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章經》相傳是佛教傳至中國第一部譯出的佛典,內容是把釋迦牟尼佛所說的某一段話稱為一章,一共選錄四十二段話,編集而成。此經來歷,據說是因為漢明帝夜夢金人,大臣告知金人是西方名為佛的神,於是明帝遣使求訪西域,使者於大月支遇沙門攝摩騰得佛經四十二章,譯寫此經後返還洛陽。
此經說明小乘佛教的基本教義,其內容說明出家、在家應精進離欲,由佈施、持戒、禪定、般若,得證四沙門果。
據傳東漢時已有四十二章經譯本,牟子的《牟子理惑論》和東晉郗超的《奉法要》也引有《四十二章經》。
本經由《阿含》、《法句》等佛經摘抄而成,簡要說明佛教的基本教義。內容包括了佛教的修道綱領,說明出家、在家應精進離欲,由佈施、持戒、禪修,增長善業、如實了知無我的智慧型,即可證得四沙門果。
到宋朝時代,禪宗祖師加入許多禪宗的觀念及用語,後來與《八大人覺經》、《佛遺教經》合稱為「佛遺教三經」。(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