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渡邊利夫
1939年出生於日本山梨縣。慶應義塾大學經濟學部畢業,慶應義塾大學研究所經濟學研究科修畢,取得博士學位(經濟學)。曾任筑波大學教授、東京工業大學教授、拓殖大學教授、拓殖大學校長、拓殖大學總長等職,現為東京工業大學名譽教授、拓殖大學名譽教授。研究專長為發展經濟學、現代亞洲經濟論。
著有《成長的亞洲,停滯的亞洲》(獲吉野作造獎)、《西太平洋的時代》(獲亞洲.太平洋獎大獎)、《神經症的時代:我內在的森田正馬》(獲開高健獎正獎)、《放哉與山頭火》、《決定版.脫亞論》、《建設臺灣的明治日本人》等書。2011年獲正論大獎。
譯者簡介
李彥樺
1978年出生。日本關西大學文學博士。曾任東吳大學日文系兼任助理教授。從事翻譯工作多年,譯作涵蓋文學、人文、財經、旅遊、輕小說、漫畫等各領域。譯有《臺灣人的歷史:若林正丈拆解臺灣躊躇又持續變動的國族認同》、《臺灣總統選舉:臺灣認同的成長與爭奪》等書。
聯絡信箱:li.yanhua0211@gmail.com
導讀 如何理解臺灣史中的後藤新平?(摘錄)
吳密察(臺灣史學者、《臺灣史是什麼?》作者)
後藤新平在臺奠定的基礎建設
在臺灣史的脈絡裡,大都將後藤新平當成是「臺灣現代化的奠基者」。一九二○年代的殖民研究學者矢內原忠雄也將後藤新平在臺灣建立的諸多制度、建設概括為「資本主義化的基礎工程」。
這些基礎工程在制度側面上,建立了個人主義的土地所有權,統一度量衡、貨幣,並建立戶口制度,透過警察掌控社會治安,甚至協助末端行政。在物質側面上,則是在被稱為「沒有可稱為道路的道路」的臺灣進行交通建設,特別是積極建設縱貫臺灣南北(基隆—打狗)的鐵路、進行基隆築港工程。於是,臺灣西部原本被東西向河川切割的幾個市場圈,可以被南北打通,甚至透過臺日定期航線連接到日本內地。政策性地扶植製糖業成為具有壟斷性的殖民地產業,則是既達成了日本產業資本與臺灣小農經濟的結合,也將臺灣蔗糖保護在日本帝國市場之內,降低帝國的外匯流出。
後藤新平的臺灣統治經營構想,首先出現於一八九八年一月底他於履任臺灣前夕向當時剛上任不久的伊藤博文第三次內閣之大藏大臣井上馨提出的〈臺灣統治救急案〉這個原則性的意見書。從提出時間、提出對象、意見書的標題,都可以說是帝國新內閣從財政側面對於後藤新平所做的一次就任前考試,而考題就是在減少中央財政補貼(年度補助一刀切地減成三百萬)的前提下,如何進行有效的臺灣統治?
後藤新平後來的臺灣統治經營施政,基本上就是從減輕中央財政負擔的〈臺灣統治救急案〉所臚列的原則延伸出來的。簡單地說,後藤新平面對中央要求臺灣補助金幾乎腰斬的對應策略,不外是先求「節流」,再求「開源」。
「節流」與「開源」
後藤新平所提出的「節流」策略,首先是縮簡行政、裁汰冗員。後藤新平於一八九八年三月來臺履任,隨即展開行政改革,減少總督府組織、合併地方官廳、遣散冗員,據說一時之間竟然就有一千零八十人被迫離退。但是,政府還是有必須維持的基本職能(例如,維持治安、司法仲裁,甚至當時甚為重要的衛生管理等),所以後藤新平主張應該建立如十八世紀以前的警察制度,讓警察不但負責本身之警察業務,還兼管基礎行政甚至仲裁社會之細故糾紛,兼有司法職能,讓警察擁有廣泛的權限,以警察作為總督府的手足,以及政府與人民接觸的第一線,使得臺灣成了「警察國家」(Polizeistaa)。
後藤新平認為應該充分利用臺灣社會原有的「自治」傳統及「舊慣」,總督府不應急於將新制度、新法令施行於臺灣。因為這不但將造成行政成本開銷過大,而且容易引起被統治者的反感,徒然增加統治成本。因此,後藤新平不僅保留違反近代法原則、強調連帶責任的保甲制度,而且認為每個社會自有其行諸多年的習慣,甚至可視之為社會皆同意的「民法」。依照這樣的邏輯,後藤新平打出「舊慣溫存」(暫且尊重舊慣)的口號,不但未將日本的法律積極行之於臺灣,甚至成立「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普查臺灣「舊慣」,希望以此舊慣為基礎制定臺灣施行的法律(「舊慣立法」)。但這個計畫在一九一九年日本對臺灣的統治改採「內地延長主義」後即中止了。
「開源」的最主要內容是將鴉片、樟腦、食鹽收攏為政府專賣項目。吸食鴉片是清代以來臺灣社會的流行,每年消費量可觀,也是重要的外匯流出項目。日本來臺之後,一般的理想論調是應該禁絕鴉片,但醫生出身的後藤新平卻主張鴉片一時難以禁絕,不如將之列入政府管控的專賣項目,這樣一方面可以監管鴉片從進口到精製、流通的全部過程,而且可以從中獲取高額利潤。樟腦是清末臺灣的出口大宗,但從生產粗製樟腦到販賣至外國,大多掌握在外國商人手上,後藤新平利用總督府專賣完全獨占了這些利益。食鹽,中國因係大陸型國家,歷史上本就有食鹽專賣的傳統,而日本四面環海所以幾乎未曾想過政府壟斷食鹽的問題,領臺之後曾一時廢除臺灣原有的食鹽專賣制度,但後來考慮到它也可以是財政來源而也被恢復了。透過鴉片、樟腦、食鹽這三大專賣,非常有效地補充了總督府的財政(後藤新平在任時期,三大專賣收入都占每年經常性收入的百分之六十至七十)。
「開源」方面的另一大項目,是以發行公債來進行基隆築港、土地調查(包括補償大租權)、鋪設鐵路、建築官廳等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上述這些基礎設施都是長遠的臺灣統治經營上所必須的,但產生效益之前卻必須先投入龐大的資金,因此後藤新平大膽地規畫了一個「臺灣財政二十年計畫」,企圖以募集公債來進行基礎設施建設,並於二十年後達成臺灣財政自立。結果,總督府竟然提前在一九○五年日俄戰爭之際,宣告提前達到自給自足不再需要中央財政的補助金。這也讓人讚嘆後藤新平的臺灣統治經營為帝國帶來了適時的重大貢獻。
現實主義的政治人物
後藤新平之臺灣統治另一項重要成就是在任上完全鎮壓了臺灣的「土匪問題」。這裡需要對「土匪」稍作說明。日本統治初期被日本殖民政府稱為「土匪」的,其實是光譜上極為寬闊的一些人。清帝國在臺灣的統治相當粗放,即使課稅、維持治安這種政府的基本職能都無法完全落實,而必須仰賴各種形式的代理人。從某種意義來說,日本殖民政府初來乍到之際所稱的「土匪」,其實有不少就是這種於清帝國時期(正式、非正式)代行政府基本職能(徵稅、治安、仲裁)的地方性代理人,他們之所以能夠有此實力(強制力)或許是因為名望,但更多的應該是倚恃他們的武力。對於壟斷合法暴力的現代政府(總督府)而言,他們就是「土匪」。這些「土匪」在戰後臺灣史敘述中,一直都被稱為「武裝抗日的集團」,但如果從以上的說明來看,日本殖民統治初期的這齣歷史節目,應該可以說是日本近代政府(總督府)對臺灣武裝社會的繳械。經過這番武力綏靖之後,總督府接手了臺灣社會,成為臺灣社會之上所鋪蓋的、壟斷合法暴力的政府。
後藤新平處理「土匪問題」的策略是打出「軟硬兼施」的「招降政策」,並配合臺灣社會原本具有相互連帶責任之保甲制度,區分「良民、土匪」,分化、孤立「土匪」。對於可以直接殲滅的弱小「土匪」勢力,當然發動軍警加以剿討,對於難以一舉殲滅或不明敵情虛實的具規模的「土匪」勢力,則打出招降政策,甚至給予「授產」(提供生業),例如開鑿山區道路、邊區傳遞郵便。更甚的情況是與「土匪」集團簽訂和約,承認在一定範圍內「土匪」得以仍然擁有武力「據地為王」,執行徵稅(保護費)、仲裁等職能。不過,透過這種「招降政策」也讓總督府摸清這些「土匪集團」的人數、武力、根據地、活動範圍等實際情況,而得以在評估敵我情勢之下發動殲滅性的攻擊。一九○二年,北、中、南的幾股大集團遭到總督府毀滅性的攻擊,總督府花了不到十年的時間便解決了臺灣社會武裝化的問題(當然,這不包括山地原住民地區)。
所以,總的來說,後藤新平在臺灣所做的,就是建立了一個可以順利運作(well-functioning)的現代政府(modern state),並使臺灣具備資本主義化的基礎條件。不過,我們也可看出後藤新平是一個現實主義的政治人物,他即使會包山包海地提出一堆構想(一般來說,日本的政治人物屬於此類型的較少),但總還是重視如何將之逐步落實,而且考慮成本與效益,絕不會高舉理想(喊爽的),而忽略了現實問題,甚至會在考慮成本過高的情況下,延遲施行或是打折妥協。(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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