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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易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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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定價
:NT$ 5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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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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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學易初稿》,于元芳著
于元芳本書詳述「象」「數」之源流、相互關係及其在卦爻推演中的運作,堅持「知象而不知道,其失也誣;知數而不知道,其失也賊」的批判精神。卷首《學易三編序》與《初稿取象法》概述于氏對《易經》本體、推演與實踐三者兼顧的系統方法。全書強調象數合參,批判自漢以來象數偏執與支離弊病,力求還原經典義理的本初精神。
《學易初稿》正文分七卷,首卷即對「乾」、「坤」等八卦起源及演變,作出精密分解,逐步帶領讀者從卦象、爻位、取象法、互卦、變卦等進入經文實證。書中不僅對傳統訓詁細究,更融合自身體悟與批評,如取象、互卦、爻位、升降等易學要義皆有獨到見解。此種自出機杼的詮釋,既保留古訓,又不囿於成說。
《學易初稿》適合國學愛好者、儒家經典研究者、東亞思想史學者及關心中華思想現代轉化的讀者研讀。全書既可作為《易經》研修的基礎文本,也為理解近現代中國傳統學術的嬗變提供一手史料與理論座標。#博客思出版社#

作者簡介

于元芳(1887-1958),字春圃,又字純樸,山東萊陽人,幼承庭訓,十二歲登州府試秀才第一名,後歷省試、副舉人、進士等傳統功名,卻恰逢科舉崩解、時局大變,其一生橫跨清末民初新舊交替的大轉型時代。游學北京,畢業於高等警校,歷任民政部主事、山東教育廳長、山東大學籌委會主任等職。其畢生著有《易學三編》三集,《古韻疑》二十二卷,《五代史札記》三卷,《文集》十二卷,《詩集》六卷。

名人/編輯推薦

書評: 《學易初稿》,于元芳著——現代視野下的象數詮釋與國學自省
時代斷層下的學術自覺
于元芳的《學易初稿》並非一部單純的經典釋義,而是身處晚清民初知識斷層、價值重建年代的學者嘗試,以自身生命經驗回應傳統象數易學的現代可能。作者身歷科舉終結、革命劇變,從秀才、進士到民國政要,其學術路徑實為舊學新知融通的縮影。本書自序即自揭其追問:「大哉易乎!其為道也,無方體,無久暫……」,這既是對傳統包羅萬象的敬畏,也是對「泛濫而失根」學風的警惕。於是書中處處可見對既有訓詁、章句學的質疑,強調「知象、知數而不知道」之流弊——於氏要求象數合參,更強調對象、對數本身「能否指向現實人生」的現代性問題意識。
象數論戰:還原還是建構
本書最值得玩味之處,在於對象數易學本義的細膩梳理與批判反思。于元芳以「母卦母爻」、「互卦互爻」、「變爻」、「爻位」、「倒卦」等多層理論,系統盤點前人取象、演數之法,但不囿於前人成說。于氏對象數兩端,時而強調「各如其分」、「彼此相通」,時而又質疑象、數何以能「資變化而不失其宗」。這種在還原經典本義與構建現代新解間搖擺,正是本書最有啟發性的辯證張力。
知識系統與實踐批判
于元芳強調「欲求諸外,必有諸內。欲有諸內,必求諸外。內外相資,如形影焉」,表面是在闡釋格物致知的經學傳統,實則將易學推向現代知識論的自反性。「學易三編序」明確揭示:經文詮釋、類比會通、先儒法門皆不足恃,關鍵是能否「推之極於無垠,析之至於毫芒」,也就是說,一切訓詁體系本身也必須接受時代檢驗。
象數與時代——經世致用還是象牙塔
全書最大特色是將象數理論、卦爻義理層層拆解,但作者並未停止於理論闡發,而是試圖將《易經》精神貫穿於現代社會人生修養之中。無論是「元亨利貞」四德論述,還是「潛龍勿用」的人生階段詮釋,都反覆映射作者個人及時代命運。但值得追問的是——當現代社會已遠離卜筮、象數為生的生存結構,于元芳的學易努力,究竟是為現代人提供有力的精神指引,抑或僅是一種文化記憶的最後守望?作者強調「經世致用」,但對於當下讀者而言,「用」的意義是否已然異質?此點,誠為後人繼續深思之根本。
結論:經典詮釋的未竟工程
總觀《學易初稿》,它既是對經典象數學派的致敬與反思,也是近現代知識分子自我詰問的標本。于元芳用畢生所學和人生經歷,為「易學」重新定位。但正如其自序所言:「其因時變遷之繁,名稱度數之殊,既不可以成例拘,又不可以師心用」,這部書既是一個時代的總結,也是一個新的起點。
我們必須懷疑:現代人還能否「知象、知數」而知「道」?還是終究只能在歷史知識的自足系統中徘徊?這個未竟的問號,正是《學易初稿》留給我們最值得繼續發掘的深層啟示。#博客思出版社#

易始於有天地。天地以前。聖人所不道也。非不道也。無可道也。聖人之於天地萬物。其體之精而語之詳矣。虛言之恐其無所麗也。而於是乎有象。渾言之恐其無可尋也。而於是乎有數。知象而不知道。其失也誣。知數而不知道。其失也賊。誣與賊聖人之所預知也。而卒不廢象與數。且以是著之書而詔後世。亦謂舍是則無以明道焉耳。畫卦之初。供人生之需而已。而道寓焉。象則取其近似者。數則取其固定者。不知天地。觀之人物。不知人物。觀之己身。不知己身。觀之天地萬物。此象之所由來也。天地萬物己身。各如其分而命之數。數者彼此相通者也。且往復如一者也。惟其彼此相通。故可以資變化。惟其往復如一。故預變而不失其宗。揲者而命之。數之事也。而道行焉。制器而用之。象之事也。而道存焉。象者吉凶之已具。數無吉凶。數與數遇而吉凶生。道則有吉有凶。吉凶者所以明道。而不足以盡道也。自有天地以來。道其與象數以俱生耶。繫辭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象也。一數也。一陰一陽則道也。道不離乎象與數。舍象數以言道。未見其知道也。大學之言天下國家。推本於修身正心誠意。誠意本於致知。致知本於格物。物者何。天下國家之與吾身心相接者是也。故欲求諸外。必有諸內。欲有諸內。必求諸外。內外相資。如形影焉。古之明道者皆如是。元芳學易有年。始也由辭而求其意。久之略見其所謂象。又久之乃略見其所謂數。始也汎覽各家而嚴其去取。久之乃無非易者。大哉易乎。其爲道也。無方體。無久暫。無有疏而不備。偏而不舉。語其淺。雖禽獸草木土石。皆莫能外。語其至。雖聖人有所不能盡也。世儒滯於一而不相爲容。於是支離之弊生。空虛之謬出。蓋自漢以來。嘗斷之矣。元芳問道無涯。顧自有其所服膺而不能自祕者也。初稿詮釋經文。再稿則比類而觀其會通。初稿多論先儒解易之法。所謂象數者。略其如是。起丙辰。迄丁卯。歲星一紀。成此三編。於經文之範圍。未敢或軼。若知順造化之自然。悟乘除之所以。推之極於無垠。析之至於毫芒。世有知者。不難尋求而得。其因時變遷之繁。名稱度數之殊。既不可以成例拘。又不可以師心用。變古制以利推行。願以俟之異日。
民國十六年三月。舊曆丁卯二月。萊陽于元芳自序。

目次

學易三編序 1
初稿取象法 3
學易初稿卷之一 5
學易初稿卷之二 66
學易初稿卷之三 141
學易初稿卷之四 208
學易初稿卷之五 286
學易初稿卷之六 330
學易初稿卷之七 358

書摘/試閱

學易初稿卷之一
☰☰乾下乾上
乾健也。其象爲天。序卦。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自其渾然者言之。天地萬物一理也。一氣也。自其秩然者言之。則有陰陽健順寒暑晝夜高下燥濕榮枯生死之不同。庖犧畫一奇以象陽。一偶以象陰。陽象天。陰象地。天地而外。爲物正繁。一奇一偶。猶不足以窮其變。於是進而至於三。或三奇三偶。或一奇二偶。或二奇一偶。而乾坤坎離震巽艮兌之名以立。而天地山澤雷風水火之象以成。乾者三奇之名也。而象天。則凡類於天者可推。坤者三偶之名也。而象地。則凡類於地者可推。餘如震巽坎離艮兌。亦各随其奇偶以爲象。今所傳說卦諸象。即三畫卦之所推也。繫辭傳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象者靜之體也。爻者動之用也。有體無用。則不足以參消息之機。而明失得之數。於是重而至於六。經所載乾坤屯蒙以下諸卦。皆六畫而爻在其中者也。六畫乃三畫之所重。邵子八生十六。十六生三十二。三十二生六十四之說。乃卦成後連比而演其義。庖犧當日。不應若是其數數也。
乾。元亨。利貞。
乾。庖犧所定卦名。元亨利貞。文王所演也。謂之卦辭。亦謂之彖辭。餘卦仿此。元。大也。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貞。正也。固也。分言之則爲四德。合言之則元亨而利於貞。蓋過剛過柔皆非貞。九三之厲。上九之悔。非貞故也。
乾以大稱元。坤以順天稱元。六子非乾坤比也。故卦辭皆不稱元。乾之亨曰。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坤之亨曰。含弘光大。品物咸亨。震坎皆流行之物。得乾之亨。巽兌含弘。離則光大。得坤之亨。故卦辭皆稱亨。艮不言亨者。艮爲山。止而不流。非乾之亨也。乾以保合太和爲利貞。震坎艮無保合太和之象。故不稱利貞。坤以柔順爲利貞。卦辭曰安貞吉。安順以行。是坤之利貞也。離兌皆言利貞。巽不言貞者。巽爲風。上下無常。非坤之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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