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棟
1980年與友人合資創立友尚,從一個純貿易商的角色,轉型為代理商,再擴大規模成為電子零組件通路商。2000年成為台灣第一家上巿的通路公司,2009年營收突破千億,2010年底加入大聯大控股集團。大聯大控股集團現為全球最大半導體零組件通路商。
現任大聯大集團副董事長、友尚董事長,曾參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A+行動計畫」、中小企業總會「二代大學」、全國創新創業總會、AAMA台北搖籃計劃等組織,擔任輔導新創與企業的導師。
創業初期便立下了「無私分享」的人生目標,非常重視教育訓練,遂從1995年開始著手整理歷年來的實務心得,陸續累積約六十萬字,並依課題分門別類,整理成《業務實戰篇》、《觀念篇》、《經營札記》三本《分享》系列教材,作為內部教育訓練之用,並擷取部分內容編成《讓上司放心交辦任務的CSI工作術》《比專業更重要的隱形競爭力》《王者業務力》《想成功,先讓腦袋就定位》四書。
相關著作:《想成功,先讓腦袋就定位》《王者業務力:掌握最關鍵的6件事,業績就能輕鬆翻倍》《比專業更重要的隱形競爭力:多做一小步,創造難以取代的價值》《讓上司放心交辦任務的CSI工作術:工作零失誤,你的升官加薪永遠比別人早一步
徐谷楨
媒體人,跑過的新聞路線涵蓋財經部會、會展、法律、會計、商業等,2016年起密集接觸新創企業,驚歎於台灣百花齊放的創業活力。
減少股權被稀釋的五種合理訴求
「投資者的股份,最好不要超過兩成!」某次我聽新創企業主表示,希望尋求1000萬元的投資額,但進一步詢問他希望投資者的股份比率時,這名創業者給了這樣的回答。
依照投資額與股權占比換算下來,公司估值約5000萬元,但以該公司現在及未來的獲利估算,這個估值似乎超出了一倍以上。當問他為什麼不希望對方超過兩成時,他表示:「如果超出就稀釋太多,我能分配的利潤就太少了!」
在輔導創業者時,這是一個常常出現的典型迷思,也是常見的共同問題――當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創業者往往希望募到新資金,以推動公司往下一個階段前進,同時又擔心股權被稀釋,就開了很高的價格,結果反而無法得到投資者的認同,導致募資不成,可惜了。
其實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開出合理的溢價,讓投資者未來也能享有合理的投資報酬率,至於創業者擔心的股權稀釋問題,我可以提供幾個減少被稀釋的方法,或雖被稀釋但可以得到補償的合理要求,供創業者參考。
一、占技術股(技術作價)
可向投資者要求適當的技術作價金額,當作技術股。一般來說,技術股落在10%到30%的範圍。但因為不必出錢就獲得股份,可能會產生贈與稅,執行前需要先做適當規劃。
「技術」股並不限於一般認知的專利技術,只要你有特別的專長、能力、知識、資源、人脈等,就可以爭取技術股,俗稱乾股,不必拿錢投資,像明星、政治人物、運動員等特殊身分者,對公司發展有幫助,通常受邀合資時,也會獲得技術股。
不過,技術作價也有它的上限,假設資本額1億元,技術股初期占30%,即價值3000萬元,未來公司若增資到2億,同樣的技術不見得可以占比30%、值6000萬,因為投資方認為5000萬是上限,只能占25%。隨著資本額愈來愈高,技術股被稀釋的狀況愈明顯,所以應該做好心理準備,未來還是需要拿出現金投資,來維持股權。不過,就算沒有錢再投入,導致股權被迫稀釋,但是「餅」已經放大好幾倍,獲利其實更多。
二、分配合理的經營紅利
一般投資者大都認可團隊的重要性,所以當公司有盈餘時,先提撥局部紅利獎金給團隊,剩餘的再按照股權分配,這是普遍可以接受的條件。一般合理的提撥比率落在10%到30%之間,通常這部分獎金會列入公司的費用。
換句話說,雖然被投資方自己的股份被稀釋一部分,但也另外要求擁有15%到30%的盈餘分配權,算起來仍是合理的。
做法上,投資與被投資雙方可訂定關鍵績效指標(下稱KPI)目標,按照營收、總毛利或每股盈餘(下稱EPS)的達成率,來提撥紅利獎金。獲利愈多則提成愈高,是廣為投資者接受的模式。比如說,當盈餘2元時提成11%,若賺5元可提成22%,衝上10元則可分得25%。階梯式的分紅,員工愈努力就能獲取更多的獎金,股東也因此獲得更多的利潤,達成雙贏。
不過創業者要注意的是,爭取這部分獎金(盈餘的10%到30%)時必須強調是給所有的經營團隊,創業者個人不會取得超過其中的三成,如果是兩位共同創業者,例如董事長與總經理,則合計至多是其中四到五成,其餘都是分配給整個經營團隊及員工,才不會有自肥的爭議,就容易得到投資者的認同。
更細緻的做法是,事前規劃,將紅利獎金依幹部的重要性分配適當的權數(可保留局部權數當作追加調整或給新進幹部),盡量透明化,讓員工預知自己可獲得的獎金比率,更能達到激勵效果。這部分留在後續「留才」章節再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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