篇 礦業榮衰
十一、礦村
十二、工寮
第六篇 家的危機
十三、家變
十四、成家
十五、親歿
十六、轉業
十七、死別
【圖輯】
第七篇 三大礦災
十八、礦殤
十九、奇蹟
二十、究責
二十一、收坑
【圖輯】
第八篇 終曲
二十二、反服
二十三、滅村
二十四、抵抗
二十五、思念
二十六、回歸
【圖輯】
後記
附錄 張曾桂生命歷史年表與礦業大事記
書摘/試閱
第四篇 礦場中的女人【節選】
女礦工
多數人認為採礦是男性的工作,我對於臺灣民間社會認為女性不能入礦坑的說法百思不解。按阿嬤的說法,日治時期坑內已有不少女礦工,基於對女性健康的保護,不是應該禁止她們從事高危險工作嗎?為什麼日本政府容許女性在坑內從事男性的粗活?原來日本雖然是國際聯盟的主要國家之一,卻是當時世界上少數僱用女性進入礦坑工作的國家,即便一九一一年(明治四十四年)《工場法》實施,內務省才禁止女性進入礦坑工作,但仍未嚴格執行,拖到一九二四年(大正十三年),日本政府才正式禁止內地女性進入礦坑工作,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一直自詡為現代化國家,唯獨在性別平等議題進展緩慢。
不過,殖民地臺灣的女性勞工顯然不適用日本內地的勞動法保護。進入礦場工作的女性被稱為「女坑夫」,一九二四年(大正十三年)《臺灣日日新報》曾有一則報導內容登載:
金包里礦業株式會社崁腳炭礦之一部請負人李旺根氏。所用採炭夫中。有一奧族坑夫某者。乃妻亦能從事採炭。每日二人相率入坑。一處作業。夫掘妻拖。甚然勤勉。會社見之。甚然感心。乃特給賞金。且高貼揭示。言凡有婦入坑從事採炭。一個月能二十天繼續者。於相當貸金外。本社另交支賞金三元。以獎其勤。於是一般坑夫見之。甚然垂涎。多欲回帶其妻前來見習。是亦空前未有之事也。
日本殖民政府對於臺灣的女礦工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甚至公開鼓勵臺灣女性入坑工作,報效殖民祖國,所以才會出現這則獎勵新聞,稱讚李旺根夫妻「夫掘妻拖,甚然勤勉」,希望在獎金制度鼓勵下各坑夫效法帶妻入坑。
女性礦工在一九四一年(昭和十六年)人數增加到六一七○人,已占礦工總人數百分之十一。阿嬤說當時不一定是夫妻檔一起在坑內工作,女性也可以獨立做坑內的各項工作,隨著坑內女性人數增加,《臺灣日日新報》也曾傳出女坑夫受傷或死亡的記錄。不過,山本炭鑛似乎只有在一九三○年(昭和五年)傳出發生小型礦災,死亡三、四人,但未詳細說明人員傷亡狀況。
日治時期雖然鼓勵女性入坑工作,但是她們的薪資卻遠低於男性,大約只有六成薪左右。一般人覺得礦工辛苦危險,所以薪資高,阿嬤卻一直說在礦坑工作薪水很低,比較之後,我發現山本炭鑛的薪資真的低於其他早期開發的基隆礦場水準。
戰後初期,女性礦工的工作模式承襲日治模式。雖然國民政府一九五○年施行的《礦場法》已經明訂女性不得從事坑內工作,但是女性依然下坑,甚至在懷孕期間也未停止。一直到一九六四年才明令禁止女性入坑工作,規定女性在礦場只能做坑外事,像是坑外推車、篩仔腳(t'ia a`-k'a,選煤)、倒路尾(táu- lo̍h-ué,倒石渣),自此之後,礦場的男、女分工日益明確,形成「男主內、女主外」的勞動方式,女性只能從事低薪、長工時的坑外工作。
坑外女工多數集中於洗煤場工作。坑內混合的煤炭與碴石送出坑後,會先到選煤場進行篩選或洗選,洗選煤由女性負責,這個工作雖由女性操作,但是一點也不輕鬆,需要多人協力才能完成。臺車經翻猴(being-gau,翻車斗)三百六十度翻轉倒下煤炭,會揚起大量粉塵,清空之後再推空車出來。經選煤場工人篩選之後,煤炭送至儲煤場存放,而石頭與雜質則運往土堆尾(thôo-tui-bué,捨石山),媽祖坑的捨石山就在第八公墓旁。推運石碴上捨石山的工作通常也是由女性承擔,力氣不夠的婦女經常推抬擠壓到肩、手瘀青,甚至滲血。過去沒有環保意識,有些坑內的石碴也會直接傾倒於溪谷邊坡,形成平坦的新生地,稱為「倒路尾」(傾倒石碴),海山建安坑的石碴就墊高了邊坡,而非形成捨石山,使得礦場周邊的地質十分不穩定,隨時有可能出現土石流災難。
戰後臺灣政權移轉,雖然《礦場法》明文禁止女性下坑工作,但一直到一九七二年的臺灣官方統計,坑內的女性雜工仍有九百四十八人。甚至到一九七四年 《勞工安全衛生法》頒布,再次規定女性不得下坑工作,阿嬤說只有海山本坑禁止,媽祖坑依然有女性入坑工作,顯見民間社會並無女性下坑的禁忌,坑內仍有不少女性黑工。
禁止女性下坑工作的原因,依海山副所長賴克富的說法是因蔣宋美齡曾到礦區巡視,對礦坑安全問題十分關切,體恤礦工夫妻同時入坑工作的家庭風險,指示女性不得下礦坑,才促成一九六四年女性下坑的禁令。雖然蔣宋美齡曾經到過礦協新村,但「礦協」為屏東市一空軍眷村名稱,並非礦村,這種說法或許只是為了營造國民黨政府親民的形象,因為當時的礦村對於外來統治者來說,是偏僻、危險之地,自日治以來,就鮮少有男性管理階層親自到礦村巡視,更不用說女性政治人物親臨現場。
還有一種說法是坑內燠熱,男、女衣衫單薄混雜,易生不正常關係。大型礦場坑道延伸可達二公里以上,煤巷之間距離大,人與人接觸不易。阿嬤說大家只有想到工作:「查埔人咧挖塗炭,黑黑的,(查某人)捒車去接礦石,換空車。」(男人在挖礦,黑黑的,(女人)推車去接礦石,換空車。)坑內男礦工雖光著身子,女礦工穿衣服或背心,黑暗的坑道根本看不清楚對方,再加上一般為小組工作,煤巷內的工作輪調,經常不確定當日的工作夥伴是誰。早期民風淳樸,坑內環境極度惡劣,工作又耗盡體力,要發生男女關係恐怕也非易事。
雖然女性禁止入礦坑的說法來源可議,可以確定的是從日治到國民黨政府時期,在法律規範外、官方統計闕失下、民俗禁忌外、男女授受不親的禮教中,女性一直是臺灣暗黑礦坑中「看不見的勞工」。
家暴
阿嬤是個輕聲細語、溫柔和善的小女人,從不敢過問阿公的事。凌晨天未亮,就起身煮粥,準備早餐和中午的便當,阿公吃過飯就出門,通常中午兩點就下工了,很多時候不是去店仔口(tiàm-á-kháu,雜貨店)與舅舅小酌聊天,就是到處閒逛。有一回阿公喝醉發酒瘋,把褲子脫下來,一路在頭上揮舞回家,對於阿公的胡鬧,阿嬤覺得很難堪,也不好多說什麼。
阿公下了工就是休閒時間,在礦場工作的阿嬤比阿公更晚下工,通常得到下午四、五點,收拾完炭礦才能回家。一回到家,還是要煮飯、洗衣,放假還得上山去撿柴火,每天醒來就是工作,一天結束精疲力竭,從早到晚,日復一日,永無止歇地工作。
阿嬤的婆婆蕭允是個裹小腳的傳統女人,但她並沒有傳統溫柔婉約的女性形象,在媽媽、舅舅的口中反而像民間傳說的「虎姑婆」,是家中最有權力的凶惡女人。阿嬤家的客廳掛著她的照片,神情看來十分嚴肅。清代臺灣社會盛行纏足,她自幼裹小腳,除拇趾之外,將四趾下屈,用長布包裹,再以針線縫住,使腳背高高隆起呈弓型,讓腳趾深深折入腳底。日治時期嚴格取締纏足風氣,家中的戶口調查中還記上一個「纏」字,代表她是纏足女性。雖然此陋習在當時已經廢除,查某祖不必再用裹腳布包住小腳,但她腳掌已變形,平常只能小步慢走,無法像正常人行動自如。纏足真是可怕的陋習,竟令數個世代的女人被迫成為依賴父權體系維生的肢體障礙者。
查某祖在生了二男二女之後,丈夫上山砍柴出意外死亡,無奈只能帶著遺腹子阿公改嫁他人,之後又生了一個兒子,沒想到繼任丈夫又不幸在竹林工作傷腳,未能及時醫治,最後感染而亡。連續兩任丈夫意外身故,左鄰右舍開始傳出查某祖剋夫的閒言閒語,人言可畏,讓她逐漸成為性情孤僻、脾氣暴烈之人,所有生活中的委曲壓抑,對兒媳之間的情愛妒忌,都發洩在媳婦身上。
父權社會中男性擁有無上的權力,一旦男人過世,婆婆取代公公成為家中的新權威,在多年媳婦熬成婆之後,查某祖一不高興,不但自己動手打媳婦,也要求阿公打阿嬤給她出氣。阿嬤委曲地說:「毋是用罵的,攏是使弄(sái-lōng)囝打……(若毋打)欲死予伊看,欲予伊死嗎?以前的人有的真歹(pháinn)……我嘛毋案怎,不知為啥伊欲生氣?」(不是用罵的,都是唆使兒子打……(如果不打)要死給他看,要讓她死嗎?以前的人有的很凶……我也沒怎樣,不知為何她要生氣?)阿嬤成了婆婆的受氣包,有時阿公不想動手,查某祖就捶胸頓足,指責兒子不孝,覓死尋活,在她動不動以死要脅下,阿公迫於無奈,只好打老婆給媽媽看。
阿嬤與她的婆婆、伯公、小叔一起居住,傳統大家庭人多,互動磨擦也多,聽到閒言閒語,有時阿公也會動手訓妻,阿嬤只能忍氣吞聲:「幾若房蹛(tuà)做伙,攏是聽著無中意,就會揌(sai)落去,揌到鼻血流出來,以前的人較愛打人,伊攏是搧喙䫌(sàm-tshuì-phué)……予打攏是嚎(háu)啦!不敢咧眠床嚎,驚予(大家)罵,攏是去嬸婆遐……攏是去遐嚎,嚎嚎咧才過來遮邊。」(好幾房住在一起,都是聽到不順心,就會搧巴掌,搧到流鼻血,以前的人比較愛打人,他都是打耳光……被打都是哭啦!不敢在床上哭,怕被婆婆罵,都是去嬸婆那邊……都是去那哭,哭一哭才過來這邊。)那時候男人打女人似乎是天經地義的常事,阿嬤不敢回嘴反抗,只能暗自哭泣,阿嬤說:「一人一款命,咱較歹命,去抵到(tú-tio̍h)較土、較僭權(tsiàm-kuân)。」(人各有命,我們命比較不好,碰到了個性比較粗礪的人、比較霸道。)
我問阿嬤被打了之後有沒有想過逃家、離婚,阿嬤用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我,顯然這個念頭沒有在她的腦海中出現過,笑著說:「囝攏生矣……以前的查某人無親像這馬(tsit-má)……」(小孩都生了……以前的女人不像現在……)想想女性解放在臺灣大概是一九八○年代之後的事,以前的女人如果沒有依附男人,自己一個人是無法活下去的,對於家暴也只能逆來順受。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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