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姿文
台南市人
.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學士
.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碩士
黃佑偉
台南市人
.中興大學環境工程學系學士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研究生
自序
特殊教育法之制定,係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及融合教育之權利。
於此,作者期待本書能成為適用特殊教育法之學生、教師、家長及相關人員,提供瞭解法規入門之簡易手冊及參考說明,共同努力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得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及增進服務社會能力。
黃姿文/黃佑偉
民國1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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