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美國政府績效評估制度之發展途徑須由其憲政制度、政黨制度、兩黨意識形態及制度改革歷史等國內脈絡之形塑,對照各國政府績效評估制度之立法/非立法、集權/分權、產出/結果導向、漸進改革/一步到位等改革途徑選擇之國際脈絡來理解其制度特性。
美國政府績效評估制度(如:GPRA法、GPRA現代化法、PART等)將美國1990年代以前的專家質化審查、無具體成果產出時程規劃之科技計畫評估,轉變為趨向國會、多元利害關係人、短中期時間框架之評估模式,它雖然一方面藉由結果導向評估來促進科技計畫評估與社會整體需求之連結,但它仍不足以回應科技創新政策之解決系統失靈等需求。
此外,本書呈現美國多元的科技計畫評估啟動機關之多元評估途徑及方法,並就美國與我國之政府績效評估、科技計畫評估制度進行比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